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學廚多年,儘管業餘,也有一些體驗,閒置可惜,留之無用。現整理一下發出來,或許給愛好者、初學者以及在職廚師們有所啟發。這是第一篇。
我所經歷的廚師職業,行業待遇就像過山車。
建國以來,廚師職業的待遇過山車似的:地位很高→地位很低→待遇很高→學藝很難。
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前,廚師的社會地位很高,關鍵是吃公家飯的人。那時的廚師,不叫廚師,叫廚子,俗點叫夥夫,不像現在見著擇菜打荷的都叫老師。那時的廚師不是一般地位,只有國營飯店、政府招待所和大的國營單位食堂,譬如學校、醫院、廠礦。後廚師傅在編制內,拿工資,吃商品糧,典型的鐵飯碗。
再個一人當廚,全家吃喝方便。別看如今家裡剩菜剩飯都倒掉,那時候恐怕你不會這麼做,而且巴不得能有得吃。譬如說計劃供應下,每人每月一斤肉,五口之家五斤肉。只有買不起,沒有買多的,有錢也沒地方買。那種情況下,大夥房剔肉要扔的骨頭都是好東西,廚子就有這個便利。全聚德老掌門那時期就做過大善事,鴨件不入菜,毛把錢一斤賣給職工,帶回家補充肉食不足。還有何冰主演的《情滿四合院》,一個牛逼廚子,不僅自己家吃肉方便,全院鄰居都跟著沾光。
更典型的,那時候農村小夥再挺拔英俊,不如城裡傻乎乎的廚子好找老婆。軍人找對象最熱門,主要原因是退伍軍人包分配,還是好單位。
扯遠了。到了市場開放,直到世紀末,廚師繼續吃香。眼頭活的早早不要鐵飯碗了,自己開個小餐館,一月收入頂上幾年工資。誘惑之大,我們縣城有點活力的廚子,特別國營飯店的,幾乎都下海開飯館。早期都掙了錢。我一個中學同學的父親,只會炸油條,炸了三年,在城邊五裡店買了地,蓋了五間大瓦房。那時候做到這樣簡直就是天方夜譚,想都不敢想,一輩子掙不來這多錢。
只是這批人相當部分沒好的後果。我看著的一個熟人,叫黃根毛,國營飲食公司負責人,不幹了,在老街開個小飯館。他的朋友很多,成天不分晝夜流水席,熱鬧半條街。就這樣,喝酒、熬夜帶勞累,不到五年,多強壯的人,四十來歲,肝癌死了。
但是堅持到最後的都很不錯,上過英國媒體BBC的上海蔥油餅阿大,一個病秧子,沒人看得起,畢業沒工作,把自己家對著弄堂開個門,就做個蔥油餅。三十多年,連個正經營業手續都沒有,養活一家人,還買有三套老房子。就這樣絲毫不起眼的活計,少說也成了千萬富翁。
進入本世紀後,各業都有大發展,顯不著廚師行業了。廚師的身份也有了變化,不再是自己開飯店,失敗的教訓太多。多數去給別家飯店打工,或者一人主廚,或者組團進入拿分成。這樣一來,廚師的專業化得到強化,沒了自己開店的經營性風險,相對而言個人收入有提高。因此,廚師們都成了專業人員,不再兼有老闆身份。
只不過幾十年的行業發展太快,留下來一個隱患:師承成了大問題。不像相聲界那樣規矩,也很難找到師父,找到了不定願意教。所以大部分都是技校學兩年,出來幾個飯店幹一輪,然後自立山頭。
留在兒時記憶裡的廚師典範,是我本門大爹。
我所經歷的年代,是不讓學廚子,更不讓幹,說是這職業是伺候人的,見人矮三分。我家族有個大爹,解放前跑江湖唱道,就是道士職業,給人驅魔叫魂,紅白喜事湊熱鬧掙錢養家。解放後幹不成了,就當民間廚子,還是紅白喜事湊熱鬧。我從記事就印象最深,經常見他一塊白色土布抹布,包裹著一把菜刀一個長把勺子,夾在胳肢窩裡,出門就一路小跑,腳步頻率很高。那時沒提包手袋,也沒驢馬代步,更沒自行車電車,全是步行,所以一路小跑。
那時我還小,不知道他的勞動報酬,只是感到他傢伙食比較好。可是給人不大正經的感覺,吃飯都關著門,說起飯來也閃爍其詞。後來才知道,那時候做那行當不給錢,只給個毛巾香皂香菸什麼的,還不多,煙就兩盒。不過剩菜可以挑點帶回去。要知道窮人愛面子,認為吃人家的剩菜丟人。所以,這樣的職業待遇,不被人看好,都不讓自己的孩子學廚子,也不許從事這個職業。
可是他的手藝確實好。記得有次四叔家有喜事,他來做飯。我們一大幫子十來歲的本家調皮猴,夥房亂竄,偷他的菜吃。他也顧不上防備,一不注意,把他的燉鯽魚偷光。結果流水席少了一道菜,主、客都怪他少做了。事畢大爹到我家和父親喝酒說起來,指著我笑罵,就知道你幾個吃了,我做大爹的,不能大義滅親檢舉你們啊,只有自己認了啊。大爹人很好,他和我父親談得來,關係最親。可惜這麼優秀的人,一輩子因為道士、廚子職業被人看扁,六十來歲得了哽疾去世了。
孟子說「君子遠庖廚」,指的是正經人不應該下廚做飯嗎?
