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踐行新發展理念,結合我區實際,經認真研究論證,我區決定廢止《海珠區企業上市促進計劃工作實施意見》(海府〔2014〕12號)等9件規範性文件。
一、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企業上市促進計劃工作實施意見》(海府〔2014〕12號)
《廣州市海珠區企業上市促進計劃工作實施意見》於2014年印發出臺。自2014年至2018年,《實施意見》合計扶持了37家企業,企業帶動示範效應、激勵效應明顯。由於該意見在2019年11月面臨到期,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並規定已申報或已獲得原政策扶持的機構,仍按原政策執行。
二、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認定和扶持辦法》(海府〔2016〕4號)
《廣州市海珠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認定和扶持辦法》自2016年2月出臺,有效期3年。2018年我區高成長性中小企業庫企業累計入庫185家。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部分執行性強、效果明顯的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
三、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促進新興金融集聚發展的實施意見》(海府〔2016〕7號)
《實施意見》於2016年印發出臺,以加快集聚和發展新興金融業態為宗旨,通過鼓勵新興金融產業集聚和發展壯大、鼓勵新興金融產業載體建設發展、鼓勵新興金融機構入駐園區等,力促我區金融新業態做大做強、加快集聚和提高經濟社會效益。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生效之日起,原政策同時廢止,已申報或已獲得原政策扶持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四、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扶持會展業發展實施方案》(海府〔2016〕9號)
自2009年8月《廣州市海珠區扶持會展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海府〔2009〕11號)出臺以來,對海珠區會展經濟發展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扶持政策在2016年進行修訂(即海府〔2016〕9號),並一直保留至今。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
五、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新園區認定與扶持辦法》(海府〔2016〕11號)
本《扶持辦法》是為提升海珠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創新園區的建設與管理水平,推動海珠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而制定,印發日期為2016年。辦法實施以來,扶持15個孵化器(含22個項目),認定醫創社等5個園區為區新型孵化器,廣州T.I.T創意園為區創新示範園區。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
六、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企業創新獎勵辦法》(海府〔2016〕12號)
本《獎勵辦法》是為提高我區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快速發展而制定,印發日期為2016年,2016年對自2015年1月1日起取得各級各類創新榮譽的區內企業進行獎勵,共33個項目。2017年對自2016年11月1日起取得各級各類創新榮譽的區內企業進行獎勵,共22個項目。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優化整合《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
七、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專利扶持辦法》(海府〔2016〕27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升區域專利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2016年9月,我區出臺了該《扶持辦法》,從專利創造扶持,對企業、科研單位、創新服務運營方、專業市場運營方、專利服務機構、展會主辦方的專項扶持等方面促進我區專利工作發展。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
八、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加快電子商務應用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獎勵辦法》(海府〔2016〕28號)
為加快我區專業市場電子商務應用步伐,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推動專業市場從「三現」交易模式向電子結算等模式轉變,2016年10月我區出臺《廣州市海珠區加快電子商務應用推動專業市場轉型升級獎勵辦法》,對專業市場經營單位、市場內經營者、電子商務平臺運營企業和電商服務機構等4種主體進行獎勵。截至目前,該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事項已實施完畢,獲獎勵主體已獲得相應獎勵金。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原政策廢止。
九、關於廢止《廣州市海珠區扶持重點企業發展實施意見》(海府〔2017〕21號)
自2009年5月《關於貫徹加快海珠區總部經濟發展意見的實施方案》出臺以來,我區持續在促進總部經濟發展工作上發力,扶持政策在2012年、2016年有效期屆滿時均進行過修訂,並一直保留至今。2017年,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對部分條款進行修訂。《實施意見》在鼓勵本轄區企業做強總部、吸引國內外大型企業集團在我區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優化全區產業結構方面均作出了貢獻。根據海珠創新島政策制定的整體工作部署,將相關條款合併入《廣州市海珠區加快建設創新島若干措施》。現按新政策統一規定執行,原政策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