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持有槍枝?!「擺攤打氣球」被判刑老太:最大的心願是在看守所過年)
剛結婚兩個月的王豔玲沒有一點新婚的喜悅:亂亂的頭髮、緊皺的眉頭,起皮的嘴不停地嘆氣「太重了,判的太重了」。
10月12日,王豔玲的母親趙春華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碼頭擺射擊攤的商販13人,一併被抓到河北區鴻順裡派出所。而後趙春華攤位上的9支槍形物中6支被鑑定為槍枝,12月27日,河北區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枝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王豔玲告訴「北京時間」(ID:btime007)那種射擊遊戲她在老家呼倫貝爾也玩過,「一直當它是玩具槍,很多人現在都還在公園門口玩。」她稱,12月29日母親趙春華在看守所提交了上訴申請。
每天吹1000個氣球半夜才收攤
8、9月份的天津大悲院碼頭,人來人往。緊鄰的天津地標——天津眼摩天輪,幾乎是遊客的必到景點。但對於51歲的趙春華來說,這裡更像是命運的轉折點。
晚飯後的幾次遛彎,讓趙春華發現這裡的「打氣球」遊戲生意還不錯。適逢一位老漢想要轉讓,她便以2000元的價格將三輪車玩具等貨物一併盤下。
在碼頭,像她這樣的射擊攤位一共有9家,而且都挨著,趙春華的攤位在中間,算是最不好的一個。
趙春華的攤位就在最近的兩根燈柱之間
在接過攤位後,她才知道,還要交攤位「管理費」,每月500元。她不知道收錢的人什麼來路,但是不交就不能擺攤。不僅如此,擺攤時間只能是晚上9:30以後。
因為每晚都要9:30分出攤,所以收攤也比較晚,常常在夜裡12點以後。趙春華也養成了晚起的習慣,每天早上10點起來後,她會去進一些貨物,然後在下午5點,吹足1000個小氣球。等到9點左右,她會登上三輪,耗時20分鐘來到碼頭等待出攤。
「母親都是用嘴吹氣球,她說這樣比較快,吹足1000個得花1個多小時,每次吹完她都會頭暈一陣,緩一會兒才能好。」王豔玲說。
王豔玲告訴「北京時間」,母親每晚這樣擺攤,一個月下來能賺3000元左右。
「剛接過攤位2個多月,母親就被抓了。」這是王豔玲怎麼也想不到的。
三個板子需扎滿小氣球180個左右
母親希望能在看守所過年
10月12日,趙春華被抓了,不是因為自己一直沒辦營業執照,而是因為「玩具槍」。
「便衣說一起回去鑑定(槍枝)一下,過幾天就把你們放出來,」王豔玲說,也正是因為這句話,當時一起被帶走的13位商販沒有一個反抗,「我母親當時很平靜」。
王豔玲告訴「北京時間」,自擺攤以來,母親從不曾被警察提醒不能經營這種遊戲。
「經常可以見到擺攤打氣球的,我們一直覺得這種就是玩具槍。如果知道是槍,母親壓根就不會碰。」王豔玲反覆強調。
王豔玲拍攝的曾和母親一起擺攤的其他射擊攤
自母親被抓到12月27日判刑,王豔玲只在10月29日結婚那天給自己放了一天假,其餘時間一直在法院與派出所之間奔波求情,「我媽只有初中文化,我希望他們能念在她初犯不懂法的份上量刑輕一些」。
前些日子,趙春華預料自己可能會兇多吉少,就託律師告訴王豔玲,讓她不要再花錢找人「救她」,並表示現在她最大的希望是能在看守所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