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提出10個「不得」的底線要求,並要求各地各高校組織「唯論文」問題專項整治,重點自查自糾是否存在評價指標單一、評價使用功利、高額獎勵論文、抄襲代寫論文、非法買賣論文、學風建設虛化、學術權力異化等突出問題。(據新華社12月15日報導)
「一篇SCI,難倒多少英雄漢」「寫到昏天黑地,改到頭髮掉光」「兩個博士後相親,最關心的是:您發了幾篇」……
一段時間以來,學術評價中「唯論文」現象嚴重。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在職稱評定、項目評審、科技獎勵等諸多方面均已成為核心指標。這就使得許多高校師生學術研究急功近利,甚至影響正常的教學活動。比如,在評價教師業績時,「教得好不如寫得好」。一些認真備課、授課的教師,只因缺少論文而與評獎評優無緣,最後只能減少在教書育人上投入的時間精力。再比如,在發表論文數量的考核壓力之下,一些師生不惜注水、抄襲、造假,甚至由此催生了一條由代寫論文的「槍手」、代發論文的中介和收費的學術期刊等共同形成的灰色產業鏈。
論文是科研成果交流和展示不可替代的載體,這是學術研究的歷史和現實所決定的。論文當然很重要,也必須重視,但凡事過猶不及。對論文的重視一旦發展到「唯」的程度,則意味著發表論文以外的其他工作變得可有可無,相應的人才評價方式也會喪失公平、公正。因為這個「唯」,許多考核和評審,只問結果、不問過程,只看數量、不問價值,考評的手段異化成了目的。同樣是在這個「唯」字頭的「指揮棒」之下,許多學者與其說是重視論文,不如說是重視「發論文」,背離了學術研究的初心。
一個科學嚴謹的評價體系,對於學術研究的發展至關重要。不管是從科研導向還是人才考評來講,破除「唯論文」都是非常及時、非常必要的糾偏。2018年以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連續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多個文件,體現了國家層面對改革學術評價制度的決心。如今,教育部提出10個「不得」,再次劍指「唯論文」及其流弊,一定能夠推動「破五唯」(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進一步落實,為廣大科研工作者營造一個良好的學術氛圍。
當然,破除「唯論文」並不是最終目的,在「破」的過程中還要有「立」。就像有人所說,改革「論文至上」的極端評價體系就是要扭轉單一化、機械化的評價方式,朝著多元化、多樣化、靈活性的方向發展。接下來,構建更加合理、更加高效的評價體系,鼓勵科研工作者創造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學術成果,應當是所有高校和科研單位共同努力的方向。(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