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大氣網訊:近日,南京印發了《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8—2020(修編)》,規劃規定全面實施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鋼鐵、水泥等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減排和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8—2020(修編)》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8—2020(修編)
前 言
2013年,市政府出臺了《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0年)》,明確了生態文明建設的總目標、時間表和路線圖。規劃實施以來,全市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提高省會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的重要抓手,作為彰顯城市特色、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路徑,作為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的重要載體,貫穿到「調結構、促發展、保民生」的全過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指明了方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生態文明歷史性地寫入憲法。在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指出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系統概括了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重要原則和深刻內涵,確立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新時代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指出了方向和根本道路。
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明確提出,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全面小康的重要標杆,作為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內涵,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增加生態產品有效供給,切實增進人民群眾的生態福祉;省委省政府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系列政策文件,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出更詳細的部署安排。
南京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形勢和基礎條件等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一帶一路」倡議、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等重大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為南京提供了全新的時代機遇;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全面啟動,南京城市定位的調整,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設置和發展路徑等亟需優化。
面對新形勢、新變化和新要求,開展《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修編,進一步明確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奮鬥目標和任務舉措,對於推動全市奮力走在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前列、建成高質量的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助力「創新名城、美麗古都」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
第一章 修編說明
第一節 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
一、規劃內容概述
《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0年)》共分為10章、36節,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1257」,即堅持「一個方針」、明確「兩個目標」、把握「五項原則」、推動「七大重點任務」。
堅持「一個方針」。堅持生態為基、環保優先的方針,以綠色、循環、低碳、可持續發展為途徑,緊緊抓住實現產業綠色轉型、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創新體制機制等重點任務。
明確「兩個目標」。到2015年,實現國家生態市、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三城同創」,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到2020年,率先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建成現代化國際性「人文綠都」。
把握「五項原則」。即:生態為基,協調發展;環保倒逼,優化發展;以人為本,民生為先;標本兼治,科學施策;黨政主導,社會參與。
推動「七大重點任務」。一是以嚴守生態紅線為重點,優化國土開發空間,構建經濟和資源環境相協調的生產空間、生活空間和生態空間。二是以結構優化調整為重點,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大力發展綠色工業、生態農業和現代服務業。三是以控煤節能減排為重點,集約利用資源能源,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四是以藍天清水工程為重點,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切實解決影響群眾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五是以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推進美麗家園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生態產品、創造優良的生產生活環境。六是以全民共建共享為重點,大力弘揚生態文化,形成具有時代特徵、南京特色的生態文化。七是以改革創新為重點,完善生態文明制度,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體制機制和法制保障。
二、規劃實施情況
上一輪規劃實施以來,全市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作為彰顯城市特色、增強城市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路徑,作為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的重要載體,貫穿到「調結構、促發展、保民生」的全過程,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國土空間開發格局進一步優化。主體功能區戰略全面實施,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江北新區獲批為國家級新區並全面啟動規劃建設,河西新城呈現現代化城市中心形象,南部新城完成機場搬遷並實質性啟動,麒麟高新區、江心洲生態科技島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東山、仙林、高淳、溧水副城功能加快完善,「多心開敞、軸向組團、擁江發展」的現代都市區空間格局基本形成。重點區域工業布局調整有序推進,長江以南、繞城公路以內主城區工業生產企業基本實現「退城入園」,繞城公路以內全面實現「零化工生產企業」。劃定生態紅線區域,配套實施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考核辦法,生態紅線區域得到有效保護。
產業綠色轉型取得新突破。經濟發展實現跨越,2016年成為全國第11個突破萬億規模的城市,2017年全市地區生產總值11715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突破2萬美元,保持全國前列。三次產業結構為2.4:37.9:59.7,服務業主導地位更加凸顯,服務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60%左右,現代金融、文化創意等高端服務業成為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佔規模以上工業比重達到40%。傳統產業加快改造提升,化工、鋼鐵等重工業或高耗能產業佔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下降到31.9%。現代農業建設水平穩步提升,成功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基本現代化建設水平躍居全省第一,都市現代農業發展水平居全國第三。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佔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均保持全省第一、躋身全國前列。
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有所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十二五」期間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29.3%,超額完成省下達任務。推進小型燃煤機組關停和「煤改氣」,關停改造燃煤鍋爐1247臺,煤炭消費總量呈緩慢下降趨勢,由2013年的3489萬噸下降到2017年的3190萬噸。汙染減排任務圓滿完成,主要汙染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分別累計下降19.49%、23.85%、17.26%和27.89%。水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高,全市單位GDP用水量逐年降低,下降至35.4噸/萬元。
