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點擊↑上方'探案吧'關注我 看更多大案!
本文內容涉及血腥暴力
心理承受能力低者閱前三思
八仙飯店滅門案是1985年轟動一時的兇殺案。疑兇黃志恆涉嫌殺害澳門八仙飯店東主一家九口及一名員工,死者年齡由7歲至70歲。當兇案翌年被揭發後,外界盛傳兇徒把死者屍體煮成叉燒包,並於飯店出售,案件震動香港及澳門。
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澳門警方接到泳客報警,路環黑沙海灘浮出8件殘肢,因為有4條右腳掌,斷定遇害人數最少4人。過了幾天,又發現3件,面對11件殘肢,司警迅速成立專案小組;並邀請中國大陸法醫來澳門協助化驗斷肢,留下紀錄,但兇案調查並無進展。
1986 年4月,即發現肢體8個月後,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及廣州國際刑警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成為破案的契機。
八仙飯店位於澳門黑沙環(今維多利亞酒店現址),約1960年代開業,由鄭林一家經營。鄭林原本是一名燒臘小販,但得到街市雞鴨檔主的提攜,借錢讓他開設飯店,1973年他與妻子岑惠儀結婚,育有四女一子,一家住在黑沙環第四街。據街坊稱,鄭林為人老實,頗受街坊歡迎,但其妻沉迷麻將,經常出入賭場,對錢看得極重,人緣欠佳。
八仙飯店現址
鄭林兄弟的來信說:「餘兄鄭林去澳門多年,憑勤勞立業,但於去年八月初突然失蹤,而他在澳門的八仙飯店及物業則由另一名姓黃的男子承受。而最近澳門路環黑沙阿婆秧海面又發現人體殘肢,恐兄一家遇害,望警方竭力幫助找尋餘兄的下落。」
鄭林的兄弟指,其兄1985年7月曾帶兩名幼女回故鄉中山,此後音訊全無。當時他們懷疑兄長妻子岑惠儀與那名姓黃的男子(黃志恆)有外遇,兩人串通殺害鄭林,又推測兇手與岑氏事後反目,於是把她一家殺害。信中提及的十名失蹤者包括:
八仙飯店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岑惠儀(42歲),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及兒子鄭觀德(7歲),女東主的母親陳麗容(70歲)
女東主的九姨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八仙飯店廚師、鄭林之堂兄鄭柏良(61歲)。
偵查:
司警接信後重新檢驗去年檢獲的殘肢,發現一隻女性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陳珍的指紋相似,司警於是監視黃志恆,並訪問約20名認識失蹤人士的街坊。
當時八仙飯店一名雞鴨商指,1985年8月4日下午,曾接到鄭林來電訂貨,職員送貨時,店內一切如常;翌日早上,當夥計再送貨時,卻發現八仙飯店突然貼出「休業三天」的告示。該雞鴨商曾到訪鄭林住宅,當時一名陌生男子應門,指鄭林舉家去了珠海。
同樣在8月5日,女東主九姨陳珍亦離奇失蹤。她的鄰居指,當日清晨,一名年約30歲的男子上門找陳珍,指鄭林的幼子發燒,請她協助,兩人乘計程車離開,自此陳珍一去不返。
這兩份口供令警方相信,鄭林一家是在1985年8月4日至5日失蹤;由於黃志恆已年屆50歲,警方懷疑有一名年輕男子有份參與謀殺,但這名30歲男子是誰,至今仍不知曉。
緝捕疑兇:
1986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即將之截住,帶署舉報中心調查。警方發現,黃志恆在鄭林一家失蹤後,除了接管八仙飯店,換上新員工外,同時把鄭林位於黑沙環第四街的物業放租,黃志恆與一名二十多歲的兒子住在另一單位,當時其子駕駛的汽車亦為鄭林所有。
盤問時,黃志恆指他只想送妻女返大陸,否認潛逃,又指自己以真金白銀買下鄭林的物業,這筆錢是從走私中賺取。當晚,他指自己哮喘病復發,情緒激動,揚言會咬舌自盡。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
此後,黃志恆又轉口供,聲稱鄭林欠他60萬元賭債,把所有財產移交自己,鄭林一家此後移民,但司警並未發現鄭林一家的離境紀錄。此時,警方在黃志恆的保險箱內,搜出鄭林在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
1986年10月2日,黃志恆正式被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並裁定表證成立,還押澳門市牢監獄候審。10月3日,黃志恆還押監倉第二天,被其他囚犯痛毆致遍體鱗傷,送院敷治,期間黃要求留醫,不肯回市牢,10月4日早上即被押返監牢。
1986年10月4日下午,他利用市牢監獄內的鐵皮垃圾箱,向左手腕上直割後橫鋸,被囚犯發現,經5小時搶救後得以保命。
同年12月初,他在獄中多次與其女伴黎氏見面,在最後一次會面時,雙方放聲大哭;他二十多歲的長子阿源亦在同一時期探訪父親,兩人神情肅穆。
12月4日凌晨,黃志恆磨鋒汽水蓋拉環,在之前自殺的傷口再次割脈;當天上午8時,獄警派發早餐,發現他已無氣息,手腕被一幅染滿鮮血的棉被覆蓋。警方事後在黃志恆身邊,找到遺書、哮喘藥及數本色情雜誌。
黃志恆
黃志恆由始至終從未承認殺人,關於案發起因及殺人經過,目前流行的版本主要根據當時傳媒的猜測:
1986年10月6日,黃志恆在獄中向其他囚犯披露案發經過,全因鄭林欠賭債不肯償還導致殺機。
