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上海浦東國際機場T2航站樓發生爆炸事件,造成3名旅客受傷、多個航班被取消或延誤。昨天,浦東機場爆炸案在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周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提起公訴。
周某在法庭上供述,在作案前曾經寫下字條:「與其行屍走肉地活著,不如瘋狂到極致地死去。」是什麼讓周某產生了這樣的極端想法?
爆炸是為了引起社會重視
昨天上午,身材瘦小的周某身著米色睡衣走上法庭,由於案發後他曾割頸自殺未遂,在法庭上說話聲音很輕。在法庭上,他承認,到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實施這一爆炸行為,是為了「找個有影響力、足夠引起社會關注的地方。」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5月,周某因生活瑣事產生報復社會並自殺的念頭。同年6月9日到11日,周某在其租住的江蘇省崑山市一房屋裡,將事先購買的煙花爆竹拆開,將拆下的火藥、泥土等灌入啤酒瓶,製成爆竹物3件,想前往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實施爆炸。
同月12日上午,周某攜帶上述爆炸物從崑山市乘坐公交車到上海虹橋機場,隨後乘機場快線到達浦東國際機場伺機作案。同日下午2時30分許,周某輾轉到浦東國際機場,先後點燃3件自製爆炸物丟向現場人群,其中2件發生爆炸。作案後,周某持刀割頸自殺未遂,被接警趕來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經查,共有3名旅客在爆炸中不同程度受傷,被送醫院治療。另有1個國際航班被取消、2個國際航班被延誤,爆炸引發現場大量旅客恐慌。
經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告人周某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
實施爆炸前曾喝酒壯膽
法庭上,周某詳細回憶了預謀、實施爆炸的全過程。今年30歲的周某是貴州農村人,2014年初到江蘇崑山某電子企業打工。根據他的陳述,他所在的企業是一家勞動密集型企業,一周工作至少6天,每天10小時左右,收入每月底薪1800多元加上加班費和獎金,「我每月要用3、4千元,錢總是不夠用。」因為收入低,周圍的女性也看不上他,很難交到女朋友。
在法庭上,法官、檢察官均多次向周某發問,訊問他實施這一行為的動機。周某表示,去年5月,曾接到姐姐的電話,得知爸爸病重,並且指責他不孝。他這幾年在外打工,也多次遭遇不公平的事。比如曾經遭遇黑中介拒不退還押金、黑車宰客等。他由此萌生了念頭,「與其行屍走肉地活著,不如瘋狂到極致地死。」
周某回憶,小時候村裡的小夥伴曾經拆過鞭炮放在瓶子裡,扔到河裡炸魚。為此,他如法炮製,買來了36發的煙火拆開,分成3份,裝入3個啤酒瓶。
在到上海浦東國際機場爆炸前,為了壯膽,他喝了點酒,「怕自己不敢引爆炸彈」。他先來到浦東機場T1航站樓,看到那裡人比較多,就又轉到了T2號航站樓,在航站樓國際出發C島值機櫃檯處,當時大約有二三十人,在距離人群幾米處,用打火機點燃了引線,引發了爆燃。
檢察院認為,周某為報復社會,製作爆炸物並在公共場所實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文/新民晚報記者 宋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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