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
繼駁回元朗及上環遊行申請後,香港警方8月1日又對網民計劃於3日發起的「旺角再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僅批准參與人士在晏架街公園舉行集會。
綜合香港「東網」、「橙新聞」等報導,「旺角再遊行」原定在周六(3日)下午三時半至七時舉行,由晏架街遊樂場起步,經旺角道、彌敦道、登打士街及廣華街等,終點在染布房街與山東街交界。
7月7日,旺角的示威者試圖阻撓警方制服其同夥 圖源:文匯網
警方的《反對通知書》指出,6月9日以來發起的多場示威和集會,均曾發生過有參與人士、記者、警務人員嚴重受傷、大規模破壞公物、破壞社會安寧、暴力、縱火以及大範圍堵路事件。
通知書稱,旺角區日夜間人流車流密集,除了居民以外,也包括大量流動人口及旅客,加上區內有不少舊式樓宇及易燃搭建物,如發生暴力衝突事件,會嚴重影響市民及旅客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此外,如區內出現大規模堵路,會嚴重影響廣華醫院、附近消防局及救護站向市民提供緊急服務的能力,對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構成嚴重影響。
警方指出,基於近來集會或遊行發生的嚴重衝突,以及近日的社會氣氛,警方有理由相信旺角遊行參與者可能進行的行為不在申請人的控制範圍內。雖然警方已與申請人進行兩次會議商討細節,仍然有理由相信其沒有能力確保參與者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7月25日,針對有「港獨」人士欲發起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香港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這是6月香港爆發「反修例系列遊行」以來,港警開出的首張《反對通知書》。
一天後的26日,香港警方再度發出《反對通知書》,駁回反對人士計劃在7月28日舉行的上環遊行。
儘管這兩場遊行都遭警方反對,但仍有不少示威者當日前往該處非法遊行,並與警方發生衝突。在28日的非法遊行中,更有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在清場行動中拘捕49人,44人被控暴動罪。
在香港警方就旺角遊行發出《反對通知書》後,觀察者網在社交媒體網站發現,仍有示威者煽動網民8月3日去旺角「行街(逛街)」。
遊行發起人伍永德也聲稱,即使不獲批准,預計很多人都會出來遊行,並非他可以控制。至於他本人當天是否會在旺角出現,伍永德稱目前無法回應。此外,其正就有關決定及上訴事宜諮詢法律意見。
香港律師團體「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律師曾解釋: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安條例》規定,若民眾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遊行活動,即屬犯罪,一旦被簡單程序定罪,可被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3年;而經過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吳宗鑾認為,如果案情嚴重,如有人死亡,就有機會以公訴程序定罪,即最高可被判監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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