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啥 屬相不以春節為界立了春才到雞年?
好好的雞
咋就變成了猴嘛
我們家每年正月初二都要去三姨家拜年,因為這一天也正好是三姨父的生日。三姨父是1957年生人,按照我們這個地方做九不做十的傳統,三姨父的「大生」在去年他59歲生日這天就做了。
吃完午飯,媽媽跟三姨、小姨圍在一起聊天,其實我覺得她們聊天的流程都差不多,先談一談各自最近的一些新變化,然後聊一聊兒孫們的趣事、煩人事,最後總會回到她們小時候、年輕時候的故事上。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有一次她們正聊得開心,三姨父端著果盤進來,我媽就說:「曉華(三姨父)得感謝我們啊,不然你娶不到我們桂萍(三姨)!」
以前覺得好奇,就聽了一下,原來當時雙方父母把生辰八字交給算命的看,得出一個不好的結論,三姨屬豬,而三姨父屬猴,「豬配猴,不到頭」,所以兩個人萬萬不能結婚。大家一聽都傻了——三姨父正月初二生的,明明是屬雞的,咋就變成猴了呢?算命的說,你們不曉得啊,生肖是過了立春才算,那一年初五才立春,他初二生的,肯定屬雞了啊。
兩邊的老人多少有點迷信,聽到這麼一說,對婚事從支持變成反對。好好一段姻緣,眼看就要被一個不認識的老頭給毀了,但是又不能立即改變老人的看法,我媽媽和舅舅查了好多資料,書和報紙全用上了,用比算命先生更多的證據給兩邊的老人來證明三姨父屬雞,不屬猴,「你看日曆,出生那年是農曆雞年,當然屬雞了,聞雞起舞,金雞報喜,多好。小時候您還教我們念詩,『爆竹聲中一歲除』,除夕夜舊歲已過,生肖應該按農曆來算嘛,曉華在丁酉年正月初二出生,肯定屬雞,怎麼可能屬猴呢。」
這麼來回一說,兩邊的老人也覺得肯定是算命的搞錯了,其實他們對孩子找的對象還是很喜歡的,於是最後同意了兩人的婚事。
就這樣,三姨順利扯證結婚。但「豬配猴,不到頭」這句話卻一直埋在大家心裡,三姨和三姨父在一起的這三十多年,也經歷了很多風波,三姨父有段時間沾上了賭博,怎麼勸都不改,把存款輸掉不說,還欠下十多萬元的債,家裡也鬧得烏煙瘴氣,有一陣子三姨都哭著對我媽說:可能「豬配猴,不到頭」真的是對的,我就不該跟他在一起。最後都到了要賣房子還賭債的地步,三姨父才終於醒悟,下決心戒賭。
如今三姨和三姨夫看起來挺恩愛的,跟媽媽聊天的時候還把去年兩人結婚紀念日一起去普吉島旅遊的照片翻出來給大家看。現在,「豬配猴,不到頭」這句話在他們頭頂應該已經煙消雲散了吧。(德貴)
2017年2月4日
<正月初八>
丁酉[雞]年 壬寅月 壬戌日 周六 第5周
生肖屬相 到底咋算?
生肖屬相在每個人心裡都有不小的分量,但如今似乎有兩把標準不同的尺子在劃分,到底誰是對的?
春節算法
如果你正在看報紙,比如我們《成都商報》吧,在頭版日期欄位置,除了公曆之外,還標註著「農曆丁酉年正月初八」這幾個字,不光我們報紙,《人民日報》等報紙都是如此,從2月28日(正月初一)開始,就從「丙申年」來到了「丁酉年」。看電視也是如此,春節晚會還會特別強調「丁酉雞年」這幾個字。
天文學家趙之珩認為,春節是農曆新年的開始,也是農曆生肖年的開始,自然應從正月初一算起。這種說法也容易為大眾理解,畢竟大家辭舊歲、拜新年,熱熱鬧鬧搞了一番,突然有一個人告訴你,對不起,猴年還沒結束,過了2月3日的23時34分才是雞年,你會不會覺得這太沒道理了?
的確,春節算法也是目前大眾接受度比較高的生肖屬相算法,即每年農曆的正月初一就迎來了一個新的生肖年,比如從2017年1月28日開始到2018年2月15日,為農曆的丁酉年,俗稱「雞年」。需要說明的是,「雞年」包含有兩個立春日,即正月初七立春(2017年2月3日)和臘月十九再次立春(2018年2月4日)。而丙申猴年則沒有立春,在民間,「兩頭春」和「無春」還有「吉利」或「不吉利」的說法,實際上這都是由農曆和陽曆兩套曆法並行的制度造成的,由於傳統的節氣是按照陽曆排列的,每月兩個節氣,日期相對固定,但這些節氣在農曆中日期卻又不斷變動,從而造成了「兩頭春」或「無春」現象。
立春算法
如果我們找到一本黃曆,也可以看到,在2月3日前,都是「丙申年」,立春之後的2月4日,則變成了「丁酉年」。所以,也有很多人支持用立春來界定屬相的,他們認為這種古老的測算方法最「靠譜」,因為中國古代用幹支紀年,人們出生年份也用幹支計算。但由於幹支記起來特別麻煩,古人又把十二種動物用來配十二地支,如子鼠、醜牛、寅虎、卯兔等。因為生肖與地支同源,所以不能以農曆春節而要以立春時間來定。
如果要牽扯到佔卜、命理,那這裡的內容就太複雜了。簡單來說,那些喜歡研究黃曆,看命理書的人,認為立春才應該是界定屬相的時間點,而不能拿春節界定。立春不僅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在人們的心目中,春意味著風和日暖,鳥語花香;春也意味著萬物生長,農家播種。過了立春,萬物復甦生機勃勃,一年四季從此開始了,因此,用立春界定屬相才是準確的。
一些學者認為,十二生肖的說法,就是天幹地支紀年法才有的,這套系統和農曆不一樣,所以界定生肖以立春為標準才對。
這麼說來,因為傳統中十二生肖與十二地支相對應,而幹支紀年以立春為起始日,因此人的屬相應以立春為準。但按照習俗,年、歲、屬相三位一體,若以立春界定屬相,那同歲的孩子就可能有2種或3種屬相,也不符合傳統認知。所以兩種方式,只能說都有道理,只是目前民眾更認可前者。(花椒)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