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潭市委巡察工作的統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巡察第四組對嶽塘區霞城街道黨工委開展政治巡察。根據巡察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情況反饋如下。
一、黨的領導弱化。
作為黨聯繫群眾最基層的兩級黨組織,黨員的先進性、黨組織的核心作用不突出直接影響黨在群眾中的形象。
1.黨工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模範帶頭作用不突出。班子成員交流溝通不夠,沒有形成合力。總是藉口上級會議多、事務性的工作雜,把班子成員之間的交流通氣衝淡減少,導致有的工作各行其是、不好對話,甚至還要通過主要領導出面協調處理,群眾反映強烈;班子成員要求自己都不是特別嚴格,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間飲酒時有發生,群眾反映「想找領導籤字彙報都找人不到,好像天天都在開會一樣」、「領導不能像我們一樣作上下班考勤要求,領導事太多」。
2.基層黨的領導缺失,組織工作軟弱。八個行政村級黨組織中有嶽塘村、陽塘村支部書記由村主任一肩挑,權利過於集中不利於監督;霞城農場支部書記更是形同虛設,許多重大決策農場場長繞開支部書記自行決定,矛盾尖銳、問題叢生。
3.班子學習不及時,黨委會議不規範。黨工委班子政治理論學習欠缺,整個班子的學習不全面、不深入、不及時,中心組學習時間不夠;一般很少開黨委會進行專題學習、研究,基本是黨政聯席會代替,以會代訓,一會議多事。
二、黨的建設缺失。
黨內政治生活不正常,組織生活不健全,黨性教育特別是
理想信念教育薄弱。
1.重業務輕黨建,黨建、業務「兩張皮」。班子普遍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思想,口頭上很重視,沒有落實在行動中,基層組織建設、理論學習、黨務培訓、黨費業務不熟悉,不規範,對基層黨建工作也指導不夠。
2.基層黨建薄弱,黨員未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抓基層黨組織建設上「有想法沒辦法」,總是以徵地拆遷項目任務重為由不去夯實基礎和基層工作;創新黨員活動上「有反應沒反饋」,基層黨員強烈要求在黨員活動上要有創新,街道黨工委只了解訴求沒有滿足需求,連原來的黨員「冬春訓」之類好的做法都因故暫停。幹部黨員和農民黨員的黨費比例一直沒有統一規範的標準。
3.對基層黨組織的工作督促指導缺失。街道黨工委對基層黨支部工作只有要求、規劃,沒有督促、指導。經查,村上黨支部除了聯點領導的上黨課記錄以外就沒有其他的工作督導記錄。特別是霞城農場支部長期不換屆選舉造成內部矛盾突出,工作不力,派性嚴重,組織渙散。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好人主義盛行,搞一團和氣,不負責、不擔當。
1.對「兩個責任」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上熱下冷」,對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對街道幹部職工的經常性教育抓得不夠,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沒有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對犯有錯誤的幹部的處理存在做老好人,不願得罪人的現象,街道某工作人員連續多次違紀違規,在其處理上,抱著拖一天算一天的想法,只要上面不追究就拖下去。
2.幹部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勞動紀律鬆散。機關有些幹部人浮於事,「累的累死、耍的耍死」。譬如,街道公開通知第二天要考勤,仍有八名幹部遲到,勞動紀律淡漠;個別街道職工上班經常看不到人,不遵守勞動紀律,群眾反響強烈。
3.黨工委討論人事問題程序不規範。黨工委討論幹部人士問題,沒有充分堅持發揮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會前溝通不到位,會上討論不充分,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態制不夠,會上班子成員無法或不願充分發表意見,議得不透、研究不深。
4.用人失察問題多發。霞城鄉先後因農村危房改造資料造假、審查不嚴、家電下鄉補貼把關不嚴、違規發放、截留中央自然災害救助資金,造成國家專項資金流失、截留,構成失職、違紀,已經行政處分過多人。且個別幹部屢次因經濟問題違紀,仍在涉及錢物資金管理的崗位工作,造成極大隱患。
5.監督缺位,造成「事業工人混崗嚴重,臨聘人員照顧關係」。街道紀工委對黨工委在人事工作的監督不到位,對單位「三超兩亂」和臨聘人員招聘等用人問題上容易滋生腐敗的環節,沒有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沒有形成有效監督。
6.紀檢監察力量薄弱,紀委工作未聚焦主業。紀工委人員力量單薄,且分管的其他中心工作過多,導致紀工委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大,內部管理制度形同虛設。五個紀工委委員和紀檢幹事全部都是兼職,導致一些問題線索未及時核實、辦結,處理舉報不及時、不深入,造成群眾意見很大。
四、執行上級「899」規定精神不力,四風問題糾而復生。
執行中央、省委、市委相關政策和作風建設規定有較大差距,頂風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1.名目繁多,違規發放獎金補助。巡察組通過談話、走訪、抽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查閱財務資料等,發現霞城街道財務管理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有禁不止,民調工作違規「花錢買民意」。
3.教育不力,個別村幹部違規操辦壽宴。
4.監管缺失,幹部滯留救助資金。清查出2013年度尚有8.5萬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款未及時發放,已經滯留三年之久,群眾反響強烈。
5.壓力不夠,「四風」問題糾而復生。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工作部署不細緻,事後督查不夠,執行不到位,導致部分惠農惠民政策在執行中縮水走樣;考核流於形式,對村場考核、機關幹部績效考核都給高分,沒有拉開距離。在項目專項資金開支菸酒、公務接待違規飲酒現象時有發生,幹部吃喝之風有所抬頭。
五、部分領域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
1.徵地拆遷專項經費的管理。街道所轄範圍的徵地拆遷項目和工程很多,按比例提取的徵拆工作經費較大,工作經費用於採購辦公用品頻繁、手續簡單、管理混亂;工作餐、招待費隨意開支,購買菸酒、超標準接待;街道工作人員,在項目上違規報銷費用、超標準領取補助等等,存在較大的廉政風險,也給群眾造成不好的印象。
2.上級專項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對上級專項資金審查把關不嚴,違規發放、截留問題頻發,留下廉政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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