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李先生的二代身份證丟失了,他不但在公安機關報了案,還在報紙上刊登了遺失聲明,想著不會有什麼事了。可就在前幾天,卻突然發現自己名下莫名奇妙出現了一個公司——
銀行職員名下冒出一公司
李先生是一家銀行的職員,按照銀監系統規定,銀行從業人員不能經商辦企業,相關部門每年還要進行核查。9月25日,銀監會在核查過程中發現李先生名下有一家公司,為此,單位領導和紀檢部門人員還找李先生談話。從來沒有經商,自己名下怎麼會有公司?李先生感覺莫名其妙,思來想去,他突然想起去年10月17日,他的二代身份證連同錢包被人偷走,應該是別人拿著他的二代身份證到工商機關註冊了這家公司。
李先生名下的這家公司名為「西安戴歐爾商貿有限公司」,註冊地為市工商局雁塔分局,當天,李先生來到工商雁塔分局,通過查詢企業註冊時的檔案材料,他確認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別人冒用了。按照公司的註冊地,李先生找到了位於東儀路的沙泘沱村,他發現這家公司的註冊地目前還是一個在建樓盤,「在建樓盤被註冊為企業辦公地也能審核通過?」李先生有點想不通。
在建樓盤成了公司註冊地
昨日下午,記者看到了該公司註冊時提交的檔案材料。企業登記證照頒發及歸檔記錄表顯示,「西安戴歐爾商貿有限公司」註冊於2014年12月23日,營業執照於翌日頒發。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李先生為該公司法人代表。在這些註冊檔案資料裡,還有一份購房合同、一份租房協議和一份「經營場所證明」,證明上蓋有沙泘沱村村委會的公章,均顯示該公司註冊的陽光麗都辦公地為吳某某所有。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找到了位於東儀路上的陽光麗都樓盤。讓記者奇怪的是,這處樓盤目前還正在施工,主體還沒完工,根本不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工商部門表示要進行調查
在企業歸檔記錄表和吳某某的購房合同上,聯繫方式均為一個153開頭的手機號,記者撥打後,接電話的是一位女子,對方稱這是私人電話,「手機號才辦沒多久,沒聽說過『西安戴歐爾商貿有限公司』。」而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記者注意到聯繫方式是另一個153開頭的手機號,與前者僅一位數字不同,接電話的是一名男子,自稱「不知道有什麼商貿公司」。
去年,李先生身份證被盜後,他曾經到北關派出所報案,去年10月份,他還在報紙上刊登了遺失聲明。昨日下午,李先生拿著報案材料和遺失聲明來到工商雁塔分局。針對李先生的疑問,企業個體註冊科工作人員解釋,按照規定,企業註冊時工商部門一般只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不進行實地審查,也就是說不會上門核實企業註冊地的真實情況。核實過李先生提交的材料後,這位工作人員當場表示會幫李先生處理好此事,接下來他們要進行調查,讓李先生回去等待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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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被冒用要擔責嗎?
近年來,「有心人」拿撿來、買來、偷來、騙來的身份證進行非法活動的案件屢有發生。身份證信息被冒用帶來的問題不容忽視,如何避免身份信息被冒用?身份證一旦被冒用,自己是否要承擔法律責任?昨日記者採訪了律師和民警。
身份證丟失該怎麼辦?
陝西博納新律師事務所律師徐茜說,市民的身份證丟失後,應第一時間向公安部門掛失並申報丟失補領。若當事人未及時掛失或者申報丟失補領,沒有盡到應有的義務,因其管理不善及消極不作為,對損失後果的最終產生存在一定的過錯,就要承擔部分責任。而這種在損害賠償案件中的過錯責任原則也是我國民法所明確規定的。與此同時,即便是已經及時去公安機關辦理了相關手續,也並不能簡單等同於免責。
身份證丟失後,所有人有儘快去掛失丟失身份證的義務,向公安機關申領新的身份證,同時作廢丟失的身份證,取得掛失證據。當遇到有人冒用身份證從事詐騙等違法行為,侵犯原持證人財產權或者名譽權時,可以提供掛失證據來佐證其與違法犯罪活動無關。此外,身份證被盜用後,居民也有權要求相關部門阻止違法行為。
如何防止身份證被冒用?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六大隊反扒民警提醒,個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的保管和使用一定要謹慎,切記身份證原件儘量不要外借或寄存他處,丟棄身份證複印件時應先將其撕毀。使用身份證複印件時,最好在複印件不妨礙內容閱讀處親筆詳細註明用途,萬一日後有意外發生,也好查對筆跡、認定責任。一般來說,身份證複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時才有效,同時,身份證複印件也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本組稿件由記者張志傑 實習生蔡晉權 採寫
(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