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為何不肯生下孩子?事後19年她給出原因:小孩一定會對我壞

2020-12-25 微影悼紅

1920年,29歲的賴雅在發表一篇中篇小說後,拿到了2000美元的稿酬,生性灑脫的他用這筆錢週遊了歐洲。

這一年,張愛玲在上海一座花園洋房裡出生。

一個是東方古國的大家閨秀,一個遠在西洋春風得意。他們的差距不僅是29歲的年齡,還有一個太平洋的距離。

可是這世間的事就是這麼巧,巧到不可思議。他們最後不僅相遇了,還結為了夫妻。

上海康定東路87弄3號,曾經張家豪宅

1955年秋,在香港困頓了三年後,張愛玲在赴往美國的遊輪上與宋淇夫婦揮淚告別。這一年冬天,她暫住在救世軍難民所,這裡都是年老的婦人和酒鬼。

次年春,她才通過申請,住進了收留藝術家的麥克道威爾文藝營。不久,她與賴雅在這裡相遇。

彼時的麥克道威爾文藝營正被暴風雪肆虐,可是張愛玲和賴雅的感情卻發展得如火如荼,同年5月12日,他們有了「同房之好」。

彼時距離他們相識才剛好兩個月。

這速度,與當年她和胡氏戀情一般神速。這當然歸功於張愛玲自幼缺乏父愛,在心理上一直存在父親角色的補償需要。而賴雅除了較胡氏更要年長,亦雅擅文墨,善於溝通,以及具有豐富的閱歷。

1956年7月5日,也是張愛玲與賴雅第一次「同房之好」不到兩個月後,已經離開麥克道威爾文藝營的賴雅,收到了張愛玲的一封信,信中告知自己懷了孕。

賴雅與張愛玲

追求自由、熱愛流浪的賴雅,自1926年離婚後,基本上不再對結婚抱有興趣了。可是張愛玲的這個消息讓他不得不重新考慮這個問題。結果是,他跟張愛玲求婚,並且很快結婚。

張愛玲懷孕一事,曾經令無數人感到費解,因為在其與胡氏相愛那幾年,是恩愛纏綿到一度「男的忘了耕,女的廢了織」的。這種情況下,青春正當的張愛玲,竟然沒有懷過孕。而跟一個年過花甲的老人不到兩個月,就中招了。

人們懷疑,這是漂泊無依、貧困交加的張愛玲為了在美國有個依靠,編造的謊言。

張愛玲與賴雅結婚,除了戀父情結在作怪,不可否認是帶有目的性的,然如果對張愛玲有所理解,便知這種下三濫的手段根本不為她所屑。

再者,在到達美國之前,張愛玲曾於香港出版一部《赤地之戀》的小說。到美國後,她將這部小說翻譯成英文,原內容完全保留。到引人注目的是,她加入了一段人工流產的細節描寫,詳細到令人咋舌。

最後,便是小說《小團圓》中,對女主人公盛九莉人工流產的過程完整細緻的描寫:

夜間她在浴室燈下看見抽水馬桶裡的……有十吋長,畢直的欹立在白磁壁上與水中,肌肉上抹上一層淡淡的血水,成為新刨的木頭的淡橙色。凹處凝聚的鮮血勾劃出它的輪廓來,線條分明,一雙環眼大得不合比例……

這種強烈刺激感官的文字描述,若非親身經歷,是根本想像不出來的。

所以,張愛玲確實真實懷過孕,但是最後卻選擇了不生下來。

張愛玲沒生下這個孩子,令無數張迷為之扼腕長嘆,繼而是將怒火燒到了賴雅身上,謂其不僅是張愛玲「寫作路上的絆腳石」,連唯一的血脈也沒給她留下。

他們說,賴雅不僅將將這個胎兒稱為「東西」(The Thing),還讓張愛玲流掉了這個胎兒。

真相究竟如何?人工流產19年後,張愛玲用手中的一支筆,將原因全部敘出。

在自傳小說《小團圓》中,女主人公盛九莉(原型是張愛玲)懷孕後,汝狄(原型是賴雅)並非自始至終堅持不要的,文中寫道:

「生個小盛也好」起初汝狄說,也有點遲疑。

賴雅這點遲疑,其實無可厚非,畢竟當時他們都處在居無定所、經濟拮据,張愛玲作品在美國還沒打開局面,賴雅也已蒼老。兩人都已經自顧不暇,哪裡有條件再要一個孩子?

但是對賴雅來說,寫不僅是張愛玲的第一個孩子,還是他們愛情的結晶。取捨之間,難免遲疑。

令人愕然的是,堅決不要孩子的,正是張愛玲自己,書中寫道:

九莉笑道:「我不要。在最好的情形下也不想要——又有錢,又有可靠的人帶。」

因此,她甘願花了400美元——他們兩個月的生活費,做掉了四個月的胎兒。

張愛玲很堅定,就算又有錢又有人帶,她也不會生下這個孩子。這究竟是為什麼?

