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名妓馬守真,能詩善畫,聲名遠播。清代學者兼駢文高手汪中,寓居南京時曾觀瞻馬守真故居,只見荒草支離、怪石嶙峋。他感慨之餘,寫下著名的《經舊苑吊馬守真文》,文序中有這樣一段話:「人生實難,豈可責之以死。婉孌倚門之笑,綢繆鼓瑟之娛,諒非得已。」在香港,無論是「小姐」,還是開按摩場所的老闆,抑或是夜總會女強人,都在為「人生實難」這4個字做註腳。其實,剝離職業的道德色彩後,多數人的生命狀態,又何嘗不是如此?
當我們窺探這一行業時,如果心跳能在「色情」兩字處減一下速,或可多看到香港的另一面。
本文只是香港色情業的一個剪影,它不可能賅括該行業全貌,更不是為色情業鼓吹。在粗鄙的時代,各地色情業都不再有曾經引人遐想的琵琶與詩畫,只剩下橫衝直撞的欲望。即便如此,在香港一地,仍可看到不可移易的社會風氣,在律例的空隙處規限著人的欲望。
本刊記者鄒金燦攝影方迎忠發自香港
為歡幾何
2月,強冷北風吹布中國大陸。
在香港,我們穿著羽絨見到了肥龍。肥龍是香港上世紀60年代生人,因工作關係,曾長年與香港、澳門、內地甚至日本的娛樂場所打交道。見面的話題少不了掃黃。肥龍說:「以往內地掃黃,最緊張的無非就是那幾個大的節日嘛。一般來說,以前掃黃風聲過後一個月就可以玩了,但這次不一樣,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大陣仗的。」
接受我們採訪的還有強哥(化名),他是香港一家老牌「骨潮(按摩場所)的老闆,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色情業鼎盛時,開了幾個分店。進入新世紀後,大型場所紛紛倒閉,他現在還堅守著一家。
我問強哥:「最近生意有什麼變化嗎?」
強哥連連擺手:「基本上沒有影響,起碼我這裡是這樣。香港管得很嚴,對那些沒有證件在香港工作的女子查得很厲害,抓到會遣返她們,甚至有可能拘留。現在我有些朋友去東莞,他們跟當地酒店很熟,那裡已經很安靜了,女的全走了,只剩下酒店一些女職員。」
香港廟街,到了凌晨一點多鐘,街上賣各種小物品的攤主開始收工。這一片區集納了大量的沐足、按摩、桑拿場所,場外招牌五顏六色,閃耀在夜幕下。街道兩邊,每走三五步就能見到幾個濃妝豔抹的年輕女子站在屋簷下。
肥龍輕車熟路,對每一街道的今昔,都能娓娓道來。在這一帶,場子的規模都不大,寒風削麵,街道顯得冷清。「近兩三年,這邊多了很多足浴場,這種場子在內地也很常見。」肥龍說。
在小販的收檔聲中,肥龍帶我們來到彌敦道的一座大廈,「這座大廈以前每層樓都是娛樂場所,一到晚上就招牌閃亮。」我們在大廈入口處駐足良久,出入之人寥寥無幾,路旁還停著幾輛警車。樓外有一張大招牌,燈只亮了一半,「現在呢,你看燈都壞了,老闆都不修。」肥龍說。
在走訪的路上,我們遇到了4名妝扮濃豔的女子,在屋簷下站成一排。距離她們十幾米處,站著5名二十歲左右的男青年,他們眼睛不時瞟著那幾名女子,互相說著話。肥龍壓低聲音對我說,「這些是站街女,她們說的是泰語。你看這幾個男的,應該是想上去向她們問價。如果大家談妥,就可以上樓去做了。」
這幾名男子有的抽著煙,有的抱著手,嘴裡嘟噥著,乍看過去,似乎是一群朋友下班後在吹風閒聊。肥龍有些偷笑,「應該是青頭仔(粵語說法,指未近女色的小青年),很少出來玩,想出來試一試,但又怕死。」
從廟街回程時,一條黑影從我們身邊閃過,快速走上對面街道的樓梯口。肥龍趕緊說,「吶,這種就是『雞蟲』,熟門熟路,直接就上去了。」
路遇一間招牌燈完全亮著但並不閃爍的理療店,肥龍停住了腳步,「像這種招牌燈是不閃的,又只有一種顏色,打的是理療名堂,是最令人頭疼的,因為你不知道它是『正』還是『邪』,不清楚裡面能不能玩(是否有色情服務)。」
