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海峽兩岸的交往日益加深,臺灣同胞來往祖國大陸的人數也逐年呈現上升趨勢。在臺灣同胞來往大陸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各式各樣的問題,其中包括如何辦理延期手續、如何補辦「臺胞證」、超過「臺胞證」的有效期又要如何處理等實際問題。為了能使臺灣同胞在出現問題後,能夠及時的加以解決,在此結合大陸的有關規定,做一簡要介紹。
一、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第16條明確規定「臺灣同胞投資者個人及其隨行家屬和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中的臺灣同胞職工及其隨行家屬,可以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一定期限多次入出境手續和相應期限的暫住手續」。即臺灣同胞及其隨行家屬可以根據自己在大陸停留時間的長短來決定辦理相關的入出境的手續,其中包括在大陸停留時間的長短;而且公安機關也應當根據臺灣同胞的要求,在法律或者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為其辦理相關的手續。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是為了「保障臺灣海峽兩岸人員往來,促進各方交流,維護社會秩序」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該《管理辦法》於1992年5月1日正式實施。《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居住在大陸的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以及居住在臺灣地區的中國公民來往大陸,適用本辦法」;第三章則集中規定了臺灣同胞來往大陸應當如何提出申請、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應當遵守哪些規定等內容。當然,《管理辦法》對臺胞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也做出了相應的處罰規定。因此,廣大臺胞在祖國大陸期間一定要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處罰。
由此不難看出,國家以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形式對臺灣同胞來往大陸的問題加以規定,足以說明祖國大陸對臺灣同胞的重視。另一方面也表明,臺灣同胞來往祖國大陸,必須要遵守上述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的處罰。
二、臺灣同胞如何辦理「臺胞證」
《管理辦法》第26條規定「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旅行證件係指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其他有效旅行證件」。所謂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就是臺胞通常所稱的「臺胞證」或「通行證」。它是臺胞在大陸時證明其身份合法有效的證件。若不慎丟失,則還需在大陸補辦「臨時臺胞證」後,待其返回臺灣後再重新辦理新的證件。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
1、辦理「臺胞證」的手續及其相應的期限規定
首先,臺胞第一次前往祖國大陸時需要辦理的事宜。
第一次前往祖國大陸的臺胞,可先行前往設在香港的中國旅行社,即「港中旅」,提出要來大陸的申請後,即可辦理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臺胞證」。該證件屬於臨時性證件,適用於臺胞來祖國大陸觀光、探親、短期商務考查等事宜。可以說,臺胞在取得該證件後,就取得了來往大陸的合法資格。
其次,臺胞在大陸期間可以申請延期停留。
臺胞持「港中旅」籤發的證件,在該證件有效期內,均可合法進入大陸。臺胞在大陸期間,因合理原因而不能在「臺胞證」有效期內按時離境的話,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的入出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延長其在大陸的停留期。有關申請延長停留期的具體規定,主要由臺胞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負責制定。現就北京市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簡要介紹如下: 如前所述,若臺胞有合理原因不能按時離境,可以申請延長停留期。其中「合理原因」是主要包括因病而無法離境的、在大陸的相關事宜未能處理完畢。若臺胞有上述情況,可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求延期三個月;前後一共可申請二次。也就是說,臺胞在取得了「港中旅」籤發的三個月的有效證件後,再加上其在大陸可申請兩次延期,每次可申請延期三個月,其在大陸的合法停留期共計有九個月的時間。可以說,在長達九個月的時間內,臺胞應當可以將有關事務處理完畢。
當然,在現實情況中,的確有些臺胞還是無法在上述規定的時間裡處理完相關事務,他們還需要在大陸停留更長的時間。有鑑於此,公安機關針對此種情況,規定了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的有關規定。
2、臺胞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
首先,「多次入出境籤注」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最長的有限期是五年。臺胞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申請辦理不同有效期的「多次入出境籤注」;同時公安機關也會根據臺胞的不同需求,及其符合的條件發給不同有效期限的「入出境籤注」。
其次,可以申請辦理「多次出入境籤注」的人員。
若臺胞在九個月的時間裡仍無法處理完相關事務,的確需要再次延長在大陸的停留期的,就必須要向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根據北京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處1999年6月制定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延期須知》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多次籤注的臺胞主要包括以下八類人員:(1)在大陸有投資的;(2)經批准在大陸就業的;(3)在「三資企業」、境外企業常駐機構中任職及被聘用的;(4)經批准在大陸進修、學習的;(5)與大陸居民結婚的臺灣居民及其子女;(6)在大陸購置房產的;(7)寄養在大陸親屬處的未成年子女(即16歲以下);(8)外國駐華常駐機構的工作的配偶子女系臺灣居民的。
第三,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的手續及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公安機關根據臺胞的申請,視不同情況及所符合的條件,分別籤發不同期限的「多次入出境籤注」。
結合上述可以申請多次籤注的八類人員具體說明如下:
