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長白山人才工程」實施方案》(吉人才組字〔2019〕4號)、《吉林省「長白山域內人才支持工程」管理辦法》(吉組通字〔2020〕50號),吉林省科技廳開展2020年吉林省「長白山人才工程」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研院所及企業領域)、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產業項目研發領軍團隊申報推薦工作。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部署要求,著眼「十四五」時期振興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迫切需求,著力打造體系完整、層級清晰、具有吉林特色、充分激發人才活力的人才工程品牌,重點培養支持一批省內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領域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為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愛國奉獻,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風正派,誠實守信,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範履行崗位職責。
申報人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一)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研院所及企業領域)
申報人應當為省內科研院所、各類企業中承擔重大科研任務、領銜高層次創新團隊、主持省級以上創新基地和重點學科建設,研究方向屬於吉林振興發展重點領域,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創新性和發展前景的科技人才。須與省內科研院所或企業籤訂全職工作合同且實際工作2年以上,年齡應不超過55歲,入選後能夠在省內連續工作5年以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級科學技術獎(含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獎和技術發明獎)獲得者(主要完成人)。
2. 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含科技進步獎、科技成果轉化獎和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獎獲得者(前兩名完成人)。
3. 國家級科技項目(課題)組負責人或主要成員。
4. 省(部)級重大科技項目(課題)組負責人。
5. 國家「雙一流」學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學科帶頭人。
(二)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申報人應當為在我省利用自主智慧財產權創辦領辦科技企業的科技人才。年齡一般應不超過55歲,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以法人身份創辦或以第一大自然人股東身份領辦企業,創辦領辦的企業在省內登記註冊5年以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本人投入企業的實收資本一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不含技術入股)。一戶企業只能申報1名人選。
2. 研發並擁有對企業和行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層管理職務經歷,精通相關領域業務和規則,擅於經營管理,實踐經驗豐富,在業界享有較高聲譽。
3. 創辦領辦的企業有明確的創新發展規劃,企業科研團隊專業搭配科學,能夠滿足企業創新發展需要。
4. 創辦領辦的企業主營產品關鍵或核心技術為自主創新成果,技術(產品)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市場潛力大。
5. 申報人和創辦領辦的企業無不良記錄和重大法律糾紛。
(三)產業項目研發領軍團隊
申報團隊應當為在省內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中,承擔創新性、重大性、應用性科技項目,且產業化後能夠產生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研發團隊。團隊負責人應與所在單位籤訂全職工作合同並實際工作1年以上,年齡應不超過55歲,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團隊負責人應具有高水平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近5年主持過國內外重大科研項目或重點技術攻關項目,並通過驗收。
2. 團隊核心成員不少於5人,連續合作3年以上,專業搭配科學,年齡結構合理。
3.團隊研究內容和目標符合我省重點產業創新發展需求。技術路線可行,能夠形成關鍵或核心技術;產業化後能夠帶動相關產業(產品)轉型升級,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
4. 團隊科研工作須具有產業化基礎條件,以高校、科研院所為依託申報的團隊,須與相同專業領域或相關交叉領域的企業籤訂產學研合作協議。
5.團隊所在單位或合作單位擁有良好的研發條件和較強的資金投入能力。
三、申報推薦程序
各地黨委組織部門會同科技部門組織本地的申報推薦工作。中省直部門(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組織本單位的申報推薦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申報人(團隊)於12月21日後通過「吉林省『長白山人才工程』申報評審系統」(http://cbsrc.jlkjxm.com)下載申報書模板,準備相關申報材料。所在單位須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