在路上,每遇到一家夜總會,肥龍都會發出驚訝的聲音,「咦,居然還沒倒閉!」沒走幾步,肥龍又是一聲驚嘆,「這家桑拿店很厲害,改了好幾個名字了,現在竟然還有生意。夠可以的。」肥龍與這些場所相遇時的情景,稱得上是「崎嶇九死復相見,驚看各捫頭顱在」的真實寫照。
關於色情行業,強哥說,「在一個社會的發展裡,到哪一步都是有考慮的。你發展工業,喂,整個都是工業,可行嗎?就算你有工業都好,我為什麼一定要去你那個地方發展?譬如我想投資,我到那裡,是穿州過省,是『一支公』(一個人)過去的。我也有需要,難道飛回去找老婆?你們有想過這個問題嗎?」
被孤立的「小姐」
香港不禁止成人之間的有償性行為,允許一樓一鳳存在。所謂一樓一鳳,是指一個單元裡面可以有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這名女子被稱為「鳳姐」。但如果一個單元裡有超過一名女子從事性交易,即「一樓多鳳」,她們將被視為賣淫集團,屬違法,此地也被視為違法的賣淫場所,在警方清掃之列。
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37條規定:「任何人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這是港人俗稱的「不得依靠妓女為生」法例,即若有第三者通過他人的性交易而獲利,比如組織管理者、皮條客等,都不合法。
也正因此,香港的色情場所例如夜總會、桑拿等,原則上不允許有直接的性交易。在夜總會裡,「小姐」分木魚和金魚兩種,木魚可出臺,金魚則只給客人看。客人有性需要,只能在場內和「小姐」談好價,然後到外面的酒店完成交易。如果警方查到場內有性交易,場子擁有者會因組織賣淫遭到起訴,而嫖客和「小姐」不會受到處罰,但警方會通知其家屬來領人——在華人社會裡,這已是很大的懲罰。
不過,由於香港管理方式含糊,一些夜場會給客人提供性服務,只是這種方式未成為主流,且店方不能就此宣傳張揚。肥龍說,「香港這個地方,尊重人的欲望,給你謀生的空間,讓你玩。但無論是嫖客也好,老闆也好,都不能太張揚。畢竟香港的定位是大都市,不可能讓色情業出位的。」
關於行業狀況,肥龍逐一向我們介紹:「香港的色情場所,高檔的是大型夜總會——現在基本上倒閉了。所謂的大型夜總會,是類似大富豪、中國城這種場子,你進去的話,每晚沒有5000元(港幣,下同)就不能出來,這5000元還只是酒水,不包括出臺費。次一等的夜總會,700元兩個小時,還苟延殘喘著。」
「還有一種就是一樓一鳳,這是香港傳統就有的。一樓一鳳勝在安全,不會被抓的。在一樓一鳳之外,就增添了一樣『上樓骨』(做按摩服務的個體戶),最近很流行。」
「再低檔一點的有兩種,一種叫馬檻,一種叫指壓。馬檻的掛牌是時租酒店,客人來了後,馬檻的人會叫馬夫(皮條客)帶女的過來,35分鐘,服務是簡單直接的性行為。所謂指壓呢,其實跟『上樓骨』差不多,就是女的年紀大一點。」
陸廣(化名)是一位長期從事社會罪案新聞採訪的香港資深媒體人,他說:「香港的尋歡文化,是比較含蓄的,著重在一間房裡喝酒、聊天、唱歌,不是每個人都會有下半場(性交易)的。有些地方的色情服務,是單純為了滿足客人的發洩。」
香港的色情場所是否有選秀?肥龍說,「那不行,沒那麼多女的,另外警方不會允許這種出頭鳥存在,一定打你。槍打出頭鳥,在各地都一樣的。」
香港有家網站,剛開始只是在網上做賣淫宣傳,後來發展成一條龍:到內地找「小姐」下來,自己開場經營,自己做宣傳推廣。肥龍說,「香港不能組織賣淫,而且他們太出位了,最近就被警方端了,判刑估計不會輕。」
「青鳥」是香港的一個NGO,為當地性工作者提供各種幫助。該組織的項目主任徐敏姿接受我們採訪時說,「雖然一樓一鳳不違法,但香港有『不得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法例,性工作者不能僱傭中介、保安、清潔阿姨,不能上街拉客(《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屬犯罪),只能等客人來。也就是說,她們是被孤立了的。」
