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的貨款糾紛6天化解,平均審理期限34天,杭經開法院小額訴訟程序...

2020-12-09 杭州日報

通訊員 經開法 記者 王豔穎

7月30日,杭州經開區人民法院召開小額訴訟程序適用情況新聞發布會,介紹了自今年1月以來經開法院小額訴訟程序的基本情況。

小華(化名)是杭州華貿鞋城一家鞋店的老闆,主營鞋子批發生意。阿強(化名)是小華的老客人,長期到小華店裡進貨。

2018年1月27日,小華和阿強對當貨款進行對帳,可之後,阿強卻告訴小華,不再從他店裡進貨了,剩下的39931元貨款會儘快結清。這樣一筆事實清楚的買賣,卻愣是拖延了兩年也沒算明白。無奈之下,今年1月,小華將阿強告到了杭州經開區人民法院。

因案件標的額為人民幣5萬元以下,且符合小額訴訟程序的要求,承辦法官及時與被告阿強取得聯繫,了解到阿強後期因經營困難,加上雙方因退換貨物問題存在爭議,所以才一直拖欠貨款。經溝通,小華同意被告阿強可以分期支付,並對貨款予以減少,雙方最終達成協議。該案於1月15日立案,1月21日達成調解協議,歷時僅6天,就化解了一起長達2年的貨款糾紛。

這是經開法院按照小額訴訟程序審結的第一起案件。

自今年1月15日改革試點以來,經開法院在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範圍、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了大膽的嘗試,截至7月28日,共受理小額訴訟程序案件762件,審結527件,其中判決246件,無一申請再審,調解、撤訴281件,小額訴訟程序適用率26.11%,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小額訴訟案件平均審理期限34.34天,比法定60天審限期快了近一半。

「小額訴訟程序是從簡易程序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獨立的訴訟程序,適用於法律關係明確、標的額較小、爭議不大的簡單民商事案件,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 經開法院副院長吳文峰介紹說,與普通訴訟程序不同,小額訴訟程序在審級制度、審理方式、審理期限、文書製作等方面更為簡便、高效。

「當然,標的額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簡單金錢給付類案件,在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經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呂瑜嵐告訴記者,如今的信用卡糾紛案件非常適合小額訴訟程序,因此,今年6月5日,經開法院與錢塘新區部分金融機構建立了「金融糾紛案件小額訴訟程序合意適用約定前置機制」,即金融機構在與貸款人籤訂合同時,對於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金融借款,書面約定將來訴訟時選擇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審結速度快是否會限制當事人雙方的舉證、答辯權利?呂瑜嵐對此也作了解釋,「小額訴訟程序是一審終審的,為了保證公平公正,我們會將當事人雙方的舉證材料先通過線上方式進行傳達,如無異議,就能當場立案、當場分流、當場開庭、當庭宣判,如果有異議,可以進行答辯,每個案件都有相應舉證期、答辯期。」

編輯 李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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