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香港10月18日電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18日公布正式調查報告,認定「八達通」方面在收集和使用客戶個人資料的過程中違反了保障資料私隱原則,並呼籲政府、市民攜手推動從立法等層面加強規管。
「八達通」從公交繳費卡發展為如今廣為使用的電子儲值消費卡,可在眾多超市、零售店使用,在香港幾乎人手一張。自今年3月底以來,「八達通」涉嫌「倒賣」客戶資料一事浮出水面;7月,「八達通」方面公開承認,確將參與「八達通日日賞」優惠計劃的客戶個人資料提供給合作公司做直接促銷用途。
由於這項優惠計劃吸收逾240萬名客戶加入,引起社會大眾對個人資料私隱權的高度關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在18日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八達通」的客戶優惠計劃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是合法的,但是在收集和使用客戶個人資料過程中違反了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的保障資料私隱原則。
他指出,「八達通」方面以認證客戶身份的目的收集了「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出生年月等,其實完全可以僅收取電話號碼、住址等侵犯隱私程度較低的資料;沒有採取合理切實的舉措確保已告知申請者其資料可能被轉移給第三方,通過收集聲明的條款使得「酌情權」完全由「八達通」方面掌握;為了金錢收益而與合作商戶共用客戶的個人資料,實際上就是「售賣個人資料」,未在面向客戶的收集資料聲明內交代清楚並經客戶同意。
蔣任宏說,「八達通」方面已確認停止或暫停向合作商戶轉移或共用客戶個人資料作牟利用途的活動,並向公署籤署「承諾書」,保證將在兩個月內徹底刪除及銷毀過量收集的客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