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4日訊 記者田俊榮報導:為便利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的經貿和人員往來,引導在澳門的人民幣有序回流,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公告,宣布為澳門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銀行卡和匯款業務提供到內地清算的安排。
今天,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金融管理局就此在澳門舉行了合作備忘錄籤字儀式,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若谷和澳門金管局行政委員會主席丁連星分別在合作備忘錄上簽字,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和中央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何曉衛等參加了籤字儀式。
據悉,中國人民銀行將商澳門金融管理局授權一家符合條件的澳門銀行作為澳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在指定機構開立清算帳戶,集中辦理澳門人民幣頭寸的存取、人民幣現鈔的運送,為自願參加、並與其籤訂人民幣清算協議的澳門銀行(即參加行),按協議規定提供人民幣存款的轉存、兌換的平盤、人民幣銀行卡的清算和人民幣匯款的轉匯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將為清算行開立清算帳戶,接受清算行的存款,並支付利息。清算行的存款僅為其接受參加行所吸收的澳門居民個人的人民幣存款。清算行可作為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的會員,辦理人民幣與相關貨幣的平盤交易。
上述清算安排將在各有關方面完成技術準備後,於近期內陸續實施。
政策解讀:清算安排將給百姓帶來啥
採訪人:人民網記者 田俊榮
解讀人: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採訪時說,去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宣布為香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到內地清算的渠道。目前,各項業務均進展順利,社會各界反映良好,這為澳門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提供了經驗。此次人民銀行為澳門銀行提供的清算安排與為香港銀行目前提供的清算安排在內容上基本一致。
將給內地澳門居民帶來哪些便利?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清算條件與安排,兩地居民個人將可以享受到兩地銀行提供的以下服務——
存款:澳門居民個人可以在澳門銀行開立人民幣存款帳戶。
兌換:任何個人可在澳門銀行櫃檯,每人每次兌換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的現鈔,有存款戶的每人每天可以兌換不超過等值20000元人民幣;在澳門提供個人購物、餐飲、住宿、交通、醫療等旅遊、消費服務的指定商戶收取的人民幣現鈔可以兌換成澳門元。
銀行卡:內地居民可持內地銀行發行的個人人民幣銀行卡在澳門消費支付,或在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現鈔,但不得提取人民幣現鈔;澳門居民可持澳門有關銀行或其附屬機構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在內地消費支付,或在自動取款機上提取小額人民幣現鈔。
匯款:澳門居民個人可通過澳門銀行向內地匯入以匯款人為收款人的人民幣款項,每人每天匯款的最高限額為50000元人民幣。未提用的人民幣匯入款經審核後可匯回澳門。
會不會「方便」內地一些人參與澳門博彩業或進行洗錢?
不會。根據現有法律,人民幣不能直接進入澳門博彩業。澳門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後,內地居民赴澳門消費有兩條途徑:一是可以持內地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卡在澳門消費;二是可以攜帶少量人民幣現鈔,在澳門銀行櫃檯兌換為澳門幣後消費。持內地人民幣卡在澳門消費,根據有關規定及現行系統設置情況,將不能用於博彩類商戶;持人民幣現鈔赴澳門消費,由於每次只能攜帶6000元人民幣出境,金額有限,一般只能滿足內地居民在澳門小額消費支付的需要。因此,澳門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不會「方便」內地一些居民參與博彩業。
澳門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也不會「方便」非法資本轉移和洗錢行為。將澳門市場現有個人人民幣業務納入銀行體系,有利於從源頭上減少地下錢莊的交易需求,便於監管部門集中力量打擊地下非法交易。而且,通過追蹤銀行的交易記錄,可以追查可能混入的非法交易。另外,澳門銀行在辦理人民幣業務時,必須按照澳門金管局關於反洗錢的指引,對與人民幣業務有關的可疑交易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清算安排中的哪些業務與內地銀行有關?
內地銀行涉及到的相關人民幣業務主要有三項:一項是內地銀行發行的個人人民幣銀行卡可在澳門用於消費支付或少量提現;另一項是澳門發行的人民幣銀行卡在內地使用時,內地銀行可以作為澳門人民幣卡的收單行;再一項是可以接受澳門居民個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匯款。
澳門銀行吸收的人民幣存款是否可做貸款業務?
不可以。使用內地提供人民幣清算渠道的參加行所吸收的人民幣存款,不能以任何形式用作貸款或同業拆借。它們吸收的存款可以存到清算行,清算行再存到在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開立的人民幣清算帳戶,由廣州分行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利息。清算行扣除一定合理費用後向參加行按統一利率支付利息,各家銀行再自行制定對個人儲戶支付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