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長春6月1日電 5月30日,省公安廳對去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查辦的部分民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通報,重申紀律紅線,敲響廉政警鐘。
1、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物證鑑定中心民警齊眉涉嫌受賄案。2008年5月,齊眉收受他人錢款幫助聯繫土地開發,未果後,直至2014年11月才將錢款全部返還。2015年3月,齊眉受到行政撤職處分,由主任科員降為科員。在處分期內,齊眉又以幫助承攬工程項目為由收受他人錢款,並將其中部分錢款轉交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手中,意圖為他人謀取利益。現齊眉涉嫌犯罪線索已移交檢察機關。
2、省公安廳安康醫院強制隔離戒毒所民警夏天宏違反警務紀律案。2014年12月,夏天宏違反警務紀律,多次將手機借給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並放任其與外界聯繫,導致強制隔離戒毒人員使用該手機實施敲詐勒索犯罪。2016年5月,夏天宏受到留黨察看、行政記大過處分。因負有領導責任,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賈宏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被免去所長職務;教導員金玉偉、副所長王俊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3、長春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第四看守所所長張炳弟違反組織紀律、插手經濟糾紛案。2013年11月以來,張炳弟4次因私出國(境)均未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相關手續。2015年11月,張炳弟為幫助其兄追討欠款,非法扣押他人車輛。2016年2月,張炳弟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4、吉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徐虎濫用職權案。2013年5月至10月,徐虎在長江路派出所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轄區內企業大通公司借一臺小型麵包車自用。2016年5月,徐虎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5、四平市梨樹縣公安局郭家店派出所副所長韓金奎玩忽職守案。2016年2月15日,四平市梨樹縣郭家店鎮「太平洋洗浴中心」發生爆炸致人死亡事故。韓金奎未認真審核該洗浴中心提供的虛假手續,違規出具《消防檢查合格證明》。韓金奎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6、遼源市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潘洪利玩忽職守案。2014年9月,潘洪利在組織偵辦一起涉嫌詐騙、網絡賭博案件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沒有及時組織民警開展調查取證,固定相關證據,致使部分案件事實無法查清。2015年9月,潘洪利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通化市輝南縣公安局原局長黃銳受賄案。2013年初,黃銳受他人所託,插手幹預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偵辦並收受巨額賄賂。2015年6月,黃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柳河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黃銳有期徒刑8年。
8、白山市長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夏偉國違反財經紀律案。2008年至2013年,長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收取某單位贊助費18.5萬元,並將其中5萬元作為「小金庫」使用。2015年6月,夏偉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松原市公安局寧江一分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李柏仁辦理虛假戶口案。2006年1月、2010年6月,李柏仁利用職務影響,先後為自己和妻子辦理了虛假戶口,並申領居民身份證。2015年9月,李柏仁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10、白城市大安市公安局大賚派出所民警楊樹鋒妨礙執行公務案。2016年3月,大安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在查處賭博案件時,在場的楊樹鋒阻撓辦案民警帶離參賭人員。2016年4月,楊樹鋒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11、延邊州延吉市公安局民警鄭銀哲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2013年10月以來,鄭銀哲多次吸食毒品。2014年1月至2月,鄭銀哲3次容留他人在自己家中吸毒。鄭銀哲受到行政開除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
12、梅河口市公安局政委李春良從事營利活動、單位受賄、貪汙案。李春良在任交警大隊大隊長、公安局副局長、政委期間,與他人合夥投資汽車檢測線;在任交警大隊大隊長期間,該大隊收受他人錢款48萬元,李春良將其中的3.5萬元據為己有。2016年4月,梅河口市紀委給予李春良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李春良涉嫌犯罪問題已移交檢察機關。
13、公主嶺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司法鑑定中心民警張杰濫用職權案。2011年12月,張杰私自接受案件當事人委託,違規出具《人體損傷程度補充鑑定委託書》,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10月,張杰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從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訓,充分認識隊伍違紀違法問題的複雜性、嚴重性,堅持從嚴治警,對民警違紀違法問題要有案必查、動真碰硬,以鐵的紀律打造一支過硬的公安隊伍,為做好新形勢下吉林公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紀律作風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