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興大都會是遂寧中央商務區地標之一。
5層樓的商場,營業面積已僅剩約3成。
11月17日,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法院,60多名業主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他們都是遂寧榮興大都會商場的業主,狀告的是遂寧榮興大都會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都會管理公司」),以及商場開發商四川榮興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興元集團」)。
在此之前,另有60多名業主以同樣方式維權。今年9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了業主們的部分訴求,解除了雙方的房租租賃合同,判令被告歸還佔用的商鋪,並向原告支付佔用期間的費用。
如今,首批業主維權已進入上訴階段,第二批業主則焦急地等待著開庭。
與2012年開業時的盛景相比反差強烈。作為遂寧中央商務區曾經的地標之一,採取返租式整體打造近5年,如今僅剩下約3成商家還在苦撐。
商場內,大多數鋪面大門緊鎖。
地處繁華路段
僅剩約3成經營
遂寧中央商務區是遂寧最繁華的地段。榮興大都會商場位於中央商務區中心地段,被視為地標性建築之一,周邊高樓林立,商業繁榮。
如同燈光下的黑影,與周邊的車水馬龍相比,榮興大都會頗顯冷清,一些臨街鋪面空著,部分入口也未開放。從主大門進入後,衰敗之感更加強烈,底樓只有少數鋪面開著,大多數鋪面已被清空,門口貼著「招租」的告示。儘管是正午時分,但商場內顧客很少,自動扶梯也沒有開,只有兩部直行電梯不時上下。
商場一共5樓,從下到上依次逛完,仍在經營的面積僅約30%,主要集中在4樓的餐飲區域。剩下的區域大都已經空置,只有少量商鋪中還有商品,一個鎖著門的兒童遊樂場內,設施上已積滿了灰。「完全沒什麼人氣,我也準備搬走了。」一位賣童鞋的商家,已經把鞋子全部下架,放在花車裡開始「大處理」。
多位業主提供的資料顯示,榮興大都會項目於2009年啟動,開發商為榮興元集團,經營管理方為大都會管理公司。其中,大都會管理公司的大股東為榮興元集團,佔51%股份,自然人帥曉蘭佔49%股份,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帥為榮興元集團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文榮之妻。
項目採用返租式銷售模式,即先與大都會管理公司籤《委託租賃經營合同》,再和榮興元集團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時銷售情況比較好。」榮興元集團常務副總裁、大都會管理公司總經理鄒遠新說,商場1至5樓共500餘間商鋪全部銷售一空,其中488間商鋪是返租式銷售。
「想到一買下來就能收租金,我也把自己養老的錢砸進去了。」63歲的李大爺,在二樓買了一間鋪面。根據《委託租賃經營合同》,業主將商鋪委託大都會管理公司經營,時間為2012年至2014年共3年,每年租金依次為購房金額的7%、8%、9%。合同約定,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需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商場內,許多設施已經損壞。
宣傳年均收益13%至14%
租金也沒按時付
李大爺投下巨資,除看好銷售模式外,還因為商家的大力宣傳。李大爺仍保留著當初的宣傳海報,「絕版鑽石寶地」、「首席時尚購物中心」、「7大核心優勢」等字眼讓人鼓舞。然而現在回過頭來看,當初宣傳的許多內容,至今也未兌現。
「我們認為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另一位業主劉女士舉例說,比如,宣傳的商場運營商為香港某知名運營商,但最後卻是新成立的大都會管理公司。比如,宣傳的商場內有21部自動扶梯、3部觀光電梯,但實際上總共只有16部電梯。再比如,宣傳的年均投資收益達13%至14%,實際上如今很多人無租可收。
不僅如此,開發商還重複收取了水電配套費。「每戶標準不一,有的是2000元,有的是5000元。」劉女士等人說,而在雙方籤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補充條款第七條早已明確:「水、電配套費已納入總房款」。後來,業主與開發商、管理方矛盾爆發,大多數業主要求開發商退還了水電配套費。
2012年元旦,榮興大都會開業,業主們開始正式收租。「前兩年都按時付了,但2014年的租金拖了下來。」多名業主說,根據合同約定,2013年12月31日前,他們就應該受到2014年的租金,但很多人是2014年下半年才收到。鄒遠新證實了這一說法,但他表示「最終還是全部付了」。而大都會管理公司運營部經理唐永福表示,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是因為當時公司經營困難。
而對於項目啟動初期「虛假宣傳」的質疑,鄒遠新予以了否認。他表示,宣傳資料上的內容,都是開發商的規劃,難免和實際有些出入,且宣傳資料上註明了「僅作形象宣傳,實際數據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鄒遠新還證實,當初確實重複收取了水電配套費,但發現問題後就立即退了。
緊鎖的大門裡面,是大面積的空置。
經營方一再降租
業主鎖了商場門
根據《委託租賃經營合同》,3年租期結束前3個月,雙方應續籤下一輪合同。但直到2014年12月8日,大都會管理公司才拿出續籤方案。根據方案,雙方將籤訂15年的租約,前5年租金為購房款的5%,中間5年租金為購房款的6%,後5年租金為購房款的7%,支付方式變為每3個月一次,在滿3個月後的15日內支付。
「都以為會漲到10%,沒想到一下降到5%,還連續5年不漲。同時,一年一付變成一季度一付,先交租後使用變成了先使用後交租。」多位業主表示,這一方案遭到了普遍抵制。2015年1月1日,3年租期滿期次日,因關鍵問題未達成一致,部分業主前往鎖了商場大門,導致商場被迫停業大半天。
