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翻唱 李志指責《明日之子》侵權

2020-12-15 新京報

昨日早晨6點,音樂人李志微博發布文章「關於《明日之子》」,直指綜藝節日《明日之子》翻唱侵權。微博截圖

綜藝節目《明日之子》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發布聲明,稱與版權方溝通已達成共識,該說法隨後被李志否認。 微博截圖

稱將起訴索賠300萬元;綜藝節目《明日之子》出品方回應被李志否認;專家稱音樂版權侵權成本低

7月3日,音樂人李志發文指綜藝節目《明日之子》翻唱侵權,並表示會索賠300萬。《明日之子》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回應稱,相關歌曲版權問題在節目播出前,出品方已與版權方溝通,目前雙方已達成共識。隨後李志再發微博質疑其「撒謊」。

據了解,《明日之子》第二季已於6月30日晚在騰訊視頻播出,本季節目則由騰訊視頻、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騰訊音樂娛樂集團聯合出品。

一位綜藝節目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節目組取得歌曲授權並不難,但由於版權意識不強,很多綜藝節目選擇「先上車,後補票」。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叢立先表示,在這一事件中,無論是翻唱者還是節目製作方都有可能承擔責任。音樂版權屢遭侵犯的一大癥結在於,侵權成本低,但維權難度大。

李志稱被翻唱歌曲未經授權

昨日早晨6點,音樂人李志在微博發布文章,稱綜藝節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並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國巡演時也曾未經授權進行翻唱。

在文章中,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索賠300萬元。其中100萬元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另有100萬元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權費,剩餘100萬元則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並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議。

該消息一經發出,在音樂圈迅速引發熱議,不少業內人士也表示支持李志維權。截至昨晚10點,該文章微博閱讀量已超過750萬次。

資料顯示,《明日之子》是騰訊視頻推出的一檔音樂偶像養成節目,由企鵝影視、哇唧唧哇娛樂文化有限公司(簡稱哇唧唧哇公司)和微博聯合出品。

6月30日,《明日之子》第二季在騰訊視頻全網獨播。節目中,歌手邱虹凱翻唱了李志原創歌曲《天空之城》。據貓眼專業版數據顯示,《明日之子》第二季首日播放量為9408萬。

哇唧唧哇稱已溝通 李志稱「撒謊」

昨日下午1時許,《明日之子》出品方之一哇唧唧哇公司官方微博發聲明稱:年初《明日之子》巡演洛陽站,毛不易演唱李志歌曲《關於鄭州的記憶》的版權問題,演出責任方已向李志道歉並獲得諒解。6月30日播出的《明日之子》第二季,相關歌曲版權問題在節目播出前,出品方已與版權方溝通,目前雙方已達成共識。

下午6點左右,李志再發微博文章稱其「撒謊」:「不管是節目侵權還是演出侵權,哇唧唧哇公司都無法免責;哇唧唧哇公司聲明提到節目開播前已經溝通,事實是我方沒有接到任何溝通」。李志還提到,騰訊版權負責人已和其聯繫,李志方再次明確了300萬元的賠償訴求,並指出《明日之子》還對堯十三和樹子兩位獨立音樂人侵權。

7月3日,記者聯繫李志經紀人和哇唧唧哇公司,雙方均表示暫不接受採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這並非李志首次公開維護自己的作品版權問題。去年10月,李志訴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作品版權一案獲勝。酷我科技公司辯稱「已標明作者名字」「免費下載未獲盈利」未獲法院支持。北京市海澱法院一審判決酷我科技公司賠償李志19萬餘元。

■ 延展

綜藝節目侵犯音樂版權事件頻現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隨著綜藝節目越來越多,侵犯音樂版權事件也屢屢出現。

2017年1月28日,迪瑪希在《歌手》節目中演唱了維塔斯的成名曲《歌劇2》,此後,又在1月30日播出的湖南衛視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再次演唱,1月31日,維塔斯方面以布多夫金文化製作中心的名義向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發出公開律師函,認為未經權利人許可在《歌手》以及《「文化中國·四海同春」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播出《歌劇2》的行為侵害了其著作權,要求停止播放《歌劇2》的內容。

2017年2月19日,高曉松發文指責《歌手》在第五期節目中張杰演唱的歌曲《默》未經過授權就擅自演唱,侵犯了作為版權所有者的自己與作者尹約、錢雷的權益。隨後,節目方向高曉松致歉並獲得諒解。

