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一企業6元口罩賣12元被罰11萬
據人民日報消息,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從嚴查處、辦理了一批典型案件。
在秦皇島市萬客隆勞保用品有限公司哄抬物價案中,根據群眾舉報,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秦皇島市萬客隆勞保用品有限公司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庫存的口罩銷售價由6.00元/個,上漲至12元/個。秦皇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罰款11萬元。
而秦皇島達民醫藥有限公司、秦皇島康九醫藥有限公司、秦皇島廣興碧水華庭店、泰翔醫藥商店4家公司均於1月27由秦皇島市萬客隆勞保用品有限公司以12元/只購進朝美6002活性炭口罩和3M9041口罩各50隻,以20元/只賣出,沒有明碼標價。秦皇島市市場監管局對4家公司沒有明碼標價的行為處以5000元罰款,對藥店涉嫌哄抬物價行為立案調查處理中。
據了解,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河北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監管,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抬高價格、銷售劣質商品、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有力維護了市場價格秩序。同時,及時處理群眾舉報,對違規銷售、哄抬物價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