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在近期出臺的若干新政沒有涉及裁判問題,非常令人失望。如果足協還不痛下決心解決這個痼疾,中國足球則永無振興出頭之日。
裁判問題就這麼難解決嗎?其實說難也難說容易也容易。
如果做到以下6點,必會促進中國足球質的飛躍:
一、3年內中國國內頂級賽事(中超、足協杯)現場執法全部請世界高水平裁判擔任,中國裁判只擔任視頻裁判;
二、選派有潛力的年輕裁判赴歐洲五大聯賽留學,為期三年,經國際足聯考核,成績優異者方可回國擔任現場執法工作;成績一般者不可擔任主裁判。
三、有親屬在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足協任職的裁判不可擔任現場執法工作。亦不可擔任視頻主裁。
四、採用末位淘汰制。最後幾名降級不得執法職業聯賽。由國際足聯委派資深裁判組成評委會評選(3-5人)。
五、再出現類似論文造假醜聞的裁判,無論確定與否立即停止工作。根據最後調查結果再做決定。
六、出臺新政策前先徵求民意,開專項聽證會。同意人數比例不足75%提案作廢。
以上措施隨時調整完善,如能堅定貫徹實施,中國足球振興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