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美麗華旅遊與旅客2月7日開會4小時後達成共識,雙方「握手和解」及籤定協議。來源:香港《大公報》
中新網2月8日電據香港《文匯報》報導,6日擾攘10多個小時的美麗華旅客拒下郵輪事件,7日終於圓滿解決。在旅議會斡旋下,13名旅客代表與美麗華旅遊代表經過4個小時的商討後,表示事件圓滿解決,因雙方籤訂保密協議,不會公開具體退款細節,但均強調沒有賠償。據消息透露,團員獲得多於300多元(港幣下同),但少於三分一團費的退款。
「歌詩達」郵輪未能在越南下龍灣泊岸,觸發旅客返港後拒絕下船並要求補償事件。除了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香港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與陳鑑林亦有參與當中協助斡旋,三方開會約2小時後,美麗華旅遊及旅遊業議會的代表避席,由13名團員自行商討,其後三方再度商談。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形容,會談進展非常好。
雙方有商有量互相諒解難處
經過大約4小時的會議後,雙方達成協議,握手言和,公布事件已圓滿解決,但雙方均強調沒有賠償。李振庭表示,與旅客達成共識和諒解,不再評論事件的對與錯,亦不會再有投訴和追溯。李振庭指,商討事件的轉折點,是團員代表都非常理性,而且一起行動亦並非出於「錢」,而是想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又指,若團員為「錢」而堅持賠償的話,相信大家不可能達成共識。
受影響的美麗華郵輪團團員代表郭小姐亦表示,雙方互相了解過後,都諒解對方的難處,補償多少並不重要,她透露,與其他團員一樣,獲退回逾300元的團費,但強調沒有賠償,沒有透露會否有優惠,以及具體退款數額。她又對受影響的下一班船旅客,感到抱歉。
雙方亦再三強調,船上千多名旅客均獲得與團員代表相同的補償方案,並由香港旅議會作為見證,如旅客有任何疑問,可到旅行社查詢。據消息透露,有一同開會的團員表示,獲得多於300多元,但少於三分之一團費的退款。
董耀中透露,有邀請郵輪公司派代表出席這次會議,但郵輪公司以「不適宜出席」為由拒絕。對於郵輪公司「歌詩達」郵輪發表聲明,指保留法律權利,追究拒絕按行程計劃離船的旅客。李振庭則表示,若郵輪公司真的追究,旅行社會向郵輪公司作調停及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