生態環境質量總體趨好。在城市建設高速推進、經濟快速發展、重化工業規模明顯擴張、能源消耗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全市環境治理力度不斷加大,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逐年下降,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有所改善。2017年,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天數的比例達72.3%。PM2.5年均濃度為41.2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46.8%。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地表水省考斷面好於Ⅲ類比例提高至68.2%以上,長江南京段水質保持優良,固城湖、玄武湖等湖泊水體富營養化有所緩解。聲環境質量總體處於較好水平,建成區聲環境質量總體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生態環境總體安全,未發生較大以上突發環境汙染事件。
美麗家園建設取得新成績。新型城鎮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城鎮化率達到82.3%。建成區面積突破773平方公裡,城市功能日益完善,江北新區、副城、新城、新市鎮等規劃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建成濱江風光帶、青奧森林公園等一批重點生態工程,城市綠化覆蓋率和林木覆蓋率分別達到44.9%和30%。建成美麗鄉村示範片區2000多平方公裡、市級以上示範村486個,農村面貌顯著改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軌道交通實現網絡化運行,「十二五」期間,7線263公裡軌道交通線路新投入運營,運營總裡程達到348公裡、居全國第四。建成河西、麒麟兩條有軌電車線路,更新新能源公交車4100餘輛,新增公共自行車9.4萬輛,公交線網城鄉全覆蓋,主城區公交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63.1%,創成首批「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城市」。成功創建了國家生態市和國家森林城市。
生態文化得到大力弘揚。堅持把「環保優先、綠色發展」作為南京生態文化建設的鮮明導向,把生態文明的理念貫穿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全過程。充分發揮南京濱江、枕山、環林、抱湖的自然生態特色,加強自然山水格局和自然景觀風貌的保護,全面彰顯南京山、水、城、林相互交融的城市環境特色。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建設,南京被國家確定為「海上絲綢之路」申遺城市,建成牛首山文化旅遊區、大報恩寺遺址公園、六朝博物館等一批重點文化項目,梅園新村、頤和路入選全國首批30條歷史文化街區,沿明城牆、秦淮河、長江、歷史街巷生態人文空間特色彰顯。
生態文明制度進一步健全。出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加快推動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綠色引領戰略得到確立。頒布實施了水環境保護條例、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規章,制定施行《南京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等基礎性、強制性、約束性的規劃,出臺了節能減排、減煤降耗、治水減汙、大氣治理、環保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實以產業準入、區域準入為核心的環境準入制度,推進排汙許可證管理和排汙權交易,在全國率先建立環境汙染強制險制度。在考核評價方面,堅持把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核心指標體系,環保綠色指標在區域發展績效考核評價中分值佔比達24%以上。
三、規劃實施中面臨的挑戰
產業結構轉型壓力較大。南京市作為我國傳統老工業基地,長期以來輕重工業發展失衡,石化、冶金、能源等傳統產業比重高,集中了「兩鋼、四化、六電」等大型企業,亟需從產業結構上進行優化、調整。以重化工為主的工業產業結構在短時間內難以得到根本性改變。
資源要素約束日益趨緊。一是土地資源底線約束加劇。部分地區發展空間受限嚴重,後備土地資源不足,未利用地83.9573萬畝,按常住人口算人均量僅0.1畝/人。土地開發強度達到28.6%,高於全省7.6個百分點,接近國際通例設置的30%警戒線。城鄉建設用地增長較快,農村居民點布局分散,低效、閒置用地依然存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水資源保障能力有待加強。水質型、季節型缺水等問題依然存在,備用水源地尚未建成。三是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電力、鋼鐵、石化、水泥約佔全市工業總能耗的95%,萬元GDP能耗高於蘇州、無錫等。隨著南京工業化、城市化的深入推進,資源供需矛盾日漸突出,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效率亟待提高。
環境質量尚未實現根本性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依然是突出短板,臭氧汙染日趨多發,水環境質量穩定達標水平仍待提高、劣V類水體依然存在。隨著城市人口增長和生活水平提高,城市生活汙水與垃圾產生量持續增加,與居高的工業汙染排放疊加,給環境質量改善帶來更大壓力。南京屬於重化工生產基地,各種汙染風險源較多,汙染成分複雜,產業結構型環境風險客觀存在,環境安全形勢十分嚴峻。公眾對高質量的生態環境和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需求越來越強烈,環境質量現狀與群眾高質量居住環境需求之間的矛盾也日漸凸顯。
城鄉人居環境仍待優化。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層次不高,雨汙管網缺失、錯接、漏接、破損等問題未根本解決,部分汙水處理廠處於進水濃度低、水位高的情況,實際收納和處理效率大大降低。在城市發展中,非建成區黑臭河道仍然存在;城市組團隔離綠地、汙染防護隔離綠地、楔形綠地等生態綠地建設滯後於城市建設速度,城市生態網架局部地區被擠壓和侵佔,部分城鎮建設用地突破城市建設用地的邊界侵佔規劃綠地;老城區內綠地存量不足,新城區綠地分布不均。
公眾生態意識尚需提高。公眾對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目標高度認同,但仍具有較強的「政府依賴」特徵。部分企業環保責任意識不強,超標排放、非法排汙和惡意偷排等現象依然存在。傳統的社會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尚未根本轉變,節水、節能、綠色消費、綠色出行等還沒有真正成為人們自覺行為。
生態制度亟需改革創新。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政策法規、制度尚不健全,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政策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源頭保護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環境治理和生態修複製度、環境管理體制、公眾參與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亟待健全。
第二節 修編背景
一、國家和省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戰略高度,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用嚴格的法律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五大發展理念」,綠色發展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主流和方向。黨的十九大把「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為未來中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指明了方向、規劃了路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生態文明歷史性地寫入憲法。國家層面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環境保護督察、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六份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相繼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等陸續出臺。黨中央和國務院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為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美麗中國指明了前進方向。
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明確提出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全面小康的重要標杆,作為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內涵,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增加生態產品有效供給,切實增進人民群眾的生態福祉,出臺了《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和《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市、區)管理規程和指標》,印發了《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 《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對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作出了詳細的部署安排,對建設生態文明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南京城市定位發生重大調整
