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上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令人惋惜的案子。一對浙江籍新婚夫婦去塞班島度蜜月,原本的甜蜜之旅竟成死亡之旅,他們搭乘的小飛機失事,妻子不幸遇難,丈夫也受重傷。
事後,悲痛的死者家屬將旅遊服務的提供方浙江外海星空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海國旅」)告上法庭,索賠230餘萬。
事件回顧:小飛機失事蜜月夫妻一死一傷
2013年9月9日,張女士與蔡先生與外海國旅籤訂了一份《出境旅遊合同》,合同約定:旅遊路線為天寧塞班5H線,費用9350元,旅遊時間為2013年10月2日至6日。同時,合同還約定旅行社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事前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和警示,並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危害發生。
2013年10月6日零點,根據外海國旅的旅遊行程安排,張女士夫婦搭乘小飛機從天寧島返回塞班島。飛機在飛行途中出現了故障,墜落在途中一座小島上,事故造成夫妻倆一死一傷。
「女兒被發動機砸中,就這麼沒了。女婿在墜毀途中被甩出飛機,掛在了樹上,樹枝戳進了肚皮,好歹撿回來一條命。我就這麼一個女兒,結婚也才半年,我們如何接受得了這樣的事情。」張女士的媽媽陳女士面容憔悴,雙眼浮腫,一提起這件事情,就止不住眼淚。張先生在一旁緊緊攙扶著老妻,臉上也滿是憂傷。
「我女兒有1米67,長得非常漂亮,在塞班島遊玩的那幾天,她每天都發微信給我們看那邊的風景。」陳女士一邊說一邊拿出手機,翻出當時的微信。
在微信照片上,張女士穿著紅色的長裙,帶著太陽帽和墨鏡,滿臉都是笑容。
微信的最後一條信息發送時間是2013年10月5日,事故發生的前一天。這是一條語音簡訊,點開來是張女士的聲音:「媽媽,我們過一天就會安全回來了」。張先生說,事故發生後,這個微信陳女士聽了無數次,每次都傷心不已。
旅行社存在「拼團」行為
法庭爭辯焦點:小飛機算不算公共運輸
「事情發生以後,旅行社這邊一次也沒有來登門道歉過。和他們交涉,對方都置之不理,說責任不在他們這裡。付錢參加他們的旅行團,他們怎麼能沒責任?」法庭上,陳女士咬著牙齒指責道。
家屬認為,旅行社沒有盡到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的旅遊服務的責任,索賠喪葬費、誤工損失、交通費損失、住宿費損失、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共計人民幣230餘萬元。
法庭上,外海國旅則提出,按照《旅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由於公共運輸經營者的原因造成旅遊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公共運輸經營者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他們認為小飛機的作用就是來回天寧島和塞班島之間,也是交通工具的一種。由此,事故的賠償責任也應該有當地的航空公司承擔。
而原告代理律師反駁說,當地人往來天寧島和塞班島,不可能每每乘坐飛機,渡船和快艇才是更普遍的交通方式。所以,船運才能算是公共運輸,小飛機則更多是提供給遊客的一種新奇的遊覽項目。他還指出,當初外海國旅的宣傳手冊上,也印有「天寧島、塞班島免費小飛機來回接送」宣傳語。對此,外海國旅則回應「這是一種宣傳手段」。
本案除了原告和被告,還存在第三人,浙江光大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大國旅」)。這個情況,蔡先生與其家屬一直不知情,直到去年年底本案第一次開庭,才知道「光大國旅」的存在。
原來,在旅客不知情的情況下,張女士與蔡先生已經被外海國旅「賣」給了其他旅行社,也就是所謂的「拼團」。他們雖然是與外海國旅籤訂的旅行合同,但實際帶團出遊的卻是光大國旅。
對於這個情況,兩家旅行社均予以承認,並表示「拼團」是行業內普遍現象。
昨天,是本案的第二次開庭,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