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通部5月31日發布文告指出,已收到馬來西亞就「新隆高鐵」項目作出修改,並將雙邊協議執行期限延長7個月至12月31日的正式通知。新家坡秉持雙邊合作精神,已同意馬來西亞的要求,並期待能夠儘快收到馬來西亞的正式方案,以便雙方能夠展開討論。
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在2016年12月份籤署「新隆高鐵」雙邊協定,擬建設全長350公裡,新加坡直通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的高鐵線路。此計劃原定2018年動工、2026年底投入運行,但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以減少國家債務為由,要求取消「新隆高鐵」計劃,後又改變想法要求展延工程。
新馬兩國經過幾輪談判,於在2018年9月份籤署協定,同意把「新隆高鐵」工程延期約兩年。為此,馬來西亞向新加坡賠償了1500萬新元延期費用。雙方當時約定,雖然兩國均同意延遲「新隆高鐵」項目開工日期,但開工日期最晚不能晚於2020年5月31日,也就是希望在馬來西亞聯盟政府執政兩年之後實施。否則,新加坡就視馬來西亞為毀約,還必須再向新加坡賠償6600萬新元。
「新隆高鐵」項目建成後,對進一步加強和方便兩國人員往來、提升經濟合作水平、促進沿線地區經濟發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高鐵將把馬來西亞首都與新加坡之間的旅行時間縮短至90分鐘,駕駛車輛則需要行駛4個多小時。
2020年3月份,馬來西亞穆希丁任總理的國民聯盟政府開始執政。穆希丁政府以需重新審視計劃壓縮成本、減少國家債務和優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為由,兩次向新加坡提出「新隆高鐵」工程啟動時間延期問題並得到認可。馬來西亞預計,建成「新隆高鐵」項目,需要投入高達1100億林吉特資金。為此,擬重新調整線路並減少停靠站以壓縮成本。新的決定將高鐵完工日期從2026年年底推遲到了2031年1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