《中國新歌聲》第三季、第四季使用了沈慶作詞、逯學軍作曲的《寂寞是因為思念誰》(節目中由帕爾哈提和張磊演唱),詞曲作者授權華樂成盟音樂有限公司,起訴作為節目製作方、電視播出方和網絡傳播方的燦星公司、浙江廣電集團、騰訊公司侵犯著作權,索賠數百萬元。

「侵犯音樂版權問題一直存在,但並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有李志這麼大的影響力。」一位綜藝節目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綜藝節目有專門的版權部門負責,一般是向中國音樂著作協會購買,或者向創作者本人直接購買,大部分創作者實際上並不要求支付報酬,因此獲得版權並不難,「國內音樂市場上版權意識比較薄弱,一些藝人也因為自己的作品侵權後傳唱度更廣而放棄維權。」

■ 專家說法

專家:音樂版權市場維權成本高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那麼,網絡視頻平臺是否也適用於這條規定?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叢立先表示,網際網路上的各種傳播媒介(網站、APP等)不屬於廣播組織權法定許可權的覆蓋範圍,因此必須先取得授權才能播出。這次李志為自己的音樂版權索賠,符合相關法律規範。

叢立先認為,在這一事件中,無論是翻唱者還是節目製作方,都有可能承擔責任。

「製作方通常是權利享有者,也是責任的承擔者,表演者也是對原創歌曲進行二次利用,所以他們應該是共同承擔責任,而節目製作方承擔主要責任。」同時,叢教授也表示,平臺如果只是提供空間,不知道歌手唱了什麼,沒有從中獲利,那麼平臺方的責任就小了,歌手的責任相對要大。網絡直播平臺的翻唱沒有取得創作者,尤其是明星歌手的授權,都屬於侵權,只是很少有歌手對此深究。

叢立先還表示,雖然《著作權法》對作品進行了尊重和保護,但在產業層面和社會環境層面,確實還是有待進一步提高。有些製作方寧肯冒著侵權的風險,等別人找上來了再去想辦法解決,這和逐利的商人習性、產業發展的不規範都有關係,「為了一首歌去維權,對一些創作者來說,打一個官司光律師費就不少,但是即使勝訴,拿到的賠償也微乎其微。所以一些藝人乾脆索賠1元錢。在這種領域,集體管理是比較需要的,所以我們成立了中國音樂著作協會,一方面創作者可以授權給協會,由協會維護其作品不受侵犯的權力。但由於中國音樂著作協會起步晚,發展不充分,所以有些藝人不願意授權給它,這就導致了個人維權的難度增大。另外一方面,賠償金額不大也讓一些製作方敢於『先上車後補票』,進一步惡化了國內版權環境。」

