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17日訊(海峽導報見習記者 陳航飛 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一聲槍響,改變了一個村的選舉結果。
這起槍殺案的死者周某塔,本是集美區杏林村居委會主任候選人,也是杏林一家酒店的老闆。昨天,槍殺主任候選人的兇手陳友福最終在廈門被執行死刑。
昨天上午,還另有三個殺人兇手和一個毒梟在廈門被執行死刑。
子夜槍聲 候選人死在路邊
子夜時分,集美灌口蒲林村,一座高架橋下,一輛銀灰色奧迪車跨在路邊綠化帶上,前輪懸空打轉。駕駛座上,一名男子靠坐在那兒,一動不動。幾個路人發現後,報警叫來了警察,警察趕到現場查看後,發現男子已經死亡。
這個死在車內的男子就是周某塔。2012年7月29日23時許,周某塔在自己經營的酒店裡接到一個電話,掛完電話後,他跟酒店裡的員工說「我要出門一下」,就命令員工將公司全部現金裝進一個牛皮紙檔案袋。他帶著檔案袋裡的14.5萬元錢,開著一輛奧迪車就出門了。
另一邊,與周某塔通過電話的陳友福出門與好友柯某輝在灌口鎮鳳泉廣場會合。會合後,陳友福讓柯某輝在停車處等他,自己則駕駛柯某輝的摩託車去與周某塔見面。
巨額現金 14.5萬元被劫走
23時40分許,雙方見面後,不知何故發生爭執,陳友福掏出隨身攜帶的手槍朝周某塔的頸部射擊一槍,而後將周某塔放於車內副駕駛座的裝有14.5萬元現金的檔案袋帶離現場。周某塔中槍後,欲駕車離開,但最終因傷勢過重,車輛失控,衝上路邊的綠化帶。
經法醫鑑定,周某塔系右頸部被槍彈擊傷致頸髓損傷而死亡。2012年7月31日,公安機關在集美區抓獲被告人陳友福。
經查,周某塔遇害時年僅36歲,集美區杏林村人,他和妻子還育有一兒一女,案發時小兒子僅1周歲。
警方還查明,兇手陳友福44歲,灌口鎮李林村人,此前就曾多次因盜竊、搶劫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刑。
殺人兇手 數罪併罰執行死刑
面對公訴,陳友福還狡辯說,本案是周某塔「有過錯在先」,他殺人「事出有因」,系因周某塔僱請他槍殺競選對手而起。
陳友福還說,案發當晚,他與周某塔見面期間,兩人因為何時付清全部酬金的問題發生爭吵,他一怒之下,才朝周某塔的右手臂處開槍,之後拿錢離開現場。
不過,最終法院查明了真相,揭穿了陳友福的謊言。法院審查認為,至案發當天,其他幾位有實力的競爭對手均已經退選,周某塔在「村長」競選中已經「勝券在握」。因此,周某塔並無必要再僱兇殺害競爭對手,更沒必要催促陳友福殺害已經退出競選的其他參選人。
近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陳友福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另外,陳友福還持刀砍傷他人,犯故意傷害罪。
最終,數罪併罰,法院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一聲槍響 改變主任選舉結果
令人震驚的是,兇案發生時,周某塔正在參加杏林村居委會主任競選,而且他是最有實力的主任候選人。
周某塔遇害前,他的幾位有實力的競爭對手都已經退選,因此,可以說他在競選中已經「勝券在握」,誰也沒有想到,一聲槍響,改變了選舉結果。
據村裡多位證人證實,2012年6月開始杏林村「村長」選舉,整個競選過程比較有實力的是周某塔、周某量及周某毅三方。
剛開始競選時,周某塔與前一任「村長」周某量一方勢均力敵。但由於周某量一方推選的人員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隨後,周某塔找周某毅談話後,周某毅也主動退選。案發前一周左右,周某毅到街道籤署退選聲明。因此,兇案發生前,只有周某塔一人有實力競選「村長」。
多位證人說,到同年7月29日,參與競選的只有周某塔一人,可以說,周某塔勝出沒有懸念,可誰料當晚就案發。到第三次資格審查時,因周某塔死亡,最後,村民們選舉周某毅做「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