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8月18日訊(記者祝勇)為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海南省旅遊產業,促進旅遊產業轉型升級,省旅遊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公開徵集設立海南旅遊產業投資基金的合作投資機構,該基金將達到5至10億元人民幣規模,重點投向海南省十大旅遊產品。
旅遊產業投資基金2016年首期規模暫定為5-10億元人民幣。其中,省級財政預算安排1億元,其餘資金由基金管理公司依法向社會募集。以後年度視基金運作情況,陸續發行後續基金,並可在條件成熟時,在該基金下設立或參股子基金。基金經營存續期7年。根據基金經營需要,經合伙人會議同意可延長經營期限,每次延長1年,以連續延長3次為限。
根據設立條件,海南旅遊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國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投資對象的選擇遵循市場原則,基金規模的60%以上必須投資於海南省內的旅遊產業。投資對象僅限於未上市企業。但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後,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對單個項目的累計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基金規模的20%。
同時,海南旅遊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投向海南省旅遊產業。主要包括海洋旅遊、醫療養生旅遊、會展旅遊、購物旅遊、文體賽事旅遊、鄉村旅遊、森林旅遊、房車露營旅遊、產業旅遊和特色城鎮旅遊等十大旅遊產品和旅遊產業的各種業態。
對於基金管理機構的條件,要求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對基金認繳出資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規模的1%。還要有完整的專職管理團隊、豐富的投資經驗、完善的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