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處理過程中,辦案人員針對某一案件勘察現場和證據後,首先要做的就是確定相關的嫌疑人。在對嫌疑人的偵查過程中逐步解開案件的真相。那麼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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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如何理解,犯罪嫌疑人是指什麼?
北京市索邦律師事務所許傳輝律師解答:
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指犯罪偵查機關的偵查對象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對象。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對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場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刑事偵查終結後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稱為刑事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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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索邦律師事務所許傳輝律師解析:
涉案嫌疑人與犯罪嫌疑人的區別:
1、涉案嫌疑人與犯罪嫌疑人,表達的大概意思一致。前者適用比較廣泛,可用於行政案件也可以用於刑事案件,後者只能用於刑事案件。
2、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權利: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2、委託辯護人的權利。3、申請迴避的權利。4、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6、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訊問,有拒絕回答的權利。7、要求解除強制措施的權利。8、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9、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申訴的權利。 10、核對筆錄的權利。11、對侵權提出控告的權利。12、獲得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