有一個案例在香港曾引起爭議。由於工作需要,「鳳姐」需要用到大量毛巾,她們將毛巾拿到洗衣店去。有家洗衣店因此被認為可能涉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徐敏姿說,「香港這條法例引起很多爭議,衍生出很多問題。有人說,如果嚴格執行,那麼性工作者的子女是不是也應該被抓捕?因為他們也是『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埃所以法官在裁決這種案子的時候,也會考慮很多外部環境因素,比如剛剛說的那家洗衣店,需要分析它的收入裡,有多少比例是從性工作者那裡來的,還要考慮這家店當初是否為了做性工作者的生意而開設的。」
不過,馬夫這一類人群,則可以因為觸犯這條法例而入罪,因為馬夫就是俗稱的「皮條客」,其收入完全跟賣淫有關。也正因此,馬夫帶「小姐」去馬檻時,在路上一般要跟「小姐」拉開十幾步的距離,以示自己和對方沒有關係。
會為了LV包賣淫
藍玉(化名)是香港油尖旺區一家色情場所的按摩女,接受我們採訪當日,她沒有濃妝,也不見口紅,行頭和街上所見的普通女士沒有區別,只是可以明顯看出有很重的黑眼圈。
「上班是通宵,可能血氣不足吧,我的手腳經常是冰凍的。」藍玉今年26歲,香港人,在場子裡的服務項目是全套。她上班以來,還沒有見過警察來查,「人人都說我們做這一行的收入高,但不管你信不信都好,我每天下來,通常只掙到1000元而已。」
她3個月前入行,拒絕透露入行的原因,每月除了例假外,其餘時間都上班。「有些北姑很厲害,比如我們這裡的一個頭牌,每個月幹10天,掙到兩三萬,然後就回內地玩20天,沒錢了再回來開工。」
這位一線從業者告訴我們,有部分香港玩家,到外面轉了一圈之後,反而喜歡回到本地玩,「其實出來玩嘛,無非就那幾樣東西,你非要給人家那麼多花巧的服務項目,一會兒問你『先生你要不要這個隘,過一會兒又問你『先生你要不要那個隘,會讓客人覺得敷衍,像走過場一樣。」
「在我們這邊,『吹』的時候都要求客人戴套,這是行規了。也有不守規矩的,如果客人肯額外給女的小費,女的又願意,可以不用戴。外地客人挺多的,碰上豪氣的,給的小費最少都是三四千元。」藍玉說。
不戴保險套會給健康帶來隱患。在這一點上,肥龍喜歡日本的管理:在橫濱有一條街,都是色情場所,街道東邊的場子要求客人戴保險套,西邊的場子則可以不戴,經營者會將這些說得清清楚楚,客人需要哪種服務,就自己選擇去哪邊。
下班之後,藍玉很少與同事接觸,她很早就離家租房子住,跟爸媽說在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工作。當被記者問及準備做多久、轉行的話想幹什麼時,她眼神迷茫,但回答得乾脆利落,「不知道。」
「小姐」入行的原因五花八門,萬變不離其宗的是錢。陸廣說,「沒有文化沒有技術,又缺錢,還有哪個行當比這一行來錢快?不要太理性地去討論她們為什麼做這個、以後做什麼,她們是今日不知明日事。職業周期?她們想的是能過今周而已。年輕漂亮的,去夜場,年紀大了就轉去做一樓一鳳。有很多鳳姐還是有子女的,沒了老公,自己一個人帶孩子。在這樣的情況下,除了做鳳姐之外,還有哪一份工作,能讓她既掙到錢養家,還可以有時間照顧孩子?」
陸廣頓了頓,繼續說,「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她們進這一行,掙的是『容易錢』。一旦掙開了這種容易錢,往往就抽不了身了。你叫她們轉行去做服務員,既辛苦,錢又少,她們願意嗎?」至於剛入行的「小姐」,經營者也不需要對其進行心理誘導,「那是香港70年代的做法,現在早已經不需要了。大家都明白的,不是想做『小姐』賺錢的,就不會進這一行。」
