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子第二季6月30日開播,上屆冠軍毛不易推薦的師弟邱虹凱憑藉一首天空之城成功晉級李宇春的美顏賽道,沒想到,這首歌曲的原唱李志了解此事,在7月3日早上微博髮長文訴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樂人的歌曲,並提及年初毛不易在巡演時也曾侵權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將會訴至法庭,並要求節目方和毛不易共賠償300萬元。到底詳情如何,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首先,來一些明日之子第一集邱虹凱天空之城截圖:
接著,我們來看下今天早上李志髮長文如下:
以下正文詳情: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個叫「文靜」的人發來郵件,表達了兩點意思:1剛剛找到我們的聯繫方式,沒法提前得到授權;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繚亂的授權。
這麼些年的摸爬滾打,我們團隊自立了一套對侵權事件的處理方法,通常是先通知對方停止侵權,迫不得已再起訴,之所以沒有選擇違法必究,是因為我們的人力和財力支撐不了龐大的侵權案件,當然也有「安全」方面的考慮。萬幸,多數侵權方接選擇息事寧人,極少數需要法律解決的案件目前無一敗訴(除了大家知道的對酷狗、酷我兩家齷齪公司的勝訴之外,上半年還勝訴了XX衛視,更多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剛剛工作完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想起今天要處理的亂七八糟的事,想起這些年經歷的亂七八糟的事,欣慰與傷感交織,突然想起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於是未經和經紀人及律師的商量,擅自寫了這片微博。
1,年初《明日之子》全國巡演,毛不易老師未經授權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議之後深情款款的道了歉。這才幾天,居然就沒有聯繫方式了?況且節目中的翻唱人還是毛不易老師所推薦。
2,著名音樂人樹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權,微博上未經證實的類似侵權還有若干。
3,文靜老師的郵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業洽談氣氛。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業內朋友聊天,他說「最煩你們這種只會要1塊錢精神損失費的死文藝青年」。雖然當時面子上掛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時間,我覺得他說的很對:我們害怕被輿論說是為了錢去維權,從而忘了維權本身是對的,忘了維權的初衷是為了減少侵權。就是因為我們總是只要1塊錢,所以不良企業在侵權方面幾乎沒有成本。對於多數商人來說,只有實實在在的罰錢,甚至罰到企業破產,才會讓它對法律敬重。所以在這之後,我們起訴包括酷狗、酷我、XX衛視……在內的諸多企業時,都提出了中國法律規定的最高賠償金額。
對於《明日之子》,我有三點想法:
1,賠償300萬。100萬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權費用,100萬是年初毛不易老師的演出侵權費,100萬給其他被侵權的音樂人。
2,法庭見。
3,不接受其他建議。
對此,小編找到了年初毛不易未經授權翻唱李志作品後與李志的微博回復,我們一起來看看:
至小編截稿時,毛不易推薦的邱虹凱未在微博回應此事。不過小編在其最新微博網友評論區發現了另外一些負面的評論,有網友反應這位歌手還抄襲了民謠歌手堯十三的歌名伴奏編曲,看來惹事不少啊,小編會繼續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