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了,包括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很多法律都將因此變化。當然,也包括離婚問題了。在現行的《婚姻法》規定,離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只要離婚雙方到民政部門,籤訂離婚協議,確定好債權債務,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當天就可以領離婚證。但是,《民法典》生效後,當天領離婚證將成為過去。今天,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將介紹對於離婚的最新規定。
面對著逐年遞增的離婚率,國家終於出手了。在考慮中國國情,並借鑑國外做法的基礎上,立法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說,根據《民法典》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離婚案件,都必須等待60天的離婚冷靜期呢?北京恆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修軍介紹,這兩種情形不需要等待60天,包括家庭暴力和婚內出軌兩種情形。
最後,修軍主任說,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對於很多衝動型夫妻,能在冷靜思考後作出抉擇,有利於家庭穩定。但是,對於有些已經長期冷戰或者徹底喪失了繼續生活意願的夫妻,則是一種煎熬。當然,經過冷靜期後,也許雙方的情感也會有變化。另外,中國式離婚的特點,是雙方的父母和親友也會參與其中,兩個月的時間,既給了夫妻雙方時間,也給了親朋好友做工作的時間,有利於挽救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