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被理解,或者意見不合,憤怒的情緒,就像是溫度計一樣,
一點點地從低溫上升到暴熱,最後,氣憤到破表。
憤怒的表達,大致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
01直接式攻擊
不論是言語上的攻擊,還是行為上的暴力相向。
仔細思考的話,其實直接攻擊的內容,往往會與衝突的事件沒有多大的聯繫。
甚至有時候,你會忘記一開始吵架的理由,或者衝動之下動手了,卻不記得對方說了什麼。
大致就是罵到沒有話可以罵了,然後進入下一個方式。
02沉默式攻擊
最典型詞就是冷暴力。
這種時候,只是靜靜地坐著,保持零下30度的沉默低氣壓,就能讓對方感受到,「地獄」的煎熬。
那種「我已經被你逼到絕境」的表情,造成的傷害指數,絕對不比直接暴力要來的弱。
兩個人的相處空間,變得像恐怖片一樣寂靜。
這種時候,誰先開口,誰就像先認輸的感覺一樣。
03被動式攻擊
用最和氣的方式,讓對方主動認錯。
這個方式的關鍵,是勾起對方的愧疚之心。
這樣一來,自己的痛苦,就成為了對方的責任。
讓別人因為罪惡感,為你內心的痛苦負責,反過來說,讓你快樂就會成為他們的責任。
綜上所述,憤怒這個詞,似乎怎麼看都與愛和關懷搭不上關係。
如果我們去追問憤怒的起因,往往憤怒的那一刻,是因為我們在堅持自己是「正確」的。
我們知道生氣是無法解決問題的,但是我們常用這個手段來嘗試控制對方的行為。
結果就是,因為憤怒引發爭執,而產生了雙方的痛。
像扎入一根刺一樣,拔了還會留個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