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盧曉麗 通訊員 曾立新
11月18日,羅湖區整治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遊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舉行,詳細介紹了自今年5月以來,羅湖區開展整治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的情況。
半年來,羅湖共辦理相關案件10宗,其中由旅遊行政部門追究行政責任8宗,由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2宗;共罰沒人民幣5萬餘元,刑事拘留3人,對轄區旅遊違法行為形成有力打擊。
據了解,羅湖區現有登記備案的旅行社443家,實體旅行社數出境旅行社數分別佔全市總數的近42%和58%,全省百強旅行社中有22家在羅湖(全市34家)。作為旅行社的傳統集聚區,羅湖區旅行社雲集發展,旅遊投訴也相對集中。2019年3月,羅湖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承接旅遊執法工作以來,為強化市場監管、保障遊客權益,採取了系列執法監管措施,嚴格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取得一定成效。
2020年5月,根據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關工作部署,羅湖區開展了整治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不合理低價遊工作。結合旅遊行業特點實際,通過發揮「頭雁」作用,高站位推動部署,堅持「防範」為先,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加大「打擊」力度,主動「亮劍」旅遊行業亂象等工作、建立五項長效機制,形成「打、防、治」的立體化整治高壓態勢,對「黑旅行社」「黑導遊」等旅遊亂象問題進行強力整治。
目前羅湖已檢查酒店賓館427家,現場整改23家,收繳非法宣傳資料385份。街頭路面、酒店賓館等派發「非法旅遊小廣告」的行為得到有力整頓。同時,堅持高密度日常巡查、不定期突擊檢查相結合,對轄區旅行社經營不合理低價遊行為開展地毯式檢查,確保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共檢查旅行社301家,暫未發現相關違法行為。
據介紹,儘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旅遊相關業務大幅下降,但羅湖區堅持開展線索摸排、投訴跟蹤處置。自5月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共辦理相關案件10宗,其中由旅遊行政部門追究行政責任8宗,由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2宗;共罰沒人民幣5萬餘元,刑事拘留3人,對轄區旅遊違法行為形成有力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