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快記者林茜通訊員張光平
福州閩侯一男子張某同時和兩個女子生活,「大老婆」辦了酒席沒領證,妻子領了證卻不受男方家人的承認。久而久之,妻子心生怨恨,一日趁家中無人之時放火燒了「大老婆」房間。
近日,閩侯縣人民檢察院委託閩侯縣司法局人民調解中心調解這起由婚外情引發的賠償案件。
花心男子 辦儀式與人同居又辦證娶妻子
據介紹,2000年,30歲的張某認識了鄰界縣城的24歲姑娘姜某,被她的年輕貌美所吸引,馬上展開熱烈的追求攻勢將她追到手。
之後,兩人在雙方家人的見證下,舉行了結婚儀式,並於第二年生下了一個男孩,兩人沒辦結婚證。兩人在一起生活後,張某做起包工頭,還蓋了棟三層樓,將家人和姜某接進去同住。
2009年,張某包工程時招聘了隔壁村一名40歲的女子王某,這王某非常能幹,既能接業務,還能管工地,很快就成了張某的左右手,而張某也對王某日漸依賴並產生好感。
儘管王某離過婚,還帶著一個十三四歲的孩子,張某仍於2011年與她結婚,並在王某的要求下領取了結婚證。張某家人知道這事後非常生氣,稱他們只認姜某是兒媳婦,絕對不讓王某進他們家的門。張某便幫王某在外面另租了一套房子,有時回家陪姜某,有時去王某處居住。
心積怨氣 妻子放火燒了「大老婆」臥室
2012年,王某也生下了一個男孩,她本以為張某家人會看在兒子的面子上,承認她和兒子的身份,沒想到,張某家人仍然不承認她。
今年2月4日,張某的侄子要辦滿月酒,王某得知張某家人不讓她出席後,以往積壓的怨氣爆發,決定要教訓一下自己的情敵。
當天上午,她趁張某一家人都去喝滿月酒時,帶著事先準備好的棉被、汽油、打火機等作案工具,溜進張某家三樓,把汽油潑到姜某房間的床鋪、電視機、窗簾上,用打火機點燃後逃脫,火情及時被人發現撲滅,經鑑定被燒毀財物總價值為人民幣4698元。
王某的行為因構成放火罪被逮捕歸案,而為了幫她爭取輕判,張某主動請求作為代表,就被燒毀財物賠償事宜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張某賠償姜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5000元;姜某對王某的過錯行為表示諒解。
法律專家 張某和姜某均涉嫌重婚罪
雖然雙方就賠償達成了共識,但專家稱,丈夫張某及其「大老婆」姜某均涉嫌重婚。
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在此案中,張某同時與兩名女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他既與姜某一起居住並生育後代,有了事實婚姻,又與王某領取了結婚證,已經涉嫌重婚罪。
丁副教授還表示,雖然姜某先與張某辦了結婚儀式,並獲得其家人的認可,但後者王某辦了結婚證,受到法律保護,姜某在明知張某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還與他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便涉嫌重婚罪。