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花爛漫,風景無限好,花開雖美但不是所有的花都能隨便開(罌粟)正是我國嚴禁非法種植的植物之一,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毒品原植物危害大,罌粟不是蔬菜,也不是鮮花。種毒違法,種毒必鏟,種毒必究。
近日,江蘇連雲港網傳一75歲老奶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種下兩粒罌粟果實,於2020年9月19日被法院終審判決5年刑期。據公訴人陳詞,老人因被鄰居介紹稱罌粟開花很好看,要了兩個果實種下後就再沒有管理過,直到派出所檢查,清點出四千多棵。目前,老人被關押在看守所,即將被送往女子監獄。
維修工在公司荒地種罌粟934株獲刑
11月22日 路某是南京棲霞區某物流公司維修工,他利用公司一處荒地種植罌粟多達934株。近日,棲霞法院審理判決此案。
今年7月,棲霞區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路某2019年11月在濱江村某物流基地一處荒地非法種植罌粟,2020年5月8日被民警查獲並依法剷除,經現場清點共計934株。同日,路某被抓獲,民警在其宿舍查獲乾枯狀罌粟果實兩袋。經鑑定,上述植物及乾枯狀果實均為罌粟,均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歸案後,路某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法院認為,被告人路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只為「養雞不生病」 63歲老太偷種罌粟615株
今年5月20日,鎮江潤州警方依法查處一起非法種植罌粟案件,一小塊地裡罌粟竟然多達615株。然而,問起為何種植罌粟,種植的六旬農婦回答讓民警哭笑不得,竟是為了「養雞不生病」!
「民警同志,我在村裡的一處偏僻荒地上,發現了上次你們禁毒宣傳圖片上長的很像罌粟的植物,不知道是不是。」當天上午,鎮江市潤州區官塘街道秀山村村民到官塘派出所,反映這一情況。
接到舉報後,官塘派出所隨即聯繫禁毒大隊一同趕往現場走訪,很快找到了這塊地方。
「我們到達後,發現這裡種滿了豌豆,起初並沒有發現罌粟。但我們走進去仔細查看後,發現這些豌豆密苗裡分散著罌粟。」官塘派出所教導員王昊告訴記者,禁毒民警初步鑑定,這些植物確為毒品原植物——罌粟。
隨即,民警對這些植物進行剷除、清點。最後統計下來,罌粟竟多達615株。
很快,民警找到了罌粟的種植者,住在附近的當地村民張某。面對著民警的訊問,張某很快承認了自己種植罌粟的事實。
「張某今年63歲,文化程度比較低。去年她在外地打工時,工地附近有幾株罌粟,工友告訴她『這是好東西,家裡養的雞鴨鵝吃了不生病,不會死』,於是張某就偷偷帶回幾株成熟的果實回到鎮江。」張某在荒地種植豌豆時,把這些罌粟種子一起撒了下去。卻不知,已經觸犯了法律。
張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已被警方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坐在審訊室的她悔不當初。
警方提醒,罌粟不是菜、也不是藥,一棵也違法,輕則拘留罰款,重則涉嫌犯罪,任何人都不得種植。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第三百五十二條也規定: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罌粟是製取鴉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植物,長期食用容易成癮,造成慢性中毒,嚴重危害身體,社會危害性極大。我國對罌粟種植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禁止任何人和組織私自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除藥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單位和個人無論出於何種目的一律禁止種植。在現實生活中,廣大人民群眾對於種植罌粟存在誤解,出於觀賞、「治病」、「調味」為目的,認為少量種植或在家裡種植不違法,其實不然,低於500株,會被公安機關治安處罰;種植超過500株就構成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