「香港沒有逼良為娼這回事了,基本上都是自願的。」肥龍說,「我還見過一些90後賣淫的,原因僅僅是為了買一個LV包,她們幹活甚至不需要什麼特定的場所,在樓梯裡就可以進行了。」
徐敏姿認為,「小姐」進入這一行業,不外乎兩個因素,一是錢,二是工作時間有彈性。而她在與「小姐」的接觸中發現,「工作時間有彈性」這個因素佔的比例更高,對於有孩子的單身鳳姐來說尤其如此。
也有大學生幹這個的,「她們還在讀書,有的突然間家裡經濟環境不好了,就要自己去掙學費,因為還沒畢業,所以短時間內很難在外面找到一份工作能為她提供一筆大額的錢,那麼就只有去做這一行了。」
在「青鳥」辦公室的一張留言板上,記錄著「小姐」們的心聲或狀態:
「入行賺錢養囡囡(女兒),希望能提供一個好的教育平臺給她。」
「我有兩個仔(兒子),我很開心!」
「講心裡話,這行業有苦也有樂,有時候會遇到人渣,有時候也會遇到謙和君子,賺好多,財色兼獲。」
「希望可以用最短的時間搵錢(掙錢),然後離開……」
她們如果轉行,大多去做了美容、按摩,還是跟原來的行業相關。似乎她們都有開店的夢想,但在徐敏姿的記憶中,能開成店鋪的並不多。
浮生劬勞
接近凌晨一點,廟街附近的一家潮州打冷(港人對潮式冷盤熟食的稱呼)店外,擺了一張方形小桌,桌上放著一瓶容量3升的軒尼詩,酒瓶已空了三分之二。喝酒的不是客人,而是飲食店的老闆。五六十歲的他身材瘦削,已喝得迷迷糊糊,搖晃之中與舊識肥龍相遇,還能清晰地喚出肥龍的名字。
店內有一桌人在吃飯,這些人也不是食客,而是老闆的家人,他的妻子、兒子及兒媳婦都在這間店裡,一家大小打理店鋪,每天忙到深夜才能喘一口氣。老闆的兒子還在整理食物,見到肥龍,點頭示意。老闆娘出來與肥龍寒暄幾句,無奈地說,老闆每天都這樣喝一大瓶酒,即使沒有朋友陪喝,也會獨酌,不醉不休。
那樽高聳的「大炮」級酒瓶,是港人劬勞生命中的一個慰藉。
粵語稱謀生為「搵食」。在香港這個人多地狹的都市裡,各式人等都在為一日三餐奔波,無論是官方還是市民,他們對於目的是「搵食」的事情,即使是色情行業,態度也相對通達。
「有一些所謂的『撈家』,開娛樂場所賺錢,我們把這些叫『撈偏門』,它不是黑社會,是沒問題的,只是生意而已。香港的寬容度很大,只要不是明說嫖妓就行了。這裡是一個很有趣的地方,只要我不是打家劫舍,我能掙到錢,大家都能接受的。」肥龍說。
甚至是社團之間,只要是涉及到「搵食」的事情,大家都可以坐下來和氣商量。「你們不要受《古惑仔》影響,以為社團就一定是打打殺殺的,其實不是那樣的。」肥龍笑說,「90年代我去旺角活動,那邊社團多,剛開始時我也很害怕,後來發現社團之間都很和氣。也許大家心裡都明白,大家都是『搵食』而已,不用頭破血流的。一樓一鳳大多數是個體經營。或者是盜亦有道吧,社團很少插手一樓一鳳,他們多數是去開馬檻。即使兩個社團開的馬檻相鄰,都能相安無事,在『小姐』不夠的時候,大家還會互通有無。我知道有個地方的馬檻,甚至是3個不同的社團合夥開的。」
大場的經營者,一般也不怕警察前來清查,反而是更怕媒體記者,「擔心場子上了報紙」,成了出頭鳥。
徐敏姿說,「小姐」們最為擔心的,「一是財務不穩定,做這一行,今日開工,永遠不知道能接到多少個客人;二是對客人的恐懼,因為你不知道下一個客人是什麼態度。我認識的一個鳳姐,每次迎接新的客人,在開門的那一刻,她的手都是發抖的。」
「有一次,一個鳳姐被客人搶劫了,裹著毛巾追了出去,一邊追一邊喊有人搶劫。本來如果街上有人幫她的話,劫犯是可以被抓到的。但街上的人看到她,就說『她是雞來的,不用理她』。結果沒有人幫她,劫犯就跑掉了。會存在這種情況:鳳姐遭到客人虐待、搶劫,不但沒有人幫她,還會受到言語上的傷害。」
