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中國暫停了
外國人持有效來華籤證和居留許可入境。
時隔大半年,國家移民管理局9月23日發布公告,明確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工作類居留許可上上籤受理中)。
01 工作許可通知書(15個工作日左右)
需要申請人提供如下資料:護照首頁、2寸白底照片、學歷認證件、無犯罪記錄認證件、兩年工作經驗證明、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僱傭單位營業執照、體檢報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勞動合同等(詳細資料要求戳上方卡片查看)。
02 Z籤證/半年工作居留(7個工作日左右)
Z籤證:客戶在境外,需自行在所在國辦理。
半年工作居留許可: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上上籤辦理)。
申請人拿到以上兩類證件且入境中國後,還需辦理:
03 工作許可證(10個工作日左右)
04 一年居留許可(7個工作日左右)
哪些外國人可持有公告裡提到的三類居留許可?
籤證
籤證是主權國家主管機關發給外國人並允許其入境的許可憑證。經口岸移民管理機構查驗準許後,外國人可持有效護照、籤證合法進入他國。
我國的籤證均有明顯的「籤證(VISA)」標識。
不同版本的中國籤證
中國籤證種類
居留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是外國人持相關籤證入境中國後,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的居留證件。持居留許可可以免辦籤證入出境。
我國居留許可正上方標註有「外國人居留許可(FOREIGNER'S RESIDENCE PERMIT)」字樣,居留事由(PURPOSE FOR RESIDENCE)代表居留許可的種類。
我國現有五類居留證件:
工作類居留證件(目前可以申請)
學習類居留證件
記者類居留證件
團聚類居留證件
私人事務類居留證件
其中,「居留事由」一欄標註「工作」「私人事務」或「團聚」字樣的,就是9月23日公告提到的三類居留許可。
圖為「學習」類居留許可
三類居留許可發放對象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和規範性文件,公告中提到的三類居留許可都有明確的發放對象:
工作類居留證件,發給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目前可以申請);
私人事務類居留證件,發給入境長期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團聚類居留證件,發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等原因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2019年6月1日前籤發的舊版居留許可籤發機關名稱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之後,根據機構改革實際,籤發機關名稱調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移民管理局」。有效期內的舊版居留許可均可正常使用。
新版居留許可
舊版居留許可
1.有效期:一年
2.最長停留時間:一年
3.入境次數:多次
4.所需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