採寫/新京報記者 王飛翔 實習生 徐靜

相關焦點

  • 毛不易翻唱李志歌曲涉嫌侵權 主動道歉
    原標題:毛不易翻唱李志歌曲涉嫌侵權 本報訊(記者黃麗娟)毛不易在演唱會上唱了李志的歌,但是這首歌並沒有得到李志團隊的授權,李志為此發了微博找說法,毛不易昨天公開向李志道歉,表示後續會積極溝通解決。
  • 李志稱毛不易師弟翻唱的《天空之城》侵權,網友:誰侵權誰賠錢
    李志稱毛不易師弟翻唱的《天空之城》侵權,網友:誰侵權誰賠錢哈嘍大家好,在之前的《明日之子》第一季的時候,小編就覺得這個節目有點波折,但是好在有驚無險的結束,還認識到了很多的的優秀小鮮肉,尤其是毛不易,他自創自唱的歌曲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歡,尤其是
  • 李志維權點名明日之子節目組侵權索賠300萬,卻讓毛不易被黑鍋
    在7月3日,音樂人李志在微博上發布微博長文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在微博中,作為音樂人的李志因為自己的音樂作品被侵權進行維權。在其中他表示自己希望相關的《明日之子》欄目進行索賠,共計三百萬元。其中一百萬是第一次毛不易侵權賠償,一百萬是新一季的侵權賠償,而另外的一百萬是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原本維權是非常的正確的事情,但是這次的維權卻是引發了很多的事端。其中毛不易還遭受到了很多攻擊和謾罵,有粉絲在為毛不易喊冤但是得到的結果也是被diss而已。其實這次的事件和毛不易的關係並不大,此前他在『明日之子巡演』上曾演唱李志老師的作品。
  • 毛不易推薦師弟翻唱天空之城 李志訴明日之子索賠300萬
    明日之子第二季6月30日開播,上屆冠軍毛不易推薦的師弟邱虹凱憑藉一首天空之城成功晉級李宇春的美顏賽道,沒想到,這首歌曲的原唱李志了解此事,在7月3日早上微博髮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並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並要求節目方和毛不易共賠償300萬元。
  • 明日之子一夜之間下架數十首歌曲,節目組侵權卻讓毛不易承擔後果
    在7月3日,李志發表了一篇關於明日之子的侵權長文,內容大致為以下幾點:1、《明日之子》未取得李志的授權就擅自翻唱其歌曲。2、在李志反應後節目組並未進行賠償,只是發郵件草草的道歉了事,還希望進行所謂的「商業洽談」。3、《明日之子》節目的歌曲中,還有更多未經歌手同意便擅自翻唱的歌曲。4、李志強硬地表示:法院見!
  • 趙雷《成都》也被侵權翻唱?經紀人發聲維權
    趙雷 7月6日,有位簡介為趙雷經紀人的網友「小齊不冥想」轉發李志維權錄音微博,稱:「聽了錄音,感到震驚。確定沒撒謊嗎?洛陽那場演出中趙雷的《成都》也被侵權翻唱!我們的版權代理公司一直在跟所謂明日之子主辦方溝通,要求一公開道歉,二補償相應授權費,提出訴求之後對方石沉大海,問題至今沒解決。加入維權大軍。」李志隨後轉發該文表示:「對方又撒謊了,趙雷經紀人實證。」 7月3日,歌手李志發文就《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本人歌曲進行指責,並提出索賠300萬,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今早在網上爆出錄音。
  • 《明日之子2》擅自演唱李志《天空之城》,未授權,未授權,未授權!
    《明日之子》第一季之後,毛不易的《消愁》依舊佔據著各類榜單,熱度還沒過去。第二季《明日之子》就開始錄製播出了。第二季第一期中,一個叫邱虹凱的男生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邱虹凱翻唱《天空之城》的視頻李志作為相對小眾的歌手,個性分明,尤其對版權極為看重,幾年前甚至因為被侵權,把某大型音樂公司告上法庭
  • 李志稱毛不易師弟翻唱的《天空之城》侵權,網友:誰侵權誰賠錢
    李志稱毛不易師弟翻唱的《天空之城》侵權,網友:誰侵權誰賠錢哈嘍大家好,在之前的《明日之子》第一季的時候,小編就覺得這個節目有點波折,但是好在有驚無險的結束,還認識到了很多的的優秀小鮮肉,尤其是毛不易,他自創自唱的歌曲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歡,尤其是
  • 《明日之子2》擅自演唱李志《天空之城》,未授權,未授權,未授權!
    《明日之子》第一季之後,毛不易的《消愁》依舊佔據著各類榜單,熱度還沒過去。第二季《明日之子》就開始錄製播出了。第二季第一期中,一個叫邱虹凱的男生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邱虹凱翻唱《天空之城》的視頻李志作為相對小眾的歌手,個性分明,尤其對版權極為看重,幾年前甚至因為被侵權,把某大型音樂公司告上法庭
  • 《明日之子》第二季疑將停播?版權問題或是主因?
    近日,綜藝節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才播出到第二期就頻頻登上熱搜,正在《明日之子》爆火之際,網上卻傳出來了《明日之子》疑似要停播的消息,而其他綜藝也有可能慘遭波及。《明日之子》本身也是爭議不斷,有人稱或許是惹到了「音樂版權鬥士」李志的原因。先是之前毛不易在「明日之子」的巡迴演唱會上未得到授權就翻唱了音樂人李志的原創歌曲《關於鄭州的記憶》,李志在微博發文指出,毛不易也公開道歉。隨後,在《明日之子》第二季中選手邱虹凱未得到授權就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徹底激怒了李志。
