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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縣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北苑小區商鋪安置交房公告
我縣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北苑小區商鋪安置現已具備交房條件,為確保被安置戶交房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交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房時間
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18日,具體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交房時安置戶應攜帶的證件
1、《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原件及複印件;
2、安置戶戶主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選房結果確認書;
4、繳納超出部分面積房款的相關銀行支付憑證(差價按規定的每平方米8000元進行繳納);
5、若安置戶戶主死亡的,繼承人須攜帶《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戶主死亡證明、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具有相關法律效力的繼承文書或繼承人之間籤署的安置房處置協議、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三、交房手續辦理地點
被安置戶前往北出口棚改指揮部(舊廣播局二樓)辦理相關手續。
四、超出部分面積房款交款帳號
戶名:康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棚戶區改造分房專戶
開戶銀行:甘肅銀行康樂支行
五、注意事項
1、須全部繳清所有商鋪相關剩餘款項後,方可辦理交房手續。
2、請各位被安置戶務必在上述交房時間內辦理交房手續。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清房屋剩餘相關款項者,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房屋不能交付等不利後果及其他相關損失。自交房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即從2020年7月18日起,停止發放停產停業損失費。
特此公告
康樂縣城市棚戶區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6月18日
▋來源:康樂縣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