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國有兩個具備研發和生產先進戰鬥機的航空託拉斯,我國在先進戰鬥機研發領域,有一南一北兩個單位:成飛和沈飛,他們各自包括飛機研究所、飛機製造廠和發動機製造廠的的系列企業集團,擁有完整的戰鬥機研發生產體系。其實還有一個西飛,不過西飛除了生產飛豹戰機,還擔負轟炸機和大型運輸機的研發,而沈飛和成飛則是比較純粹的戰鬥機研發企業。
作為同屬航空工業集團的兩個兄弟單位,沈飛是老大哥,而成飛則是上世紀60年代三線建設時由老大哥支援的小老弟。但沈飛和成飛設計出來的戰機,給人的印象是風格很不一樣。成飛設計的戰機往往具有大膽開創性,總是讓人眼前一亮。例如當初採用了鴨翼設計的殲-10就是完全不同於以往的殲-6、殲-7、殲-8戰機。而到了殲-20隱身戰機,則更是讓人眼前一亮,殲-20採用了DSI進氣道、全動鴨翼、全動垂尾、大邊條等頗為複雜的總體氣動外形設計。特別是在地面測試中,殲-20經常將全動鴨翼和全動尾翼偏轉到匪夷所思的角度,更是顯得整體非常科幻。
而沈飛給人的形象就是比較板刻和保守,自從承擔起蘇-27戰機的組裝仿製任務以後,沈飛之後設計出來的殲-11系列戰鬥機、殲-15艦載機,殲-15D電子戰機,以及殲-16戰機,其實都和蘇-27戰機有著千絲萬縷的血緣關係,基本上算是蘇霍伊戰機在中國的衍生型號。
嚴格來說,成飛一開始走的就不是俄系戰鬥機的道路,所以也就沒有放棄俄系道路的這個說法,師承俄系戰鬥機道路的應該是沈飛。筆者對所謂的南北之爭從來不感興趣,主觀上也從來沒有黑沈飛的意思,但是殲20的一飛沖天確實讓成飛完成了逆襲。目前成飛的口碑、風評的確明顯好於沈飛,戰機研發能力要力壓當初的老大哥沈飛。
要知道,當初成飛可是在沈飛的支持下才建立的,在建設初期,沈飛得到的資金、技術、訂單支持可是比成飛多得多,如今成飛卻成長得更加茁壯,這當然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背後原因值得深究,成飛究竟是怎麼成功的呢?
第一,成飛其實由兩部分組成,611所和132廠,最開始它們的身份分別是沈飛所的分所和沈飛廠的複製廠,也就是沈飛所廠的備份,能夠得到的資源可想而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611所和132廠因為外部原因和兩者內部競爭等問題,相繼反覆地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為了生存,611所和132廠都被逼著進行技術設計、管理體制等方面上的大膽創新,這是成飛最終能夠成功崛起的一大關鍵。
第二,由於早期611所和132廠的戰鬥機研發項目經常遭到下馬、取消訂單等困境,最終成飛為了生存,把目光面向國際市場,通過出口戰機來獲得生存的機會。132廠的殲-7改進型號成功出口到約旦、巴基斯坦等國,611所則成功拿下巴基斯坦的FC-1項目。
在80年代,由於分配到成飛的軍方任務並不多,成飛只能更多的是面向國際市場,為國外用戶改造出口戰機。成飛接手殲-7以後,對其不斷改進,基於殲-7基礎型,衍生了眾多的改進型,包括殲-7I型、殲-7Ⅱ型、殲-7Ⅲ型、殲-7A型、殲-7B型、殲-7E型、殲-7M型、殲-7MG型、殲-7PG型、殲-7P型、殲-7MP型、殲-7FS型、殲-7MF型等系列,同時各個系列還有不同的子型號。最後成飛還以殲-7為基礎,全新設計了FC-1梟龍戰機,改的米高揚媽媽也不認識了。
由於是向國外用戶提供戰鬥機,加上當時中西方關係交好,所以成飛不斷和西方公司合作,採購先進設備以滿足國際用戶的特定要求。在這種對外出口合作中,成飛學到很多西方戰機總體設計、機載設備設計、項目管理等精髓,變得更加大膽、激進、開放。例如成飛後來居上,先後在殲-10B/C、「梟龍」、殲-20這幾款戰機上迅速採用了DSI進氣道,特別是殲-20的DSI進氣道設計更加奇異和精巧,獲得國內外同行的讚嘆,這說明成飛對DSI進氣道的認可和理解已經非常深刻,也說明成飛非常容易接受新事物。
第三,成飛真正得以崛起的轉折點應該是它的殲-10項目贏得了中國空軍的青睞。當時空軍上級將國產第三代戰鬥機項目交給實力比沈飛稍遜一籌的成飛,的確是需要冒著較大風險的。沒有空軍的大膽拍板冒險,成飛也斷然沒有今天的成就。
第四,成飛的成功,是在很多國家棟梁級人才的艱苦奮鬥下取得的。成飛的大師級人物有很多,特別是132廠的殲-7之父屠基達總設計師、611所的殲-10之父的宋文驄宋老以及殲-10S、「梟龍」、殲-20的總設計師——楊偉楊總,沒有他們的逆天領導,成飛也很難成功崛起。
此外,不斷引入中航傳統供應體系之外的競爭,逼迫原有供應商為了生存訂單大力改進產品;大量引進西方技術手段標準、研發管理制度,實現從研發設計到製造體系再到管理體系的全面轉型升級……這些措施手段都是成飛得以最終崛起的關鍵因素。
至於老大哥沈飛,進入新世紀以後,承擔起了組裝和仿製蘇-27戰機的任務,將蘇-27戰機技術在中國發揚光大,推出了一系列中式蘇霍伊戰機,從此沈飛就和蘇-27戰機埋下了「不解之緣」。例如殲-15艦載機的研製,很明顯參照了從烏克蘭搞回來的T-10K原型驗證機,因為這架T-10K驗證機還不是最終定型的蘇-33,導致殲-15跟俄羅斯的蘇-33艦載機有很大的不同,例如蘇-33有自帶的登機梯,而殲-15就沒有,在航母上需要另外配備專用的外掛梯子,很碰巧,T-10K也沒有自帶登機梯,所以殲-15不能等同於蘇-33。殲-15也是有很大的自主創新的,作戰能力非常強大,遠遠超過蘇-33。例如航電和機載武器系統是全新研製的,增加了對海對地打擊系統,可掛載鷹擊83K和鷹擊91飛彈,以及雷射制導炸彈。
沈飛的新型戰機往往都脫離不了蘇-27的影響,這無疑有些令人遺憾。其實在這過程中,沈飛並非沒有進步,和殲-11A/B顯著不同的殲-11BS、中國首款艦載戰鬥機殲-15、在殲-11BS基礎上顯著進步的殲-16,這些新型戰機背後的技術進步、研發難度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