虐待、搶劫之外,變態客人的極端行為,是殺人。2008年,香港發生多宗鳳姐被客人殺害的惡性事件,當時曾引起轟動。徐敏姿說,「事件發生後,大家對鳳姐給了更多關注。欣慰的是,這之後,這種惡性事件少了很多,這幾年我沒聽說過有鳳姐被殺的。」
對「小姐」不利的,不僅有變態的客人,還有警察。一些鳳姐透露,由於香港不允許「一樓多鳳」,一些警察就假扮成嫖客上門光顧,其間引誘鳳姐多叫一兩個女的進來服務,可以給她加價。根據香港法例,只要鳳姐口頭答應警察的要求,憑警察的供詞就可將她入罪。
港人稱警方這種做法為「放蛇」,這與內地的「釣魚執法」庶幾近之。根據規定,香港警察到一樓一鳳處「放蛇」,最多能接受鳳姐的手淫服務,而且必須事先得到高級警司籤字允許。不過在實際的執行當中,一些警察會接受鳳姐的全套服務,並在事後表明身份,以此作為要挾,不付費用就走。這種吃「霸王餐」的狀況,曾引起一些「鳳姐」抗議。
一生的關係都是假的
「你的家人,尤其是女性家人,如何看待男性家庭成員嫖娼這種行為?香港人怎樣看待家人從事這個行業?」帶著這些問題,我遍詢了各位受訪者。
陸廣幾乎不需要任何組織語言和反應的時間,「當然不能接受!雖然她們不會認為你去嫖娼是犯了多大的事,但是會覺得你很『核突』(噁心)、邋遢。」
一位受訪的香港資深影視人說,「不能接受,這是永恆的。我的朋友也多數是中產階層,他們也不能讓老婆知道自己去嫖妓。在香港,結了婚的人是絕對不能堂堂正正說自己去嫖妓的,否則會影響婚姻,不管你在家庭中處於什麼樣的位置。」
不能公開宣稱自己是黑社會,以及不能公開宣稱自己去嫖過娼,是香港人的兩種「政治正確」,觸犯前者將可能被警方檢控,觸犯後者則會危害家庭。
家人的容忍度最多到達什麼程度?肥龍說,「你最多只能跟老婆說陪客人去了夜總會,絕對不能跟老婆說去了馬檻、指壓這些地方。如果是做這一行的,大多是跟家裡人說在夜總會做帶位員,不能說做陪客。如果說自己做按摩女也比較麻煩,要說骨場的其他職位。」
徐敏姿和同事不會勸說或鼓勵「小姐」轉行,因為「青鳥」的立場是把性工作視為一份正常的職業。她說,「如果我的男朋友做過這種事(找「小姐」),我會先去了解清楚他為什麼會這麼做,裡面是不是有隱情。不過……始終是在華人社會,都是很難接受的。」
大概是四年前的暑期前夕,一名鳳姐想送女兒跟遊學團出國,有關方面需要她出示監護人收入證明,證明她這份工作所賺的錢足以支付女兒在遊學團的費用,但她無法出示證明。「她覺得很內疚,認為是自己連累了女兒,讓女兒失去這種機會。這件事讓我感觸很深,就是說在這個行業裡,即使是在行情最好的時候,從業者能賺很多錢,但仍然沒有經濟地位。」徐敏姿說。
普通的從業者,難以進入華人社會的正常價值體系內,而即便是行業翹楚,也難逃枯寂宿命。
嘉露姐(真名西光瓊)是香港聲名顯赫的夜總會女強人,於上世紀70年代出道,因年輕貌美,成了香港夜場萬人迷。精明幹練的她,逐步打通黑白兩道,事業越做越大,在90年代就掌控過10間夜總會,擁有多個豪宅,黑白兩道的人都為她傾倒。
1998年,嘉露姐供職於新花都夜總會時,被競爭對手大富豪夜總會重金挖了過去,「轉會費」100萬元。由於她平素優待部下,轉會之後,新花都的當紅媽咪和近百名小姐,也跟著跳槽到了大富豪。這起轉會事件引發了江湖追殺令,導致嘉露姐的一位心腹姐妹命喪刀下。
進入新世紀,嘉露姐罹患喉癌,人生開始沉寂。病情得到控制後,她重操舊業,再度經營夜總會,2007年還試圖再開新店。今年2月,她被發現死在獨居的單人公屋裡。她生前育有兩子,一直以來都與兒子疏遠。臨終的時候,兩個兒子遠在國外。
今年情人節,嘉露姐出殯,其靈位被設在殯儀館一個異常偏狹的角落裡,無人致祭,也沒有人為她焚燒紙元寶。這位曾叱吒香港色情業的女強人,死後只有三炷清香,在她的遺像前嫋嫋生煙。
一位知情者說,「幹這一行的人,一生的關係全部都是假的。那些黑社會大佬死了之後,都會有很多人來拜,但這些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