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售樓員詐騙8名購房者35.4萬元獲刑4年

2020-12-26 澎湃新聞

聊城一售樓員詐騙8名購房者35.4萬元獲刑4年

2020-12-25 16:4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詐騙獲利35.4萬元

12月22日,山東省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詐騙案,被告人俞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詐騙人俞某系一名樓房銷售員,詐騙對象系8名購房者。今年5月11日,俞某來到某房地產置業公司售樓處做銷售員。在此期間,俞某因接觸網絡賭博,不僅把自己的積蓄全部輸光了,而且還向親友借了10多萬元也全部輸光。

嗜賭成性的俞某夢想把輸掉的錢贏回來,便想方設法籌備賭資,並把目標投向了買房客戶。由於所銷售的小區有些購房者在購房時並沒有購買車位和儲藏室,俞某便捏造謊言,向其購房客戶宣稱,如購買車位或儲藏室提前交納認籌金,可享受優惠且可以為其預留名額提前挑選好的位置,認籌金可直接抵房款或可以以員工內部優惠價購買車位或儲藏室。

8名客戶相信了俞某的說辭,並將認籌金交給了俞某,涉案款共計35.4萬元。這8名客戶有些是之前通過俞某購買房屋者,有些是俞某為他們提供購房的後期服務者。事後,多名客戶因聯繫不上俞某,找售樓處詢問才得知公司並沒有像俞某所說的這種優惠政策,俞某也沒有將錢款上交售樓處。為此,客戶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俞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俞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且積極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對其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俞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俞某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來源:魯網

記者:閆雲倩

原標題:《聊城一售樓員詐騙8名購房者35.4萬元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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