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下午,香港警方對聚集於元朗一帶的示威者展開驅散行動。
今日(28日)凌晨3時4分,香港特區政府發布新聞公報《示威再次演化暴力衝擊 警方清場驅散示威者》,通報驅散行動的情況。
在驅散行動中,至少有4名警務人員受傷,有11名男子被捕。
香港特區政府表示,警方已經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公眾遊行通知。但是仍然有示威者於元朗集結並作出一連串的暴力行為,罔顧元朗區居民及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昨日下午約3時,部分人士開始霸佔馬路及包圍元朗警署。同一時間,元朗南邊圍一帶有人聚集,他們手持鐵枝、自製盾牌,用武器襲擊警察,衝擊警方防線,甚至拆毀路邊的鐵欄架設路障。
下午約5時前,示威人士在元朗安樂路包圍及破壞警車,車上警務人員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警方於下午約5時展開驅散行動。在此期間,部分人士向警察投擲磚頭、懷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玻璃瓶及煙霧餅,以及用強力雷射射向警員。
因此,警方使用適當的武力,包括催淚煙、海棉彈及橡膠子彈等以制止相關的暴力行為。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1名男子,年齡在18歲至68歲之間,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襲擊等。
行動中,至少有4名警務人員受傷。
據報導,在元朗地鐵站外,有部分記者站在警察前方,隔開非法示威者與警察,並持續拍攝警察的清場行動,影響推進速度。
警察要求記者迅速離開,卻被記者指責破壞新聞自由,有警察忍不住反問:「你們為什麼不拍示威者?!」
香港警方譴責暴力示威者破壞法紀的行為,強調會對所有非法及暴力行為進行調查,並重申有能力及決心,維護社會安寧,絕不姑息任何暴力行為。
以下為新聞公報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