矛盾激化後,2015年1月16日,大都會管理公司拿出新方案:擬籤訂10年租期,前3年租金為購房款的6%,中間3年租金為購房款的7%,後4年租金為購房款的8%。儘管和上一次相比租金有所上調,但仍業主們拒絕接受,雙方進入協商階段。2月13日,在船山區相關工作人員見證下,雙方初步達成一致:前3年租金為購房款的7.6%,此後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按5%遞增。
按照這一約定,大都會管理公司便按7.6%,向業主們支付了2015年一季度租金。「因為臨近春節,對方說事情比較多,等春節後再籤合同。」劉女士等人說,沒想到春節後又出現變化,大都會管理公司再次要求降租:前3年租金降為購房款的6%,此後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遞增3%,年租金最高不超購房款的8%。
雙方再次協商,並在5月14日和19日達成一致:前3年租金為購房款的6.2%,此後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礎上遞增4%至6%。「但方案有一個前置條件,榮興元集團需再投入2000萬元對商場進行提升打造。」多位業主回憶說,商場當時已經營困難,業主希望管理公司拿出舉措,讓商場重新回到良性發展軌道。
一位市民從榮興大都會門口路過。
首批60餘名業主起訴
法院判商場退租還房
「遺憾的是,榮興元集團和大都會管理公司再次食言。」業主劉女士說,商場經營依然每況愈下,對方未拿出任何有效措施。但鄒遠新對此予以否認,他稱榮興元集團當時投入了近千萬元,從成都引進了一家專業運營團隊,準備對商場進行改造和提升,但業主誤以為管理公司想脫手,擔心管理公司藉此機會撤出,以前的問題找不到人解決,對新的運營團隊不接受,導致改造提升失敗。
對於業主們的質疑,鄒遠新和唐永福也進行了反駁。「幾次都是意向性意見,並非雙方最終達成的協議。」兩人認為,雙方至今仍未籤署正式協議,隨時都可以進一步協商。加上商場經營持續低迷,並且超出了當初預期,所以進一步控制成本,將租金保持在合理區間,也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同樣的回應,業主們也已聽過多遍,但並沒有說服他們。2015年底,其中60餘名業主向船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大都會管理公司、榮興元集團,提出了解除《委託租賃經營合同》、支付租金、歸還商鋪等8項主張。2016年1月,法院進行了立案受理,並於5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審理認為,案件為租賃合同糾紛,雙方在合同期滿後未續籤合同,也未能對2015年及以後的租金和支付方式達成一致,應參照上一年度即2014年的標準支付。
2016年9月,法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大都會管理公司向業主移交商鋪,向業主支付2015年房租差額,並向業主支付2016年及以後的房租,支付標準均參照2014年執行。「也就是按購房款的9%支付。」業主劉女士說,2015年一季度,對方按購房款的7.6%支付,後面3個季度都是按6.2%支付,法院便判令對方將差額補齊。
對於業主要求支付滯納金等訴求,因為超過了訴訟時效等原因,法院未予支持。為此,60餘名業主向遂寧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提出了要求榮興元集團承擔連帶責任等3項主張。與此同時,大都會管理公司也提起上訴,要求改判雙方房屋租賃合同已於2015年2月解除。理由是,2015年2月12日,根據雙方續租商談結果,大都會管理公司已通知業主,要求解除租賃合同、辦理商鋪移交。
一名保安身後,空置的鋪面在招租。
商鋪不獨立業主不敢接
第二批業主又起訴
「不是我們不接收,非要賴著對方經營,而是房屋達不到交房條件。」業主李大爺表示,根據《房屋產權證》、《分層平面圖》、《遂寧市房產分戶圖》等相關資料,可以找到自己商鋪在商場中的位置、面積,並明確了其為東、南、西、北四至共牆,而且當初商鋪在銷售時,也被宣傳為統一運營的獨立門面,但實際上該商鋪並不獨立,四周也沒有共牆。此外,其他業主還對商鋪面積、水電配套等有異議。
針對業主們的這一說法,大都會管理公司張貼了說明。該說明表示,根據雙方籤訂的《委託租賃經營合同》相關條款,合同終止後業主不要求恢復原狀,即應按現狀交房。大都會管理公司這一解釋,得到了一審法院的支持,在首批60餘名業主的訴訟判決中,法院認為應按照《委託租賃經營合同》約定交房。
如今,儘管因為原被告雙方均上訴,法院尚未作出終審判決,但仍有越來越多業主通過法律手段維權。11月17日,第二批60餘名業主向船山區法院遞交了訴狀。「實在拖不起了,只有打官司。」業主張先生說,2016年以來,他便沒有再收到過租金,大都會管理公司的理由是,他的商鋪沒有人租。
大都會管理公司運營部經理唐永福證實,2016年公司再次調整了租金,要租出去的商鋪才有租金,年租金為購房款的5%。「比去年的6.2%降了一點,但我們也已經盡力了。」唐永福說,自大都會管理公司成立以來,累計虧損已達2000多萬元。榮興元集團常務副總裁、大都會管理公司總經理鄒遠新表示,大都會管理公司註冊資本金僅1000萬元,虧損全部由榮興元集團埋單。
「雖然可以申請破產,但公司還在苦苦堅持,就是為了踐行企業責任。」鄒遠新說,集團和公司一直在想辦法,目前正和一知名商業管理公司接觸,有望打造百貨+餐飲+娛樂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為此,大都會管理公司正在和業主籤署委託租賃經營的模擬協議,待模擬協議籤約達到一定比例後將籤訂正式協議。
但李大爺、劉女士、張先生等多位業主,不打算籤署這個模擬協議,「之前談妥了好幾次,但轉眼就又推翻了,這次還能信嗎?」
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丁偉攝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