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掉入小區深水坑溺亡!小區裡咋有深坑?歸誰管?

2020-12-12 半島晨報

16 日 0 時 10 分許

在松北區北岸潤和城小區 32 號樓附近

一男子不慎掉入樓旁深水坑中

溺水失蹤

事發後

公安、消防、小區物業和潛水公司救援人員

迅速趕到將其打撈上岸

不過男子已經不幸身亡

△救援人員下水打撈

10 時許

記者在現場看到:

事發水坑佔地百餘平米

水面上漂浮著綠色的青苔

消防、公安和物業工作人員正在組織救援

現場圍起了警戒線

禁止圍觀群眾靠近

以免發生危險

潛水員穿戴好裝備後下水搜尋

10 時 40 分許

潛水員在距離岸邊約 3 米遠處發現了溺水失蹤男子,拴好繩索後,消防員們和潛水員合力將溺水男子打撈上岸,但經過警方確認,男子已經沒有任何生命體徵。

據溺水男子親屬介紹

他們是早上接到的消息趕過來的,溺水男子今年 31 歲,在某高校任職,家就在事發小區住。

15 日晚,男子出門喝酒聚會,後來不知道怎麼掉進了水坑裡,溺水失蹤。當時有人聽到落水聲報了警,公安、消防部門人員聞訊趕到,但因為夜裡太黑不具備打撈條件,遂決定第二天展開救援。

據速援潛水公司潛水員趙志強介紹

溺水男子

在離岸邊約 3 米遠處水下被搜尋到的

水下多是水草

水深約 2.5 米左右

溺水男子當時是被水草纏住了

小區裡為什麼會有這麼大這麼深的坑?

歸誰管?

小區物業回應

事發水坑他們接管時就存在,原來是小區 32 號樓的排汙化糞池,因為當時沒有和市政外網管線連接,今年 4 月外網改造後,這個坑就不再使用了,坑內積水為之前汙水和雨水。

按照小區管理範圍,此處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應由土地所屬單位,負責監管看護。

目前

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男子具體溺水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來源: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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