(1)在大陸有投資的臺胞、及經批准在大陸就業、及在「三資企業」、境外企業常駐機構中任職及被聘用的臺胞,在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時,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被聘用的證明文件、勞動部門籤發的「勞動就業許可證」,及所在地臺辦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符合上述條件的臺胞,一般可申請1—2年的「多次入出境籤注」。上述臺胞的隨行家屬,主要是指配偶及子女,在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後,如戶口登記、婚姻證明,亦可同時申請辦理與臺胞同一期限的「多次入出境籤注」。 另外,符合上述條件的臺胞,若在企業中擔任首席代表或董事長的職務,在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後,可申請有效期為2年的「多次入出境籤注」。
(2)經批准在大陸進修、學習的臺胞,應當提供錄取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和國家(或市)教委出具的錄取證明。符合該條件的臺胞,一般可申請1—2年的「多次入出境籤注」。需要提醒臺胞注意的是,此類「多次入出境籤注」的有效期是從臺胞被錄取之日起計算,而不是從其進入祖國大陸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的。
(3)因婚姻關係而需要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的臺胞,應當提供大陸居民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及其複印件、結婚證明、臺胞所申報的臨時戶口;其子女還須出示《出生證》或其他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係的證明文件。符合上述條件的臺胞,可以申請辦理有效期為的1年「多次入出境籤注」。
(4)在大陸購置房產的臺胞,應當提供註明臺胞姓名的房契、或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或房產部門出具的與購置房產有關的證明,及由房產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臨時戶口。符合此類條件的臺胞,可申請辦理1—2年的「多次入出境籤注」。
(5)寄養在大陸親屬處的未成年子女(即16歲以下),在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時,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寄養關係證明和受託人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及其複印件。
(6)外國駐華常駐機構的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系臺胞的,應當提供該工作人員的護照、在京居留證及其複印件、及準確性關係證明後,公安機關將根據該工作人員籤證的有效期,決定其配偶子女可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的有效期。比如,該工作人員的籤證有效期是五年,但其已華四年,則其配偶女子只能申請辦理有效期為1年的「多次入出境籤注」。
三、辦理「多次入境籤注」時需提交的材料及相關費用
1、申請辦理「臺胞證」延期時,需要準備2寸照片一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公安機關統一印製的《港澳臺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即可。 相關辦理費用是每申請延期一次,即延期三個月,需交納人民幣25元。
2、申請辦理「多次入出境籤注」時,需要準備2寸照片三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公安機關統一印製的《港澳臺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根據申請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分為:申請人是在大陸就業的臺胞,提供勞動部門籤發的「就業許可證」;申請人是首席代表的,提供首席代表證;申請人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的,提供所在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複印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首先應當提供的是營業執照的副本;其次該營業執照必須是已經通過工商年檢,在有效期內;最後所提供的複印件應當複印在B5紙上。 相關辦理費用是人民幣105元。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
1、「臺胞證」有效期的計算。
「臺胞證」的有效期均從證件籤發之日起計算,而且「臺胞證」上也明確註明了有效期的起止時間。而不是有些臺胞所理解的,從他們進入祖國大陸之日起計算「臺胞證」的有效期。現實情況中的確發現有些臺胞,因為按照他們從進入祖國大陸之日起計算其「臺胞證」的有效期,因而造成了在大陸的「逾期居留」。
2、「臺胞證」丟失後如何補辦。
因為「臺胞證」是臺胞在大陸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效證件,若不慎丟失,勢必會影響到臺胞在祖國大陸的出行。臺胞在補辦「臺胞證」時,首先應當在前往丟失地的派出所辦理書面的「報失證明」或者前往當地公安分局的外事科辦理「遺失證明」,然後將上述證明材料提供至當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臨時臺胞證」。等其回臺灣後再重新申請辦理正式的「臺胞證」。
3、超過「臺胞證」有效期後仍滯留在大陸的,如何辦理。
根據《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超過「臺胞證」有效期後仍滯留在大陸的,屬於「逾期非法居留」,可以「處以警告,單處或並處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罰款」。逾期居留的臺胞,按以下手續辦理: (1)本人親自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提供書面陳述並說明過期原因; (2)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教育; (3)臺胞提供2寸照片一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港澳臺僑證件延期、補發申請審批表》; (4)公安機關出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按每逾期一日罰款人民幣100元計算; (5)公安機關將已超過有效期的「臺胞證」延期一個月的有效,該有效期自處罰之日起計算。臺胞必須該有效期內離境。
綜上所述只是臺胞在祖國大陸期間,有關「臺胞證」需要注意的問題。在辦理上述事宜時,應當由臺胞本人親自前往有關的機關辦理手續,這樣不僅可以向有關機關說明情況,也可以避免因中介問題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萬一發生問題,最好與當地臺辦或專門處理涉臺事務的法律機構取得聯繫,以便處理好後續事宜。(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