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類的破壞性剖析》一書是從侵犯行為和破壞行為的探討開始,因為這是精神分析的一個基本理論問題,並且人類的破壞心理與行為在全球盛行,使之在實際生活中也成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人類的破壞性剖析》,【美】埃裡希·弗洛姆 著,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本文摘自《人類的破壞性剖析》,【美】埃裡希·弗洛姆 著,世界圖書出版公司,出版時間:2014年6月。
本能與人性熱情
全國性的與世界性的暴力與破壞日益劇增,引起了專家學者與大眾的注意,希望在理論上探求侵犯行為的本性與原因。這種普遍的關注並不讓人吃驚,讓人吃驚的是直到現在人們才認為這是當務之急,而弗洛伊德早就已經向我們揭示了人性的這個層面。弗洛伊德的早期學說是以性驅力(drive )為中心,到了19世紀20年代,他修訂這一學說,認為破壞的激情(「死亡本能」)與愛的熱情(「生命本能」和「性本能」)有同等的力量。可是,一般人卻仍舊以為弗洛伊德的學說是以性本能(力比多)為中心,而唯一能使性本能受到抑制的是自我生存本能。
人們的這種看法與態度到60年代中期才改變。原因之一可能是整個世界的暴力橫行,人心恐懼。幾本討論人類侵犯行為的書也產生了相當的作用,影響最大的是康拉德·洛倫茲的《論侵犯》(On Aggression)。洛倫茲是一位傑出的動物行為學家[洛倫茲把研究動物行為的科學稱為「性格學」(ethology)。這確實是很特殊的,因為性格學的本意是「行為科學」(從希臘文「ethos」而來,意為行為、模範)。動物行為的研究,應當稱為「動物性格學」。洛倫茲沒有做這個分類,是因為他把人類行為包括在動物行為中。約翰·史都華·米勒(John Stuart Mill)在之前創出「性格學」這個名詞,指的是「品性」(性格)的學問。這與洛倫茲的用法相比,是頗值得玩味的。本書如果想一言以蔽之,則可以說是一本「性格學」——米勒的性格學,而不是洛倫茲的。],對於鳥類和魚類最有研究心得,後來他決心向人類行為領域進軍,但是他在這個領域缺乏經驗又不精通。《論侵犯》雖然沒有得到大部分心理學家和神經學家的認可,卻成了暢銷書,在讀者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使他們以為洛倫茲的觀點就是這個問題的正確解答。
洛倫茲的觀點得到讀者的相信得力於另一位作家——羅伯特· 阿特裡(Robert Ardrey)。阿特裡不是科學家,而是劇作家,他把許多有關人類誕生的資料編織成一部滔滔善辯的作品,來證明人類天生具有侵犯性,可惜這部作品偏見頗深。隨後出現的是另外一些動物行為學家的作品,例如德斯蒙德·莫裡斯(Desmond Morris)的《裸猿》(The Naked Ape,1967),洛倫茲的學生愛伯·愛畢費德(I. Eibl-Eibesfeldt)所寫的《愛與恨》(On Love and Hate,1972)。這些作品的主題基本相同:人類在戰爭、罪行、爭鬥和種種破壞行為與虐待行為中所表現的侵犯性,是種族發展史演化出來的,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並且這種本能隨時等待發洩。洛倫茲的新本能主義如此成功,並不是因為他的論證多有力,而是由於讀者早就準備好了去接受它。現代人心驚膽戰,眼看著大家走向毀滅,卻自覺沒有能力改變這個趨勢;對於這樣的讀者,還有什麼學說比洛倫茲的觀點更能叫他們接受呢?他告訴人們,暴力是動物的本性,受著不可控制的侵犯本能所驅使,這是生物演化的必然結果。這種本能侵犯理論,很容易變成一種意識形態,安慰人的恐懼感,讓我們覺得自己的無能理所當然。
人們輕易地接受這種簡化的本能理論,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可以不用再費心去研究人類破壞性的真正原因。因為認真地去研究這個問題,必須先去解析當前流行的意識形態,看看它的基本前提是什麼,要去分析我們社會體制的不合理,要剝除許多禁忌,看看所謂「防衛」、「榮譽」、「愛國心」等代表尊嚴的字眼其意義何在。對於日益加劇的破壞性,要揭示出真正的原因或提示挽救之道,必須先對我們的社會體製做深刻的剖析。這項工作是艱難且吃力的,而本能學說則讓我們免除了這一重任。本能學說是在告訴我們,儘管大家都必須毀滅,這種毀滅卻是我們的「本性」帶給我們的命運。畢竟,這可以讓我們有點心安理得,而且我們也知道了為什麼一切事情都會這樣發生。
和洛倫茲的侵犯論相反的是行為主義,這也是一種單線式的心理學思想。行為主義關注的不是個體內在的力量,它不管人怎麼感覺,只問人怎麼做,它所討論的是社會條件如何影響人的行為。
心理學的焦點從「感覺」轉向「行為」在20世紀20年代才走向極端。從此以後,感情與熱情被許多心理學家排除在研究範圍以外,認為那是不相干的東西(至少,他們認為從科學的觀點出發是不相干的)。心理學主流關心的是行為,而不是行為者,「心理的學問」變成了控制動物行為和人類行為的學問。這一發展的巔峰是斯金納(Skinner)的新行為主義,是目前美國大學中流行最廣的心理學理論。[ 作者成書時間為1973年。——譯者注]
這種轉變的理由很明顯。研究「人」的人比任何其他學科的科學家更容易受社會氣氛的影響。他們的思考方式和興趣,以及他們提出的問題,都會受社會的左右(自然科學亦是如此),並且他們的研究對象——人——也受社會的左右(這是和自然科學不一樣的地方)。當心理學家說到人的時候,他們所想到的是他們周圍的人——大部分是他自己。在現代工業社會,人是用大腦來生活的,而很少用感覺,他們把情感當做無用的累贅——心理學家覺得自己的情感是累贅,他們說研究的「材料人」(被試)的情感也是累贅。因此,他們覺得行為主義的理論是合適的。
本能主義與行為主義這種二分天下的局面,對心理學的理論研究有害無益。兩者都是「單線解釋法」,學者們以先入為主的概念為基礎,強行將所得的資料套入自己的理論中。除了本能說與行為說,我們是否已經沒有選擇?是否不接受洛倫茲就得接受斯金納?本書要證明還有另一條路可走,並且要察看這條路是什麼。
我們必須區分,人有兩種完全不同的侵犯性。第一種是人與其他一切動物共有的侵犯性,這是當人的生存利益受到威脅時所產生的攻擊(或逃跑)衝動,是種族發展史演化出來的衝動。這是一種防衛性的「良性的」侵犯,是個體和種族的生存所必需的,它是生存適應性的,並且一旦威脅消失,它也跟著消失。第二種是「惡性侵犯」,即破壞與殘忍。這是人類特有的侵犯性,大多數其他哺乳動物都沒有。這不是種族發展史演化出來的,也不是生存適應性的,它無目的可言,除了滿足兇殘的欲望之外,別無意義。以往人們對侵犯的討論,沒有做出這種區分,導致立論上的缺失。這兩種侵犯,實際上淵源不同,性質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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