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國農曆新年初五的時候,最高檢和最高法負責人的講話說:非法進行外匯交易並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將按照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也就是說大家以後只能去銀行換匯,不能找朋友幫忙換美元了。
什麼是變相買賣外匯?
首先,倒賣外匯行為是指在中國境內直接以現金倒買倒賣個人手中的外匯。這個也就是在各銀行營業網點門前倒買倒賣外匯的「黃牛黨「。
那麼變相買賣外匯呢,是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比如,地下非法錢莊,或者大家身邊的海外親屬朋友,你找TA幫忙換匯,如果你給別人1萬美元,讓對方將等面值的人民幣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卡轉帳等辦法將人民幣匯入指定的國內收款帳戶。雖然這並沒有直接的通過銀行佔用每人每年5萬的外匯限額,但就是屬於典型的「變相買賣外匯,以前是灰色地帶,而現在明令禁止的。
任何人通過這種方式完成的非法外匯交易總額達到500萬人民幣,或者非法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將被定性為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經營罪。
要注意的是,雖然獲利10萬或者換匯500萬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在解釋中也指出這是累積數字,所以小額面值換匯也可能成為刑事犯罪的誘因。
那如何正常換匯呢,當然是去中國各大銀行網點咯。而且大家要注意,2019年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帳,可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這意味著:個人帳戶的大額交易及流水異常將接受央行監控管理;這之中,不僅僅包括銀行帳戶收支情況、網絡銀行收支記錄,還將包括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非銀支付機構的記錄。個人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塊錢以上、轉帳金額達到20萬以上,就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大家平時一定要注意相關的風險,尤其是幫助別人換匯等高風險行為大家要三思。
說說今天的行情吧,今天的行情有個明顯的特點,漲幅居前的都是一些近期滯漲的低位股、超跌股。而前幾天的強勢板塊今天有所調整,也是累計獲利盤的回吐。總體看,很良性的局面。
為什麼會有補漲呢,如果一波行情過來,新來的資金和踏空的資金就不想去接別人盤啊,就只能到處挖掘沒有漲的股票。現在反彈趨勢起來後做什麼都容易。今天就有個補漲的大題材,OLED。
炒作OLED是有很多說法,比如說發布了摺疊屏之類的,反正現在資金衝進去了,昨天兩市的融資餘額也增加了,而港資也持續流入。
在有新增資金流入的狀況下,只要美股不出現大波動,大家還能快活幾天。兩個指數在今天都放量了,這是好事,也是隱憂。
隱憂就是,在之前一放量就會調整的,這對趨勢派來說就很難受。所以大多趨勢投資者還會抱著悲觀的思維。希望這次放量會不一樣吧,如果一樣的話,大家都知道怎麼做了吧。
而且,2,3月份是全年解禁的最低谷,壓力最小的時間段,疊加年報披露,也是優秀成長股最有可能有行情的階段 。反正2月窗口期內不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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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季麗亞 H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