根據國務院對《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南京的城市定位是:江蘇省省會、東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戰略地位全面提升。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修編中,確定了我市發展目標願景是努力建設創新名城、美麗古都。《長江三角洲城市群發展規劃》中,南京被定為長三角唯一特大城市,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將進一步加速推進,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和約束將更加凸顯。根據江蘇省要求,南京市要以貫徹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為契機,努力建成首位度高的省會城市、影響力強的特大城市、國際化程度高的歷史文化名城、幸福感強的宜居宜業城市,在推進「兩聚一高」中增創新優勢,走在新一輪發展前列。南京市第十四次黨代會明確,要圍繞「一個高水平建成、六個顯著」奮鬥目標,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邁上新臺階;要按照國家對南京發展的新要求,推進現代化國際性人文綠都建設。面對城市定位的變化,南京亟需從目標設置、動力支撐和實踐方法,全面調整發展思路,在生態文明建設中佔得先機。
三、南京邁入轉型發展新階段
當前,我市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重大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為南京提供了全新的時代機遇,南京作為「一帶一路」節點城市和長江經濟帶門戶城市大有可為。東部地區重要中心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定位,為南京在全國和區域發揮更大作用提供了戰略空間。打造創新名城和美麗古都的目標導向,將更充分地發揮南京的科教資源優勢,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增強全球影響力,豐富拓展美麗中國建設的南京實踐。江北新區獲批國家級新區,為南京打造新的重要增長極、推動南北聯動發展和揚子江城市群建設提供了重要平臺。同時,南京發展也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和嚴峻挑戰,主要是:產業結構仍然偏重,新增長點支撐能力不足;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民生保障壓力依然較大;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有待提高;資源約束趨緊,生態環境質量尚未根本好轉;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
綜上,黨的十九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南京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背景、形勢和基礎條件等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正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窗口期。面對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亟需對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思路、奮鬥目標和發展路徑進行優化調整。
第二章 規劃總則
第一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圍繞「兩聚一高」新要求和「一個高水平建成、六個顯著」新目標,聚焦高質量發展,對標找差,創新實幹,努力提高省會城市首位度,走順應規律、彰顯特色的生態文明建設之路,優化空間布局,發展生態經濟,改善生態環境,完善生態制度,踐行生態生活,弘揚生態文化,打造高質量的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把南京建設成為生態空間合理、產業綠色低碳、資源高效利用、生態環境優良、文化特色鮮明、群眾滿意認可的「創新名城、美麗古都」。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走綠色發展道路,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整體推進,重點突破。既按照生態系統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對各領域、各區域、各生態要素保護和治理進行統籌安排;又立足當前,著力解決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約性強、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
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宏觀調控作用,不斷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建立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科技成果,為生態文明建設注入強大動力。
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充分調動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嚴格落實政府、企業和公眾責任,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生態文明建設氛圍,推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綠色轉型,形成多方參與的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
第三節 修編依據
一、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政府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2017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2015年;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1989年;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
6.《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6年;
7.《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年;
8.《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意見》,2008年;
9.《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2015年;
10.《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通知》,2015年;
11.《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的通知》,2016年;
12.《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統計局 環境保護部 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的通知》,2016年;
1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統計局 環境保護部 中央組織部關於印發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的通知》,2016年;
14.《環境保護部關於開展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評選工作的通知》,2017年;
15.《環境保護部關於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工作的意見》2013年;
16.《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2017年;
1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
18.《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全國生態保護「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通知》,2016年;
19.《國務院關於印發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的通知》,2016年;
20.《環境保護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於印髮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2017年;
21.《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3年;
22.《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5年;
23.《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6年;
2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2018年;
25.《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18年;
26.《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2018年;
27.《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印發農業農村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2018年;
28.《生態環境部 江蘇省 浙江省 上海市關於促進長三角地區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2018年;
29.《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印髮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2018年。
二、江蘇省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府文件
1.《江蘇省環境保護條例》,1997年修訂;
2.《江蘇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015年;
3.《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2015年;
4.《江蘇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2017年修正;
5.《江蘇省長江水汙染防治條例》,2011年修訂;
