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前溪橋列車出軌事故,是1981年3月8日發生於臺灣的一件鐵路交通事故,臺灣鐵路管理局一列自強號列車行經南北縱貫線,新竹車站至竹北車站間頭前溪橋南端時撞上闖過火車道口的砂石車,列車隨即出軌並翻落頭前溪河床,造成至少30人死亡,130人輕重傷,是臺灣鐵路自強號列車自1978年運營以來最重大的交通事故。
事發經過
一列火車共10節車廂、由高雄出發至目的地基隆,途經新竹-竹北間頭前溪橋南端,一輛熒琦貨運公司的砂石車突然衝入火車道口,列車的司機雖然在平交道前100米就發現砂石車並緊急剎車,但仍發生碰撞,砂石車被火車一路推擠了30米,接著列車出軌,向右從鐵路橋的中間墜下頭前溪,第10號到第7號車廂皆翻落到乾涸的河床上,而第6號車廂則一軸出軌,懸掛在鐵路橋上。原本被自強號往前推的砂石車,則摔落在頭前溪鐵路橋的左側。除了造成人員傷亡與車輛毀損外,還造成兩根鐵路線電桿被撞斷,該路段枕木全毀。
事後處理
此事故造成肇事的砂石車司機當場死亡,列車乘客30人死亡、130人輕重傷,火車頭報廢。時任行政院院長孫運璇等政府官員曾到場巡視並探視傷員,事後每名死亡乘客發給撫恤金與喪葬費共新臺幣45萬元、受傷乘客每人發給慰問金新臺幣1萬5千元,臺鐵損失逾新臺幣1億3千多萬元;從此自強號列車均塗有橘紅色警示漆,即俗稱的「貓頭鷹紋」。平交道的問題也在此事故後進行改善,臺鐵勘查西部幹線電化區間全部平交道,將沒必要的第四種平交道封閉,而剩下的第四種平交道則提升為第三種甲等(有遮斷杆、閃光燈、警鈴等設備),廢止橋梁前無人看守的第四種平交道。
此外,臺鐵曾向肇事的熒琦貨運索賠,經過兩年的訴訟,僅獲拍賣該公司兩輛卡車的新臺幣11萬元作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