目前正值暑假期間
近日我縣涉及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
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
下面曝光兩起交通事故
警示廣大家長和孩子們
希望悲劇不再上演
案例一:
2020年7月31日12時40分許,文某某(16歲)駕駛未登記二輪摩託車載乘員李某某(17歲)沿大悟縣大界線自南向北行駛至希望街三裡電站路段,車輛與道路東側路肩發生碰撞後,文某某與李某某被甩出摩託車外的人行道。文某某與人行道的樹木發生碰撞,李某某與道路東側的楊某某房屋大門發生碰撞,摩託車因慣性繼續向前滑行時,又與陳某某停靠在人行道上的二輪摩託車發生碰撞,造成文某某死亡、李某某受傷及車輛、房屋大門等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8月3日22時50分許,王某某駕駛的鄂A9****號小車沿河西路自南向北行駛至碧水華庭小區門口轉彎時,遇包某(15歲)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託車載乘員吳某某(15歲)、李某某(15歲)沿河西路自北向南行駛,兩車發生碰撞,造成包某受傷及車輛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
上述兩起交通事故中駕駛員、乘員均為未成年人。究其根本,一方面是違法成本低,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能適用無證駕駛等法規對其進行拘留,只能通過批評教育,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交通安全意識。另一方面是父母的不重視,忽視孩子的交通安全問題,疏於對孩子的教育與監管。
甚至,不少父母都存在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給孩子建立不良的形象。父母作為孩子的第一任教師,應當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當把車鑰匙交於孩子時,就是對子女的不負責和縱容,切莫勿以惡小而為之。
除了無證駕駛、違法超車外,未成年人其他的交通違法行為,如不佩戴安全頭盔、超員行駛、成群結隊路上嬉耍等行為同樣存在不小的安全隱患。
交警提醒:
1、未成年人在身體、心智、反應能力等方面都不適宜駕駛車輛上路行駛,他們還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措施,駕駛車輛上路遇到險情時容易慌亂,處置不當容易發生事故。
2、假期是青少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家長應提高交通安全意識,言傳身教,對孩子加強管教,主動約束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不駕駛摩託車、電動車上路。
3、望廣大未成年人愛護自己,珍惜生命,不要無證駕駛,超員超速行駛,拒絕交通違法行為,安全文明出行。
(大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