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25日訊 深陷網絡賭博,他為籌集賭資,竟把目標鎖定客戶......近日,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詐騙案,被告人俞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
詐騙人俞某是一名樓房銷售員,詐騙對象系8名購房者。今年5月11日,俞某來到某房地產置業公司售樓處做銷售員。在此期間,俞某因接觸網絡賭博,不僅把自己的積蓄全部輸光了,而且向親友借的10多萬元也全部輸光。
嗜賭成性的俞某夢想把輸掉的錢贏回來,便想方設法籌備賭資,並把目標投向了買房客戶。由於所銷售的小區有些購房者在購房時並沒有購買車位和儲藏室,俞某便捏造謊言,向其購房客戶宣稱,如購買車位或儲藏室提前交納認籌金,可享受優惠且可以為其預留名額提前挑選好的位置,認籌金可直接抵房款或可以以員工內部優惠價購買車位或儲藏室。
8名客戶相信了俞某的說辭,並將認籌金交給了俞某,涉案款共計35.4萬元。這8名客戶有些是之前通過俞某購買房屋者,有些是俞某為他們提供購房的後期服務者。事後,多名客戶因聯繫不上俞某,找售樓處詢問才得知公司並沒有像俞某所說的這種優惠政策,俞某也沒有將錢款上交售樓處。為此,客戶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俞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被告人俞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且積極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對其依法可從輕處罰。綜上,根據被告人俞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俞某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大額交易時,首先要核實對方資質、政策,並籤訂交易合同;進行資金交付時,要詢問清楚支付方式和支付帳戶,保留好支付憑證。
閃電新聞記者 左新新 通訊員 王希玉 李明玉 聊城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