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陽校園暴力事件打人者因未滿十八行政拘留不予執行,你怎麼看?

2020-12-20 社會觀察使

事件回顧:淮陽縣實驗高中九(1)班賈某、劉某、蘇某某、韓某四位同學在寢室因瑣事毆打潘某。

校方處理:

校方處理

公安處理:

公安處理

編者雲:此次事件無疑是一件校園暴力事件,這個事件對於學生,家長,學校,公安以及社會輿論造成了很大影響。

對於此次事件的處理,校方無論是為保聲譽還是其它目的,對於五名學生的處理太過簡單粗暴。網上大家看到最多的是四個人對潘某侮辱,毆打,扇耳光,那麼為什麼五個人都會被勸退呢?難道潘某不僅僅是受害者?還是有其它由情?

其實事實並不難猜想,因為大家都是從學生時代過來的,在學校裡打架,不論你是受害者還是打人者,只要造成很大的影響或者達到學校的底線的,打架雙方都要勸退,至於這樣對於受害者是不是公平就不是校方考慮的了。

對於公安來說,對於四名學生處罰1000行政拘留15日是按照國家法律,無可厚非。但是引起網友熱議的是他們都是未成年!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他們的行政拘留可以不予執行!

那麼,對於每個人不痛不癢的交1000罰款,他們真的能長記性嗎?答案很讓人擔憂。

近年來,大眾對於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熱議居高不下,一次次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一個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庇護在保護法下。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在保護未成年受害者還是在保護未成年犯罪者?這不得不讓人深思。

對於此次事件,你怎麼看?歡迎關注留言轉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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