也是在《小團圓》裡,她說出了原因:

她(盛九莉)從來不想要孩子,也許一部分原因也是覺得她如果有小孩,一定會對她壞,替她母親報仇。

一切的一切,都源於她和母親的關係,那是潛伏在她內心的一段創傷,從童年到成人。

胡氏曾說過:「愛玲從來不牽愁惹恨」,她平生並不多愁善感,可是畢生對兩個人卻意難平。《小團圓》裡稱盛九莉:

抵抗力很強,事實是只有她母親與邵之雍給她受過罪。

邵之雍的原型是胡氏,那是曾經讓她打開心扉又因此緊鎖心門的男子,他給過她歡喜,但失落和羞辱似乎要更多。

餘者便是她的母親。

張愛玲母親黃逸梵

張愛玲的母親黃逸梵,乃軍門之孫,嫁與張家,算得上門當戶對的。然而婚後幾年,黃逸梵便不再快樂了,在張愛玲四歲那年,她與小姑子張茂淵遠赴法國。而丈夫張廷重,並沒有挽留,在她離開後不久,一位姨太太搬進了張宅。

這時的黃逸梵,第一次不肯為兒女犧牲。

此後幾年,張愛玲與弟弟一直過著沒有母親的生活。待黃逸梵再回到上海,在國外有了男友,她已經可以笑著面對丈夫狎妓了。

母親離婚了,她搬進了一所公寓。按協議,她和弟弟都由父親撫養。可是在與父親決裂後,她投奔了母親。

黃逸梵是打算要開啟新的生活的,但是作為母親,她又不能對女兒做到完全絕情。因此,本來朝前趕路的她,不得不時時回頭照顧這個女兒。她本是非常理性的,甚至說的上涼薄冷漠。當日兒子張子靜也抱著一雙球鞋投奔她時,她拒絕了。

張子靜哭了,張愛玲也掉下了淚。

黃逸梵法國留影

撫養張愛玲,她不是沒有衡量的,她會嚴肅與她商量,是繼續讀書還是早點嫁人,因為不想花出去的錢打水漂。她跟女兒有算不完的經濟帳,時時懷疑為女兒如此犧牲究竟是否值得。

生性敏感如張愛玲,怎會看不出她的心思?她為此深深愧疚,卻又無能為力,如果現在說放棄了學習,就意味著母親之前的犧牲功虧一簣,顯得自己非常沒有良心。

幾十年後,她在《小團圓》裡寫出了母親給她帶來的那種壓力:

她想到跳樓,讓地面重重的摔她一個嘴巴子。此外也沒有別的辦法讓蕊秋知道她是真不過意。

她早年便撇下兒女週遊國外,未曾培養過他們的生活能力。然而在後來,看到十幾歲的女兒在生活上一無所知,她不僅沒有反應愧疚,反而是鄙夷和詛咒:

「我後悔從前小心看護你的傷寒證,寧願看你死,也不要你活著處處受苦。」

長此以往,在愛玲心裡,她與母親不過一種債務關係。

張愛玲與姑姑

《小團圓》裡,盛九莉與母親微笑說道:

「我一直非常難受,為了我帶累二嬸,知道我將來怎樣?二嬸這樣的人,到白葬送了這些年,多可惜。」

因為早年愛玲被過繼給大伯,所以一直稱呼母親為二嬸。這樣的話加上這樣的稱呼,真是疏離得不像母女。

她自覺欠母親很多錢,所以總在想辦法還錢。《小團圓》裡,盛九莉光談起要「還二嬸的錢」就有四五次之多,貫穿始終。

她和姑姑說:「二嬸的錢我一定要還的」,她和邵之雍說:「我欠我母親的債一定要還的」。後來邵之雍給她提來了一箱子錢,她笑著跟姑姑說:「這是邵之雍給我還二嬸的錢」。

她果然這麼做了,某天,她將二兩金子取出遞給母親,低聲笑道:

「那時候二嬸為我花了那麼些錢,我一直心裡過意不去,這是我還二嬸的。」

陌生而不失禮貌的話語,讓母親既害怕又悲傷,她覺得這是女兒在跟自己斷絕母女關係,在清算。她最後當然沒成功還錢,但在她心裡,已經完成了劃清界限的儀式。

直至後來得知母親病重,她也僅是寄去一封信附上一百美元,她沒有為母親送終。

她與母親其實都是一類人,自尊得過分,也涼薄得過分,可她內心一直無法原諒母親,卻又時刻感到愧疚。這種情感淪肌浹髓,讓她不得不擔心將來有了孩子,還會重蹈覆轍。與其那樣,不如不生。

以她為人,是最不願將自己人生隱私暴露於人前的,可後來,她得知有人要根據胡氏的資料寫她的傳記,考慮到自己的人生會被別人用各種可能誤解的資料所杜撰,所以她先發制人,將自己的真實故事趕了出來,用小說的方式。

這部小說,就是上面屢次提及的《小團圓》。小說中的人和事,早前就廣為人知,對張愛玲生平略有了解的讀者可以在裡面找到許多人物的原型。此外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尤其是她與胡氏之間大膽細緻的情\欲描寫,讓人瞠目結舌。這是類似《私語》、《對照記》這樣的自傳文所看不到的。

《小團圓》在1975年就已經寫好,可惜因為種種顧慮,導致張愛玲生前幾度意欲銷毀,直到她去世,仍沒出版。

張愛玲童年

至2009年上半年,《小團圓》問世,銷量空前,「張愛玲熱」再度掀起。因為書中張愛玲揭發起自己來一點也不客氣,導致許多資深張迷紛紛指責張愛玲資產執行人宋以郎,但對其他人而言,這不失為尋找女神生平事跡的最佳材料。

如今,這本書已經成為張迷人手必備書目,如果您想更了解張愛玲,不妨閱讀這本小說,您一杯奶茶錢,就此走進一代才女的世界,感興趣的朋友可點擊下面連結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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