6.《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省建設全面提升生態文明水平的意見》,2010年;
7.《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環境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若干意見》,2013年;
8.《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率先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的意見》,2013年;
9.《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2015年;
10.《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2017年;
11.《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綜合改革方案的通知》,2016年;
12.《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生態保護引領區和生態保護特區建設的指導意見》,2016年;
13.《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2)的通知》,2013年;
14.《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通知》,2013年;
15.《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2016年;
16.《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十三五」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的通知》,2016年;
17.《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
18.《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通知》,2016年;
19.《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2016年;
20.《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土壤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年;
21.《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水汙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5年;
22.《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
23.《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縣(市、區)管理規程和指標的通知》,2017年;
24.《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2018年;
25.《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聚焦突出環境問題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2018年;
26.《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2018年;
27.《省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
三、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政府文件
1.《南京市水環境保護條例》,2017年修正;
2.《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019年修改;
3.《南京市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2018年修改;
4.《南京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2017年修正;
5.《南京市環境教育促進辦法》,2015年;
6.《南京市生態保護補償辦法》,2016年;
7.《市政府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2012年;
8.《市政府批轉市住建委關於全面推進南京市綠色建築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13年;
9.《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的意見》,2013年;
10.《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0)》,2013年;
11.《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意見》,2013年;
12.《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的通知》,2014年;
13.《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
14.《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廢棄資源處理利用補償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
15.《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建立生態紅線管理和生態補償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
16.《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改變能源消費結構的實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
17.《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規劃(2014—2020年)的通知》,2015年;
18.《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運輸發展的實施意見》,2016年;
19.《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意見》,2016年;
20.《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優化全市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的意見》,2016年;
21.《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通知》,2016年;
22.《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大力治理大氣、水、土壤汙染加快改善環境質量的決定》,2017年;
23.《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對標找差創新實幹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
24.《南京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主體功能區實施規劃的通知》,2017年;
25.《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全市主導產業優化升級的意見》,2017;
26.《南京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環境總體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2017年;
27.《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2016年;
28.《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十三五」水務發展規劃的通知》,2016年;
29.《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十三五」國土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的通知》,2017年;
30.《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十三五」公共運輸發展規劃的通知》,2017年;
31.《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十三五」水汙染防治專項規劃的通知》,2017年;
32.《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
33.《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4年;
34.《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6年;
35.《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2017年;
36.《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生態河湖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2018年;
37.《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2018年;
38.《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濱江生態環境保護要點的通知》,2018年;
39.《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
40.《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8年;
41.《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聚焦突出環境問題加強生態環保監督依法推動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2018年。
投稿聯繫:0335-3030550 郵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請將#換成@)
北極星環保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北極星環保網合作媒體或網際網路其它網站,北極星環保網登載此文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