2. 推薦部門(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匯總並組織專家進行初選,按照推薦名額確定擬推薦人選(團隊)名單。駐吉中直單位同一類人才項目申報推薦人選不得超過3人(個);省直單位同一類人才項目申報推薦人選不得超過2人(個);其它各類單位同一類人才項目申報推薦人選不得超過1人(個)。專家聯合推薦的,須由3名相關領域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聯名推薦,可不受推薦名額限制。
3. 所有擬推薦人選(團隊)須在本人(團隊)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推薦部門(單位)組織推薦人選(團隊)於2021年1月4日至14日期間在線提交申報材料,並於1月15日前完成線上推薦工作。同時,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隨推薦材料一併送至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中心(長春市前進大街1244號院內2號樓)。推薦材料主要包括推薦函和匯總推薦表。推薦部門(單位)要確認報送的申報材料與系統填報的版本一致。
四、申報推薦要求
1.堅持不向下申報、不同時申報、不重複申報的原則,避免對同一人才重複支持。已入選國家有關重點人才計劃的人才,不再推薦申報「長白山域內人才支持工程」相應層次項目,原支持期結束後,可推薦申報上一層次項目。
2. 省管幹部和駐吉中直部門(單位)相當層級領導幹部由所任職單位黨組(黨委)徵得其上級幹部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申報。
3. 高校、科研院所在職人員依託企業申報,必須徵得高校、科研院所同意。
4. 對國防科技領域申報人(團隊)設立綠色通道,申報材料可由所在單位直接報送省科技廳,不受推薦名額限制。
五、材料要求
⒈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研院所及企業領域)申報材料。
⑴申報書:需加蓋所在單位和推薦部門(單位)公章。
⑵附件材料:
①所在單位出具的品德證明。申報人(團隊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申報人與所在單位籤訂的全職工作合同;
②相關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首頁(不超過3篇);
③科研獎勵證書(不超過2項);
④承擔的科研項目(不超過2項,提供反映項目(課題)名稱、來源、經費和本人角色的任務書或合同的關鍵頁)
⑤國際科研組織、重要學術期刊任職及重要學術會議大會報告等證明材料;
⑥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推廣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⑦海歸人才回國工作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籤署的工作協議)
⑧電子版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藍底、JPG格式,按「姓名(單位).JPG」規則命名,解析度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⒉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申報材料。
⑴申報書:需加蓋所在單位和推薦部門(單位)公章。
⑵附件:
①申報人身份證複印件
②領辦創辦企業營業執照
③股權分配證明材料(工商註冊登記表)
④申報人取得的相關投資機構或投資人投資情況證明
⑤申報人創新性成果及在國內外行業組織任職情況證明材料
⑥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推廣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⑦領辦創辦企業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⑧領辦創辦企業上一年度R&D投入專項審計報告
⑨海歸人才回國工作證明材料(留學生回國證明、相關國外學歷學位證明)
⑩電子版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藍底、JPG格式,按「姓名(單位).JPG」規則命名,解析度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⒊產業項目研發領軍團隊申報材料。
⑴申報書:需加蓋所在單位和推薦部門(單位)公章。
⑵附件:
①團隊成員(單位)之間的相關合作協議(跨單位合作的提供);團隊負責人及成員身份證複印件;團隊負責人與所在單位籤訂的全職工作合同。
②相關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國際會議論文首頁(不超過5篇);
③科研獎勵證書(不超過3項);
④承擔的科研項目(不超過3項,提供反映項目(課題)名稱、來源、經費和本人角色的任務書或合同的關鍵頁);
⑤團隊負責人的國際科研組織、重要學術期刊任職及重要學術會議大會報告等證明材料;
⑥產學研合作協議,成果開發、轉化和應用推廣及經濟、社會效益等證明材料;
⑦海歸人才回國工作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籤署的工作協議)
⑧團隊負責人電子版2寸免冠證件照片(藍底、JPG格式,按「姓名(單位).JPG」規則命名,解析度413*626以上,文件大小2M以下)。
⒋紙質申報材料裝訂。
申報書和附件等申報材料膠裝成一冊,書脊有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
省科學技術廳: 陳延光0431-88979697
申報系統技術服務(註冊審核、紙質申報材料受理):
吉林省科技創新平臺管理中心 沈博0431-81818194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賈子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