黃志恆與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夫婦認識多年,且經常一起賭博,通常是打麻將,有時賭沙蟹(又稱梭哈,我們看賭片經常看到的撲克玩法)。案發前一年(1984年)某晚,黃在飯店內與鄭林夫婦及廚師聚賭玩沙蟹,黃志恆以2,000澳元的賭本贏取鄭林近18萬元,鄭林當時答允一年內清還賭債,並口頭承諾若不能還款,將自願將八仙飯店抵押給黃。之後黃多次向鄭林夫婦討債均被拒絕,未能從中收取分文。
1985年8月4日晚上,八仙飯店關門後,黃志恆再到飯店向鄭林討債,當時亦遭鄭拒絕。據黃志恆說,他原想叫鄭林先償還兩至三萬,餘款可以慢慢還,鄭林說:「還乜X嘢呀?你又冇借據。」(還甚麼呀?你又沒借據。X為廣東話粗口)雙方於是發生爭執,黃志恆隨手撿起臺上的啤酒瓶,擊碎瓶底成一利器,一手箍著站在身旁的鄭林么子鄭觀德,用破瓶頂住他的頸部,喝令眾人不得揚聲。雖當時鄭林一家及廚師共9人在場,但由於鄭觀德是鄭林夫婦的獨子,各人均不敢妄動。
黃志恆著令各人用繩索互相捆綁,並用布條將口部塞住,最後綁剩鄭妻岑惠儀及鄭觀德。黃於是著令岑氏亦用繩綁起幼子。此時,鄭妻突然發難,大聲呼喊並欲抱起其子,黃志恆一個箭步衝上,用破玻璃瓶插向鄭妻頸部,岑氏當場斃命。黃於是狂性大發,接著用玻璃瓶插死或徒手勒死餘下各人,最遲遭毒手的是鄭林幼子鄭觀德,他被殺前向黃志恆說:「九姨婆會報警拘捕你!」黃志恆之後到九姨婆陳珍的家,假稱鄭林幼子發燒,把她誘騙到八仙飯店,再將她殺死。黃志恆承認用8小時將屍體碎屍肢解,然後分多次放入兩層的黑色膠袋內,逐袋棄於垃圾箱。
後來警方發現,黃志恆還與早年香港一宗被稱為:「鰂魚湧福昌樓殺人放火案」的案件有關。
1973年11月5日下午一點,香港鰂魚湧英皇道福昌樓B座10樓11室,陳梓梁向戶主李和借一萬元被拒,狂性大發將李和夫婦及其姐綁起,將李和手腳捆住扔進浴缸裡,放水將其活活溺斃。陳梓梁再斬傷兩名婦人後企圖用石油氣爐縱火燒屋,之後匆匆離開現場,幸兩名婦人及時鬆綁得以逃脫。因殺人手法殘酷,警方一度懷疑有仇殺成份,此案當年曾廣泛報導,其時兇手陳梓梁已潛逃大陸,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更把左手食指截去一節,並火燒手指頭,破壞指紋。此案一直懸而未破,直到八仙飯店滅門案震撼華南沿岸,李和的遺屬在報章上認出黃志恆正是陳梓梁。
據說黃志恆死前曾向報館寄出一封自白書,是黃志恆唯一交代案情的文件,他在信中承認自己就是陳梓梁,但卻不承認八仙飯店滅門案是他所為,並希望輿論對他的太太和孩子公平一些。
很多人說八仙飯店滅門案明明發生在澳門,為什麼卻被列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呢?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可能因為和香港鰂魚湧福昌樓殺人放火案是同一兇犯有關,又可能以前我們並沒有把香港和澳門分得那麼清楚,以前我們說香港,其實就是現在的港澳的意思,已經把澳門包含進去了。
此案之所以影響巨大,轟動一時,一個原因當然是作案手法太過兇殘,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外界一直揣測案中死者的遺體被製成「人肉叉燒包」,所以根據此案改編的電影很多,有1996年的《人頭肉骨茶麵》,2002年的《新人肉叉燒包》,2005年香港亞洲電視劇《危險人物》等等,但以1993年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最為知名,今天我們重點來說說它,在這之前,我們先說說第1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
1994年的第1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電影《新不了情》是這一屆金像獎的最大贏家,該片一舉獲得最佳電影、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六項重量級大獎。唯獨是最佳男主角這個獎項,敗給了一部三級片,這部三級片就是黃秋生主演的《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
憑一部三級片獲得金像獎最佳男主角,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因為目前為止,也就只有黃秋生一個。我不知道劉青雲會不會有些失落和不甘,因為這一年,他首次獲得金像獎最佳男主角提名,而且是兩個提名,代表電影分別是《新不了情》和《七月十四》,最終卻輸給了一部三級片的變態角色上,要說沒感覺,是萬萬說不過去的。
但是,看過電影《八仙飯店之人肉叉燒包》的人,估計大部分都不會對黃秋生獲獎有異議,在本片中,黃秋生把一個心理變態,極度兇殘的殺人狂魔錶演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讓人不禁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影片完全根據八仙飯店滅門案的案情進行拍攝,有不少暴力情色,血腥恐怖的鏡頭。片中有個女收銀的角色,由李華月飾演。李華月長相不算出眾,卻是三級片市場小有名氣的演員,也是一位非常前衛的脫星。她曾在香港街頭全裸拍照,這一舉動在當時被衛道士非議得很厲害。如果是港片愛好者,可能看過她和徐錦江參演的《滿清十大酷刑》,影片中的那場空中激情戲拍得非常有意思,不得不佩服當年香港影人天馬行空的想像力。
感謝您的閱讀!碼字不易,歡迎各位觀眾老爺點讚關注!圖片和文章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香港十大奇案系列之屯門色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