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國外開診所,母親、妻子都在不錯的單位就職,身為工程師的邱某,可謂家境優渥。
但是他涉嫌從3月中旬起,與他人合夥租下一家咖啡廳的數個包廂,做起了德州撲克的「生意」。他還特意聘請國有企業的員工當財務,請來專業的荷官為「客人」服務。
11月13日,邱某等7人站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穿過鐵門,等專人迎接……位於長沙市天心區的執念私營咖啡店一角,有著嚴格的「準入標準」——只有「熟人」才能進入二樓某包廂。
從3月16日起,這幾間包廂就由邱某等5人合夥租賃,開起了賭場。短短兩個多月,賭場獲利167萬餘元,邱某拿了13萬餘元分紅。賭場裡進行的賭博,是身為工程師的邱某最鍾愛的德州撲克。
經長沙市天心區檢察院提起公訴,11月13日,邱某等7人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在天心區法院受審。
只有熟人才能出入的包廂
父親在國外開診所,母親、妻子都在不錯的單位就職,32歲的邱某家境優渥,案發前他還是一名工程師。
檢方指控:3月16日以來,邱某等5人在許某經營的執念私營
咖啡店內開設賭場,糾集參賭人員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每局押註上不封頂,並按照每局贏家所贏數額的5%抽取「水錢」。
五人以佔股的方式合夥,但均未實際出資,約定按照所佔股份比例分紅。他們還約定將每日「水錢」除去開支後的5%作為賭場備用金。
邱某等人剛開始每天需支付近千元房費,為了降低成本,他們與許某籤訂長期租賃合同,一籤就是5年。按照約定,一個季度的租金為5萬元。
在籤訂合同時,邱某等人還做了一些特殊的準備。「5月13日,他們與我籤合同時,就在我的包廂裡裝了鐵門和監控。」許某沒有阻止,在他看來,自己只是提供場地不參與經營,「沒想到後果那麼嚴重」。
對於鐵門和監控,邱某承認是為了「更安全」。按照邱某的說法,進入賭場的人必須是朋友或者熟人。
李某榮是咖啡店的收銀員。李某榮記得,每天有大概十多個人會去鐵門裡的包廂。「一般是下午三四點左右,他們會在鐵門外打電話,然後就會有人開門放他們進去」。
從3月16日至5月30日,這家賭場共獲利167萬餘元,邱某獲分紅13.5萬餘元,其餘四
名股東分紅也均在7萬元以上。
聘用財務和荷官「服務」
為了更好地維持賭場的經營,邱某等人還聘請了財務人員和荷官。
邱某供稱,在賭博室,1000元兌換5萬分籌碼,一般最低下注是100分,也就是兩元,上不封頂。荷官主要負責發牌、抽水,按照每小時100元發放工資。
毛某昊在一家知名國企工作,在賭場中擔任財務。他的工作是負責收銀、兌換籌碼、記帳、發工資、給賭場股東分紅等結算工作,按照每小時40元發放工資。截至案發,毛某昊一共取得2萬餘元收入。
毛某昊稱,賭場沒有營業時間,只要有玩客,就會通知工作人員到賭場工作。「有人贏錢打賞給荷官的小費,賭場也要提成50%。」
天心區檢察院認為,邱某、毛某昊、許某等7人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提供賭博場所、賭具,設置賭博方式,組織他人進行賭博,並抽頭漁利,或者為賭場提供場所、資金結算等直接幫助,情節嚴重,七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七人的刑事責任。
咖啡館老闆用房租抵扣賭資
作為咖啡館的老闆,許某也忍不住試試手氣。「每次都輸三四千元,一共輸了一萬四。」許某稱,在還了4000元之後,剩下的1萬元用房租來抵扣。
6月1日0時許,公安民警在咖啡店包廂內將賭場三名股東和參賭人員李某等人抓獲。李某原本承接了咖啡館內的一項裝修業務,負責給賭場旁邊的一家休息室做裝修。李某發現了賭場的存在,去玩了一次輸得精光。幾天後,李某又去賭了一把。「買了2000元的籌碼,被抓的時候我有33萬分,也就是贏了4600元,但是籌碼還沒有來得及換錢。」李某說。
本報記者周凌如通訊員周智勇張慕子長沙報導
來源: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