在我們的傳統價值觀裡,廚子的地位之所以不高,根源就在孟子這句話。準確的說,不在這句話,在於後來人們對這句話的解讀。
我得到的教育就是這個職業不高尚,手藝人都不算。我的父親上過三年私塾,他那一輩街坊鄰居裡算是讀書人。他也做過廚子,還是縣委夥房。可他再怎麼苦也讓我兄弟幾個讀書,長大好有個前程,就是不讓做飯,看到我幾個呆在廚房就不高興。君子遠庖廚這句話就是他經常嘮叨的。
本文要正本清源這句話,給以正解。《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裡,記錄有齊宣王和孟子的一段對話,可以理解齊宣王向孟子討教。原文附後,大意是這樣的:
齊宣王想知道孟子對齊恆公和晉文公當霸主的看法,就問了他。孟子沒有直面回答,卻提到齊宣王做過的一件事。說是有次您看到祭祀用牛要殺掉,牛嚇得瑟瑟發抖,您動了憐憫之心。不讓殺牛了,讓換了羊。結果百姓背後指責您小氣,捨不得牛。
孟子不愧是大學者,話到這裡峰路急轉:「我不這樣認為,大王您不是吝嗇,是仁慈,見不得牛的可憐模樣」。一句話撓到齊宣王的癢處,回道:「是啊,我堂堂一國之君,怎麼會捨不得一頭牛呢?我確實認為那樣子殺了,就像沒有罪過而受到死刑一樣,所以就阻止了。」
其實,殺牛與殺羊,本質並沒有區別,都是要它的小命。可是為什麼齊宣王這樣的人物,會有如此區別心呢?於是引申出孟子的著名論斷。他接著說:「這件事的實質,正是大王您的仁慈啊。因為當時您看到的是就要殺掉的牛,沒看見羊。人們對於動物,都願意看到活蹦亂跳的,不願看到血腥殺戮。看到被殺的場景,聽到它們被殺時的哀叫,就不忍心吃它的肉。正因為如此,仁慈的人要遠離廚房。」
這句話的意思,跟廚師沒一毛錢的關係,完全指的人對殺戮動物的態度。但是後來卻被人不斷引申,譬如佛家的『三淨肉「之說。梁武帝定的佛家規矩不讓吃肉,偏有人依據孟子這句話引申出三淨肉可吃,所以至今小乘佛教還是吃肉。但是職業地位的解讀可就慘了,不僅不納入三教九流,三十六行、七十二行都沒有,低賤到編外身份。
附錄:《孟子·梁惠王章句上》齊宣王問曰:「齊桓、晉文之事可得聞乎?」孟子對曰:「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無傳焉。臣未之聞也。無以,則王乎?」曰:「德何如,則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曰:「何由知吾可也?」曰:「臣聞之胡齕曰,王坐於堂上,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對曰:『將以釁鐘。』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對曰:『然則廢釁鐘與?』曰:『何可廢也?以羊易之!』不識有諸?」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為愛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誠有百姓者。齊國雖褊小,吾何愛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無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以小易大,彼惡知之?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王笑曰:「是誠何心哉?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曰:「無傷也,是乃仁術也,見牛未見羊也。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