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太陽能發電設施可能對眺望富士山景觀造成影響,日本靜岡縣富士市政府近日作出決定,在山麓周邊67平方公裡內設置自我管控區域。
據報導,臨近富士市北邊的富士宮市已經在山麓劃出了約290平方公裡禁止太陽能發電區域。富士市市長鈴木尚在1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將在2014年1月1日開始實行自我管控土地利用指導方針。
據悉,管控對象為「富士市愛鷹山麓地區環境管理計劃」的目標區域。這一帶包括作為世界文化遺產的緩衝地帶的469號國道以北的全部區域。另外,對於469號國道以南的山林地區,在1991年裁定管理辦法時未得到開發和砍伐山林許可的土地也要作為管控地區。自我管控不受限於行政指導的法律約束。
在2012年7月的再生能源固定買進位度設置後之後,日本富士山周邊各市已經召開了共計22次有關太陽能發電設施的諮詢會和討論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