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28日,香港特區政府發文稱強烈譴責破壞社會安寧行為,以下為全文:
香港特區政府強烈譴責破壞社會安寧行為
政府對於在警方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情況下,有市民昨日仍在元朗遊行和集會深表遺憾。對於遊行後有示威者蓄意破壞社會安寧,挑戰法律,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政府在聲明中表示,雖然遊行及集會屬違法,為確保安全,政府昨日已經作出一切可行部署,包括特別交通安排。
遊行後,部分激進示威者暴力衝擊警方防線、破壞警車及堵塞街道。政府對於示威者蓄意破壞社會安寧,挑戰法律,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會嚴肅跟進參與暴力行動的示威者。
同日,香港警方發表聲明稱絕不姑息暴力行為。針對元朗非法遊行一事,警方已拘捕11人。以下為聲明全文:
香港警方:絕不姑息暴力行為
警方發表聲明,對於有示威者於元朗集結並作出一連串暴力行為,罔顧元朗區居民和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予以譴責。 警方重申有能力及決心維護社會安寧,絕不姑息任何暴力行為。
聲明指,警方較早前接獲擬於昨日下午在元朗區多處舉行公眾活動的申請,由於相關活動風險相當高,警方向申請人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
昨日下午約3時,部分人士開始霸佔馬路和包圍元朗警署。同一時間,元朗南邊圍一帶有人聚集;他們手持鐵枝、自製盾牌,用武器襲擊警察,衝擊警方防線,甚至拆毀路邊的鐵欄架設路障。下午約5時前,示威人士在元朗安樂路包圍及破壞警車,車上警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到驅散行動時,警車才在其他警員協助下駛離現場。
驅散行動前,警方已在現場並通過社交媒體和新聞公報,呼籲在元朗集結人士儘快離開。經多次警告無效後,警方下午約5時展開行動,同時再次呼籲集結人士離開,並明確提供離開路線。整個驅散過程中,市民可在西鐵元朗站乘車離開。
行動期間,部分人士向警察投擲磚頭、懷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樽和煙霧餅,並以強力雷射射向警員。因此,警方使用適當武力,包括催淚煙、海棉彈、橡膠子彈等,以制止相關暴力行為。
警方拘捕11名男子,年齡介乎18至68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襲擊等;行動中,至少四名警務人員受傷。
聲明指,示威者的行為嚴重影響警方工作,包括警方向市民提供的緊急服務。元朗警署報案室的服務於下午約5時10分至晚上7時受到影響。服務受影響期間,元朗區的求助個案未能即時處理,需要警方調派其他資源跟進。
警方譴責暴力示威者破壞法紀的行為,並強調會對所有非法及暴力行為進行調查。
截圖均來自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
編輯 劉佳妮
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