  • 屢次侵權被激怒:李志強硬維權向《明日之子》及毛不易索賠300萬
    近日,李志在微博上髮長文控訴《明日之子》的選手毛不易年初在巡演時侵權翻唱自己未經授權的《關於鄭州的回憶》歌曲,並且這次《明日之子2》毛不易推薦的師弟邱虹凱也翻唱了自己未獲授權翻的歌曲《天空之城》。本來維權是應該支持的行為,可是李志維權卻引起了不小的爭議,因為之前毛不易因為演唱了李志的歌曲《關於鄭州的記憶》被出指侵權之後,這件事情在當時雙方已經達成了和解,毛不易知曉此事就立刻就在微博上面做了解釋,並表示會積極跟進解決進度:謝謝老師,已經立即處理,這件事我會全程本人監督,不會讓任何音樂人的利益受損,並且在在這條微博的評論裡回復了粉絲:引以為戒吧,以後任何事可能都要更親力親為一些
  • 翻唱李志歌曲被指侵權,毛不易鄭重道歉,並表示配合維權
    1月23日,歌手李志發表微博,稱自己的歌被毛不易翻唱,但「本團隊從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其團隊或演出主辦聯繫過」,並表示自己的經紀人正在尋求律師意見。此前的明日之子全國巡迴演唱會洛陽站時,毛不易曾特別演唱《關於鄭州的記憶》,此歌改編自李志的作品。
  • 李志向毛不易索賠,網友:支持李志維權,但是請搞清楚侵權人
    7月3日早上, 音樂人李志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個「關於《明日之子》」的長文。控訴6月30號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他的歌曲,並早在之前就有過被侵權的事例,對此,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並且要求《明日之子》節目組和毛不易共賠償300萬元。
  • 李志南下深圳維權,一個獨立音樂人怎樣堅守他的執拗
    李志一臉懵逼,本來要帶團隊去義大利演出遊玩,結果團隊成員籤證都通過了,只有李志被拒籤,原因是「怕李志沒有錢」,這讓李誌異常氣憤,所以每條微博都要圈a他們。關於哇唧唧哇和明日之子不用多說,相信關注李志的人都知道,李志控訴明日之子侵權事件在7月份曾登上微博熱搜。
  • 邱虹凱翻唱天空之城,李志向《明日之子》索賠 ,事情沒那麼簡單?
    上周六,《明日之子》第二季開播,在首期播出的節目中,選手邱虹凱演唱了由李志創作的歌曲《天空之城》,獲得了一致的好評,但卻引發了原唱李志的控訴侵權行為。音樂人李志一篇《關於明日之子》的文章,將李志與毛不易送上了熱搜,李志列舉多條明日之子及毛不易侵權事宜,向明日之子索賠三百萬元。後李志轉發評論,「補充信息:剛剛同事和我說,接到郵件後我方一直在和文靜溝通,並達成了某些協議,同事認為我突然的自我讓大家的工作很被動。
  • 音樂類綜藝侵權風波頻頻發生,明日之子毛不易牽涉其中!
    今天最火的娛樂新聞之一就是《明日之子》和毛不易被音樂人李志推上了侵權的浪潮,並展開了有力的網絡發文聲明事件。音樂人李志髮長文《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對此他表示將會訴訟至法庭,並要求賠償300萬元。
  • 李志《天空之城》版權費高達300萬,貴不貴?
    小編今天看新聞,看到歌手李志因發現《明日之子》第二季節目中,有選手未經授權翻唱了他的《天空之城》,進而向《明日之子》節目出品方索賠300萬,而這起侵權糾紛以《明日之子》出品方哇唧唧哇向李志致歉及承擔所有責任告終。
  • 歌手李志欲起訴明日之子索賠300萬 毛不易恐被牽連
    歌手毛不易因為《消愁》《借》《像我這樣的人》《如果有一天我變得很有錢》幾首歌火遍網絡,不過近日他因為歌曲版權的事情陷入了糾紛,歌手李志將向《明日之子》索賠三百萬,恐涉及毛不易。   7月3日早,音樂人李志在微博髮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並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
  • 音樂綜藝再出侵權,重視版權不能靠李志一個人戰鬥
    今日清晨,李志在微博撰寫長文直指綜藝節目《明日之子》第二季涉嫌侵權,其中選手邱虹凱演唱了李志的歌曲《天空之城》,該歌曲未曾得到李志方面的授權,且另外一個選手尹清也未拿到音樂人樹子的授權演唱了歌曲《圓圈》,最終李志決定上訴《明日之子》並要求賠償300萬。
  • 小鎮青年到獨立音樂人轉變,李志怎敢向《明日之子》索賠300萬?
    毫無經驗的李志打電話向羅永浩求救,這位精神導師毫不客氣:· 你瘋了嗎?好好的歌不唱,跑到我們相聲圈來攪和。一我沒成為流氓實在是萬幸(李志在微博上發出「明日之子」維權總結,並配上這樣一張圖。他公開抗議蝦米音樂未經授權提供自己作品的收費下載渠道,且說動了萬曉利、周雲蓬等14位民謠音樂人聯合抗議。第一次維權的結果是蝦米音樂下架了李志的所有作品。然而四年之後,李志帶著新專輯《1701》回歸蝦米音樂。對於此事,經紀人遲斌在知乎上回答:「沒有所謂的江湖恩怨,只有對或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